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拾遗录(六十):醉梦颠倒随盲聋。
自古以来,中华历朝皆会以“中土”自诩,同时认为华夏文明远高于“四夷”。这种心理暗示,长时间延续下来,更形成文化中心意识。这些观念的聚合,形成了大一统的天下观和“天下共主”意识,即有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春秋隐公元年,明确提出“大一统”思想,所谓“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在朱明王朝,也是将“万国来朝进贡”视为“一统华夷”,明成祖朱棣声称,“统承天位,天下一家,薄海内外,俱效职贡”。经过清朝的接盘与发挥,在康熙时,称“天下万国为一体”,自命为“天下大一统之主”。就连一瓶不满,半瓶咣当的嘉庆,也敢提出“为天下共主”。
但是,更能体现出清朝与众,基于其要求“俱效职贡”。“天下共主”意识赋予清朝皇帝庙堂中心的地位,是朝贡关系的核心,与近代条约关系观念格格不入,所以也难怪晚清年间会自取其辱。早在春秋时期,盛兴结盟立誓,但内容简单,缺乏近代条约的完整形态和各种要素。“很少有与他国缔结条约的观念”,这是马戛尔尼出使清朝的感受,乾隆从一开始就拒绝签约,因为违背传统习惯,“干犯了自古以来的国法”。在这种意识之下,如果“屈尊去与其缔结平等条约”,会被认为是“贬低他们的人格”。康熙二十八年,清廷应俄国要求缔结条约,其实这也是俄国付出“屈尊容忍”的代价换来的,即“这是俄国甘愿被计入清朝纳贡藩属之列才换得的”。
当然,实际性的朝贡,清朝不在乎,沙俄也断然不会做。可见,“天下共主”不承认各国之间的平等关系,清朝皇帝自视为天下至高无上的君主,不愿意与各国平等相处。这是一种与近代主权原则格格不入的观念,为时代潮流所摒弃。然而,“天下共主”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一种虚幻的理论和构想,一厢情愿的自封而已,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纳入这一关系范围的国家屈指可数,清朝皇帝并未真正成为天下“共主”。毕竟真正的朝贡国,在明朝的时候有十六个,清朝则走向衰微,仅余七个。如左宗棠谓,“自古帝王不能胥外国而臣之”。又兼各时期王朝实施“不治”主义,并未对朝贡国行使有效的掌控。
最终,如李鸿章所说,“中国自古朝贡之邦不搀与其政,更无保护明文”,“其政交事宜,向来得以自主”。显然,对朝贡国而言,清朝虽处于居高临下的“上国”地位,但并未成为其实质意义上的“共主”,它们之间是一种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微妙关系。对于清朝来说,这是一种自欺欺人,活在自己的梦幻中,对于朝贡者而言,则是一种愿打愿挨的配合演出,这种演员身份也为他们带来一定收益。
参考资料:《清史稿》、《历史研究》、《清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