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因为中意一句话而选择读完整本书么。
1.
我在清晨开往一座从未抵过的陌生城市的火车上读完了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只为了亲自在书中标注出那句: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
原以为只此一句是全书的亮点,毕竟它排列在封面,显眼得厉害,读起来悦耳又伤感,被无数因告别而沮丧得人们引用千千万万遍。
加之村上春树为其作两万余字序,成为各大书店的销售噱头,宣传得不亦乐乎。我也期待,便最先读了这一序,冗长得差点想放弃这本书,已然难以想象故事本身的精彩。
抛弃所有推荐语、华丽的噱头直接从故事读起,惊觉迷人的难道不是故事本身么。
2.
菲利普·马洛,一位靠着微薄收入生活的私人侦探,一位叙述者,透着对世间的冷漠和无所谓。他在舞者俱乐部露台第一次瞧见了喝醉了得特里·伦诺克斯。特里从车里跌了出来,尽管马洛了解和酒鬼纠缠是个错误,但仍伸手扶了他。还好,特里醉得礼貌而得体,他对他说,十分感谢。
马洛说:他也许一无所有,但至少很有教养。
一面之缘,两次相助,直至最后特里被当作杀害妻子西尔维娅的凶手通缉,他送特里上了“潜逃”得飞机,开始与之的一次漫长告别。
一直觉得同性间的友谊同爱情没差,都存在一见钟情。比起日久生情的感情,我甚觉一见钟情、似曾相识的感觉更可靠。所以,当马洛为原本只是人生过客的特里而深受身心折磨又坚持为其澄清冤情,并用生命找真相时,并不觉得他固执得无可救药。
他们会坐在维克托酒吧的吧台一角喝一杯叫做琴蕾的酒,用一半杜松子酒掺上一半玫瑰牌酸橙汁。特里会给他讲那些他跟富豪妻子西尔维娅在一起的有钱人生活,会在醉时反驳马洛:“我有钱。他妈的谁要幸福。”饱含苦涩。
像世间最普通的两个男人间最普通的友谊一般,喝醉酒,点根烟,然后一起吹起牛,再互相攻击。
特里的妻子被杀害,脸被雕塑砸了个稀巴烂,死得惨。马洛因被当作送走杀人犯的帮凶而入狱。
他拒绝律师恩迪科特的援助,他说,私人侦探宁可锒铛下狱,绝不出卖朋友。但在记者朗尼·摩根说“你为他锒铛入狱,他一定是你的好朋友。”的时候激烈反驳“谁说我入狱是为他”。他形容同特里的关系为“一份无心插柳,偶然拾得的交情。”却又在经过维克托酒吧门前事,想起他,心里掠过一丝朦胧的悲哀。
就连“下次我要是碰见哪个礼貌的家伙倒下,我回不择方向地拔腿就跑。世上没有比自己给自己下的套更要命的了。”这种抱怨都像争吵后的情侣一时冲动脱口而出得气话。
恩迪科特形容得透彻,
你让我觉得好笑,马洛。你在某些方面很孩子气。
的确,这便是钱德勒心心念塑造出来的马洛,他表现得冷漠又无所谓,他生性浪漫、善良又一身江湖,在肮脏中挣扎着,孩子气得仿佛幻象少年。他不曾有一次相信特里是杀人犯,他说她被杀的惨状没人能让我相信这是特里干的。
3.
马洛对特里的维护让我想起中学时的好朋友。那时,还没有“闺蜜”,我们寄宿在学校里,就是学生寝室那种最窄的单人床,每晚挤在一起,一只耳机一人戴一边听周杰伦也听陈奕迅,听《爱情转移》、《认真的雪》、......那些当年红极一时的歌。
在圣诞夜里挤在步行街上,带着闪亮亮的牛角灯被人群推搡在去教堂的路上。也会在没人的寝室偷偷买回几罐啤酒,用黑色的塑料袋裹回宿舍,干杯后开始将少时的感情和盘而出。
我想起在一场考试中,她和别班一个男生的争执,那男生又高又胖,叫骂着好朋友。那时,饶雪漫的《左耳》刚出版,很火,她就像那时的黎吧啦一样热烈,而我看起来柔弱又胆小。但就是那样的我,在听到他的叫骂后猛地走到他面前,恶狠狠的说出一句:“你想干嘛”,唬人又心虚。
我瞪着他的时候才发现,他比我想象中更高一截,空气也仿佛凝住一般寂静,幸好老师及时出现,不然真不知下一步该如何。但当时一心为朋友抱不平,就是那种单纯得“不能容忍别人伤她”的心思。
所以,当读到马洛对特里最后的对白时,我几乎想要哭出声:他说,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这里那里某个清净的酒吧里一起清清静静地喝几杯酒。好时光一去不复返。回头见,阿米哥。我不跟你道别。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我的好朋友早已为人母,我们的青春连同曾经的形影不离一同不可追回,我们在不同的生活轨迹中越走越远。我们不停告别,好时光,就让它留在那些年每个赤诚交谈的夜晚。
谁不曾为爱奋不顾身,就像每个人都拥有友谊。在《不必交谈的时刻》里读到一句,大意是不要在成年后与人谈16岁以前的事。很沮丧也很怀念,那时可以动不动就掏心掏肺的友谊。尽管在成年后的世界里变得又蠢又傻,不够“大人”,可是人生啊,本就无可救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