酒醉的红玫瑰(之一)

(小说连载)

 

酒醉的红玫瑰

她是他家的房客,租了他家一楼的一间房子住。住下好一阵日子了,好像从未听到她做出什么声来。 走路也好,做什么事也好,总是轻手轻脚悄然无声的,似乎努力要让别人感觉不到她的存在。

于行随口问母亲,她是谁?

母亲说,小姜,乡下来的,来城里学做裁缝师傅的。

在她住进来之前,他们家一楼基本上是空着的。于行说,一楼租个人住着也好,不然总是有点冷冷清清的,叫人觉着不舒服。

母亲说,是的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可不是为了那几个租金。

这个是实话。他们家虽说还算不得是富贵人家,却也真的还不在乎那几个租金。母子两个这回可算是想到一处去了。

他们家,这还是第一次租给外人住。

是呀,房子,就是给人住的,就得住了人才好,住了人,就有了人身上的热气,有了人身上的热气,才不至于显得阴阴冷冷的,也不至于这里一个蜘蛛网,那里一个蜘蛛网,也不至于有时候,大白天都能瞧见敏捷的老鼠从旮沓里倏然的电闪而逝。

不过,像他们家,一楼,也就租给个把人住为适宜,若再多租谁住进来,好像就没有这必要了。

再多住进来个人,恐怕就不是热闹,而是会有点吵闹吧?就有点讨人嫌烦了。

吵闹,对他来说,几乎是个大忌。他是比一般的人更需要安静,更怕吵扰的。

所以,即便是只租一人,也不可以逮到了谁就谁。乱七八糟的人,断断使不得。

像小姜这种女孩子,悄声悄气的,自然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可见,母亲办事,心里还是有个数,还是较为稳妥可靠,让人放心的。

后来,于行就知道她叫姜珍英。

她是用一口砂锅煮饭,炒菜则与他们家合用一口锅,借用他们家的。  跟他们家合用一个厨房。 火,也与他们家合用,是蜂窝煤炉子。是另外算了钱的了。 母亲本来不愿另外算,是她自己非得要主动算,态度坚决得很,拿她没有办法。

从这一点上看,她无疑是个十分好强和非常有自己的原则的人了。

他们家的厨房是另配的,还算宽敞,又是洗漱间。早晨,在厨房里,他常常都能碰见她。或洗漱,或做饭菜。  她做的饭菜,总是那样的简单。

他留意到,她是中等个子,身材也很适中,不胖,也不算瘦。年纪嘛,也就二十岁多一点的样子。相貌虽然算不得是十分的漂亮,倒也端庄。尤为难得的是,她的眉宇之间自有一种说不出的英气。皮肤不算很白皙,却也细腻而有光泽,很健康的那种感觉,另有一种的不同的味道。

还有就是,他特别留意到,她的笑,非比一般的干净,那种蓝天白云一样的干净,让人觉得格外的明朗清爽。

每次看到她摆弄着她的砂锅,或淘米或煮饭,他的心里就总是想,她这样的一个女孩子,这样的离家在外面租房子住的生活怪不容易的。

日子渐渐的久了,两个人自然也就渐渐的熟了,他自然也就跟她搭话了。

好像也就只是限于在厨房里,因为也只是在厨房里,才有机会说上那么几句。

好像也就总是那么简短的几句,都是一些“起这么早啊” “吃了没?”“炒菜啦?”“又炒什么好菜呀?”无话找话之类的废话。

日子又久一些, 自然而然的,有时候,两个人就会多聊上那么几句。

再后来,他才听说她都已在广东那边打了好些年的工了。初中刚一毕业,马上就去那边打工了的。那时候,十四五岁的人,她才多大的一点个头,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什么是恐惧了,跟着同乡的两个年纪稍长女孩子,茫茫然然稀里糊涂就离乡背井而去。她现在也还有个小她两岁的妹妹在广东那边打工没回,若是上学读书,刚好也该是上大学的年纪了。还好,她这个妹妹不怎么喜欢上学读书,喜欢在外面打工。

她的这些,倒也并不让他觉得有什么好稀奇的,像她们这样,小小年纪就离乡背井在外面打工的农村人,何止千万。你到农村去走上一遭,还能看得到几个年轻人?越往后,将来恐怕还要更为甚之吧。

便越发的觉得,像她这样的一个乡下女孩子,是有多么的不容易。

他这个人,骨子里,应该是算得上那种有着非常柔软的同情心的那种人了,总是能特别敏感地体谅着别人的艰难不易,并且每每感同身受。

做人,你或许做不成怎样怎样的大英雄,或许你也做不出如何如何的为别人所称道的大善举,但有一点,其实比那些还要重要得多,那就是,体谅别人的艰难不易。

要说,这一点,做起来应该也决不是有多么的困难,但偏偏却有那么多的人做不到,做得让人直摇脑壳。这种人,就算还不能称之为恶人,大概离恶人也没差多远了。 所以,我们生活着的这个世界才有了如许的邪恶和纷乱。

因了对她的体谅,他对她是相当的友善的,那种极自然极纯净的友善,决不带任何一丁点儿的杂念。

这个杂念,说白了,指的就是所谓的男女之情,就是爱欲了。  他对她,真的是没有这方面的想法的。  实则是,他都根本没有从这方面起过意,哪怕一闪而的意过也没有。

他虽离异独身,声名好像也弄得有点狼藉,但也决不是个见谁爱谁的货。

或许,只是她不是他的菜?

首要的,应该是年纪方面的原因吧。  他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比她要大了差不多十岁。 他甚至都把她当个孩子来看。 他不大可能会贸贸然然的爱上一个年龄如此悬殊的女性。

找女友,他有自己的标准。他还是比较喜欢与自己年龄接近的,最多也就相差个三四岁,就算长他两三岁的,他好像也能接受。  但他比她大了差不多十岁。不说别的,仅此一点,就难以入得了他的眼。

这真是,各人有各人的法眼,各人有各人的喜好。这似乎就跟许多找女友以越年小为越好的男人,唱了个反调。

他有一个搞书法的朋友,仲老师。四十余岁的人,长得是丰神俊朗,超逸脱俗,一副名士派头,不知迷死了多少女子,十几二十岁的,都不乏其人。

离婚后,女朋友走马灯似的换,却从未见他身边有过三十岁以下的。他在圈子里有一句久传不厌的名言: 太嫩,下不得手。

虽然只有短短六个字,但其中韵味,却是何等的隽永耐寻。 在这一点上,仲老师和他,或许算得上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了吧?

母亲对小姜则更是友善有加。平常,有事无事,老人家都喜欢跟她嘘个寒问个暖什么的。母亲比较喜欢买点这样那样零食。常常,她都会悄悄的各色各样拿一些给她。

她是安闲守静的,稳重而从容,耐得住寂寞,决无一般女孩子的轻浮佻薄气,这一点很是难得。 更为难得的是,她也喜欢读书。她的书桌上,唯一摆放的就是几本书和杂志。别看她只读到初中毕业就广东打工了,可读书的习惯却一直保留得很好的。杂七杂八的小说也好,散文也好,她算是读得不少,还有,诗她也很是读过一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舒婷的《致橡树》她现在都还能背个七八成。

一般而言,下午从裁缝店回来后,她就会很少出门了。 做好晚餐,然后吃掉,然后收拾停当,天色就已经不会太早。 然后,就是洗洗擦擦,关在房子里,靠在床头上读读书。 读着读着,很容易便会有了睡意,眼睛就有点睁不开了,也就熄了灯睡觉了。

她的睡眠质量是相当不错的,一般都能一觉睡到大天亮。

晚上,靠在床头上静静的读一读书,是真的真的有相当好的催眠效果的,那些因失眠而烦恼的人,不妨试上一试,必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后来,她睡的常常就没那么早了,因为常常,他母亲会热情的来邀请她上二楼与两个老人一起看电视。 每每热情得都叫人家不好意思拒绝。

不过,说老实话,心底里,她也是蛮喜欢老人家的热情邀请的。不为别的,只因为她原本素来就是个很喜欢看电视的人,不去看还不怎么觉得,看得那么几次,便好像还有点上瘾了。

他父亲是个戏迷,除了看戏曲频道,基本上不怎么不看别的节目的。母亲虽然不像父亲那般迷戏,但在一旁陪着他看,好像也很是津津有味的。 独独在这一点上,倒也可算是夫唱妇随了,不像在几乎所有的其他的方面,母亲都是绝对的强势,完全是妇唱夫随的,完全是母亲想怎样就怎样,说什么就?是什么,父亲只有随的份。

但只要是小姜在电视机前坐了,两个老人就会调成符合年轻人喜好的节目,或者,干脆就将遥控器交到她手里,由她想看什么节目就调什么节目。

这时候的父亲也奇了怪了,竟跟着随便什么节目都认认真真的看得下去了。

倒是于行,却还从未邀请她上他住的三楼看过一次电视。他的电视机,尺寸比二楼的还略微大一些呢。

他不邀请她上去看电视,大概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者,他自己本来就不怎么开电视的,电视机摆在那,最大的意义几乎就是,它是个摆件儿; 再者,孤男寡女的,同处一室,多有不便,就算不怕惹别人闲话,也须避个嫌,讲个洁身自好才好。

还有,但凡家里面宰了鸡杀了鸭,母亲便每每都会请她来做个客,打个牙祭。

也是热情得叫人都不好意思拒绝。

当然,她也往往不会是做那种不动手指头的白吃客,往往都会帮着烧个水拔个毛。这个她都非常在行,甚至,动个刀子放个血什么的,都不在话下。可见她在自己家里,这类活绝对没少干过。大约,这也可以算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

此时,于行在一边瞧着,恍恍惚惚之间,简直就是,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有一次,他就实在是忍不住了,屁颠颠的跑她边上,跟她说要认了她做妹妹。

她正在拔着鸭毛,头也不抬一下,就极爽快的一口答应道,行呀。

于行说,你先莫答应得这么快,先认真的想一想,想好了才回答,好么?这可不是一件可以用随随便便的态度对付的事情。

小姜非常干脆,说,我用不着多想,就知道这事是再好不过的了,我是很认真的,也知道它不是一件可以用随随便便的态度来对付的事情。

接着,她反问道,难道你觉得我是一个会用随随便便的态度,去对付一件不可以随随便便对付的事情的人?

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按理说,这兄妹结义,和兄弟结义,应该并无二致。

于行也算是有过兄弟结义的经历的人。小时候——好像还是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吧,与同班的另外四名男同学,他们就一起叩过头结了拜的。而且,还正儿八经的喝过血酒。酽然是《七侠五义》中的五义。

依年龄,他排行老二,故称于二哥。那时,他就知道二哥是个非常不错的名号。美髯公关羽是关二哥,金锏的秦琼是秦二哥,打虎的武松是武二哥。一个一个,都是响当当最讲义气的人了。二哥的二,决非二里二气的二,二逼的二。

他们五个,虽然有点好比是小孩子过家家,但也因而才是最纯粹,最少功利,最少做作,最少被污染,最走心的结义。

只可惜,诸多原因,后来五个人就很少碰面了。偶尔碰到一个,也不过是点头打个招呼就匆匆别过了。

于行说,认兄妹这事,可不是随便开得玩笑的,是件大事情,是件很严肃和很讲究的大事情。一旦你我认了兄妹,就可以说是一家人了,就反悔不得了。

小姜扬起脸斜看着他,嘻笑道,你不嫌我没读过什么书,又是乡下来的?

他肃了肃脸,作色道,你这话说的有点恶俗,有点过份了。

话,他虽然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的,但他却真的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

都说男女之间,要说有情,除了男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好像还有说,异姓认兄妹,是天底下最不靠谱的事情之一。这些话,说的或许确乎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吧,但是,是不是说的有些绝对?凡事它总难免有个例外,就算是找不出个前例来,安知他于行就开不了这个先河?

他有哥哥,有姐姐,也有弟弟,都在外地工作,唯独没有妹妹。

不去想也罢,想起这一点,有时候他也会不免有点小遗憾。

一直以来,他的心底里都是很羡慕别人有妹妹的。

人心真是个无底洞。按说,又有哥哥,又有姐姐,又有弟弟,他也是够捞了,犹自不得知足,却叫天底下无数没兄没姐,没弟没妹,孑然一身的独生子女们情何以堪?

不知足归不知足,理解却还是应该可以理解的。虽然,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事情每每缺而有憾,是为常态,但是,不也是有功德圆满的说法么?

倘若真的认了她做妹妹,岂非是一件难得的美事?

只是,真的要认,却不是心里想想,嘴巴上说说,就可以算得了数的。

倘若她真的不反对,虽然,血酒大概是用不着喝了,但是,恐怕至少也总得走个稍微像样点的过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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