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的昆明的夜,还是寒冷的,何况还是在下着雨的时候。这雨来的突然,像是天的意气之举,一下子就下起来。我没有从包里拿出折叠伞,和阿孟共撑一把,她举着伞,我挽着她的手,一起踢踏着跨过淌着水的十字路口。四周里淅淅沥沥,特属于城市的喧嚣声和雨声混杂在一起,忽远忽近。与阿孟的相见是临时起意的,比想象中的画面要更平静。她穿着那件我很熟悉的紫红色格子大衣(那个时候她常常穿),垮着单肩包,匆匆而来。没有相互寒暄,没有生涩疏离,我们只是笑,简单的只字片语便概括起这么长时间以来的境况。不知是不是错觉,此时的她在我眼里一点未变,仿若昨天我们才短暂分别,今日又一起相约,但是,我明明有千言万语,却不知该从何说起。
我们到地铁站台时,已经是晚上七八点了。等待最后一班地铁,我往北,直达终点站,她要往南,分别又至。雨声渐渐小了,站台四周高楼大厦,霓虹如星,缀点的这城市越发光怪陆离,雨幕中的昆明城,迷蒙的让人看不清,看不透,握不紧,列车呼啸而来,仓促拥抱,匆忙分离。这人间的面呐,见一面少面。阿孟说,“下回再见的时候希望她们几个能一起在,我们耍个痛快,晚上就一起住,睡在一起,还和以前一样”。“嗯。”唯有沉默点头,再找不出更适合的表情,更合衬的话语。
地铁开往北站的时候,车厢里的旅客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两个背包的青年,一个在座位上低着头鼓捣手机,另一个手臂上打着石膏,歪斜斜的靠着打盹。空旷的车厢摇摇晃晃的向前行驶,路线牌上站点指示灯闪烁个不停,红点亮后换成莹绿。我随意找了空座位坐下,取下背包放在脚侧,手心里攥着手机,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对面的车窗玻璃外一片漆黑,只剩倒映下的自己麻木的脸和空洞的眼,黑色的遮膝羽绒服紧裹在身上,长发随意耷拉于肩,藏起半张的脸,疲惫感扑面而来,思绪却无比清晰。
那一年,我们都还是十八九岁的年纪。对每一个走过学生时代的人来说,夏天的校园,似乎都有着相同旋律,而在大旋律底下又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同。同样,属于我的大学时代,是在那个夏天开始的。那一天,不是灿烂明媚的艳阳天,昆明的善变的天气用瓢泼的大雨迎接了我。即便如此,我依然觉得什么都是新鲜的,新鲜的人,新鲜的空气,新鲜的校园。在这样的心情中却也难免有一点忐忑,这就是我即将度过四年或者会比四年还要长的城市,在这里,有些怎样的风景呢,会有怎样的故事等待着发生呢,也许我会遇见那个还素未蒙面的爱人,也许我会终于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事,过着想要的生活,也许。
天真浪漫的年纪,幻想的便是天真浪漫的事情。无论是关于爱情,还是关于理想的这些字眼,都被镀上了一层金色,在记忆中的阳光中摇曳着熠熠光辉。在经年之后我们怀念,在偶然的酒桌上恍然诉说,在黑暗的房间里午夜梦回。
遇见陈正是在刚进学校的第二个月,参加了学校的社团联合组织会,陈正就在其中。那天,整个社联的新生成员在三号教学楼开会,因为磨磨蹭蹭耽搁了几分钟,果然迟到了。匆忙奔进教室,坐在了靠门旁边的第一排,在后面的就是陈正。高高瘦瘦,深咖色的夹克衫显得人很精神,微微侧着头,安静的坐着。
“来了的同学都把签到表填一下,顺便都往前边坐一下,都挨着坐,一会儿好要做资料方便些。”管事的学姐拿来了签到表。
我连忙接下签好,刚要往后面递过去,他突然站起来走了上来,示意我往里面坐,然后拿起笔,行云流水的签上字,我下意识的一看。
那天忙到了很晚,我来找数据,他来填写,从始至终没有交谈,直到教学楼都快要熄灯了,才把社里需要的资料核对完。离开的时候他先出了教室,我收拾好挎包快步追了出去,在楼梯转角处叫住了他。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这么勇敢,也不曾深究过当时的这份勇敢从何而来。并肩站着才发现他个子真的很高,和我说话的时候耷拉着肩低下头,而那段几分钟共行的路很短很短,路灯却把倒影拉的很长很长,有一种心情突然而至,蛊惑了心神,拉扯双手,只想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
每年新生入校后不久,学校都会组织一场运动会。对于我这种从小到大体育从不及格的人来说,运动会无疑就等于放假日,最多和阿孟去凑凑热闹,要是赛场上有认识的熟人,随便吼几嗓子乐乐。
跟着阿孟逛荡到田径场的时候都快中午了,一眼就看到了在旁边候场的陈正,原来他还会跨栏。自从上次见面之后,这是我第二次遇见他。他站在起跑线旁压着腿,依然内敛沉默。周围围观比赛的人很多,我似乎也被这样的氛围感染了,又也许,我只是被他那专注的神情感染了,虽然面无表情,但眼睛那样有力专注,蓄势待发,志在必得。
气枪鸣笛一声之后,所有呐喊声,鼓气声,嬉笑声,一起响了起来。这些奔跑在跑道上的身影,用年轻,活力,抒写着青春与热血。站在人群中的我,突然就那样羡慕,尽管我明明就在其中,可还是觉得不够。我不该就这样看着,也想奔跑,跑出去和他一起,并肩而行。人群里呐喊声很大,就在我的左手边,一堆女生簇拥在一起,拿着矿泉水瓶挥舞着笑着,他的名字尤其喊得响亮。
没等到比赛结果出来我就离开了。
有人说:当你开始在意一个人的时候,那他的一切在你的眼里便都是完美无缺,而你的所有在他的面前又都显得鄙陋不堪微不足道。我承认,此刻我就是觉得自己的一切在他面前都鄙陋不堪,笨拙不已。什么是爱情,爱情会将你如芝麻大小的自卑无限扩大,将你变得不再是你,明明上一刻那么勇敢无惧,下一刻又会畏缩到尘埃底。我甚至不敢承认这份悸动就是名为“一见钟情”的东西。怎么可能呢,一个人怎么可能对只匆匆见过一面的人就能产生一种想为他付出一切的感觉,就算有,想必结局也定不会是好的。
这之后,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一些,尽量让关于他的一切能在心里不起波澜。不去承认那份让我略显烦躁的心情,不准备抱有任何期望的去做些所谓的努力,这样也就不会有让人害怕的失望。我怕麻烦的本质在此刻显露无疑,于我来说,经常都会有“感情之事居然可以如此复杂”的心态。于是,能避则避,能逃则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