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新闻,让人感觉太痛心了,夫妻俩不务正业,没钱花了,就自己印,印多少花多少,最可恨的是,为了把假币花出去,专门到县城找老年人下手。
在这里我想说一下,咱们国家2024年统计的农民收入情况: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119元,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7,522元。
一个农民还是有劳动能力的一年收入才两万余元,而老年人更是没有了经济收入,仅依靠卖菜维持生计,老年人还要面临生病的风险,挣钱相当难。
这夫妻俩怎么能对老年人下得去手?或许在绝对的利益面前,什么道德、法律都可以抛之脑后。
那么这夫妻俩会不会触犯法律,又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家中伪造并大量使 用假币的行为已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方面:
夫妻俩制造假币并使用,二人的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0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一般情形:伪造货币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或数量在200张(枚)以上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至50万元罚金。
加重情形:总面额3万元以上(即“数额特别巨大”)或数量达3000张(枚)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至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夫妻俩是共同犯罪,要对本案中的伪造20余万元假币的行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已远超“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夫妻俩可能面临的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那么该夫妻会被判处一样的刑罚吗?法院在判定此类犯罪时,一般会根据分工,确定一个责任的划分。若存在分工合作(如一方印制、另一方裁剪或使用),则构成共同犯罪。主犯可能面临更重刑罚,从犯可能减轻处罚。当然,如果二人责任相当,无法区分主次,那么处罚也会一样。
有人说,该夫妻俩将假币全部用于流通了,是还构成使用假币罪,会不会数罪并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1条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这里还有刑法的一个理论原则,就是牵连犯。如果实施某一犯罪,其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结果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形。
该夫妻俩伪造货币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使用,为了消费,其行为属于牵连犯,对于牵连犯的处理,择一重罪处罚。 无论是根据刑法条文还是刑法理论,对夫妻俩都会按照重罪进行处罚,而伪造货币罪明显高于持有、使用假币罪,最终,是会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当然,笔者更愿意对该二人以数罪并罚的形式,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二、民事责任方面:
夫妻俩多年使用假币,造成大量假币流入市场,给老年人带来了心灵和经济上无法弥补的损失。对该夫妻俩仅以刑事处罚并不能妥善的解决社会问题,法院可能会对该二人进行一个没收财产的处罚,那么老年人的损失又会如何得到维护呢?
首先,公安机关要进行侦查,询问相关当事人,确定该二人到底使用出多少假币。
其次,要将涉案的这些假币全部追回予以销毁。
最后,法院会根据查明的情况,判决该二人对老年人的损失予以退赔,如果主动退赔也可以减轻二人的刑事责任。
在赔偿损失和没收财产发生冲突时,谁先谁后呢?对该二人的财产,要先进行赔偿,在赔偿后,再对该二人的财产予以没收。
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它不会冤枉一个无辜的人,同时也不会放过一个有罪过的人,等待二人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