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变态,特别变态的变态。
我喜欢收集其他人的个人信息,了解他们的生平,然后去模仿、去成为他们,最后我会把他们杀死,自己成为他们。
现在我是一个作家,我住在南屏街32号,爸妈还在偏远的西部农村,听说他们那儿才刚通了电话,我一次也没打回家去过,不是因为怕被发现,而是因为我是一个不善于表达自我感情的作家,只有在我的作品里,我才敢做那些平时不敢做的事情。
我挺喜欢现在这个角色的,每天宅在家里无所事事。
我模仿着作家的笔触,每天在网站上更新着他的小说,编辑从未找过我的麻烦,这意味着就目前来说,我这个作家当得不错。
但我还是有一个大麻烦,我有一个女朋友,但我并不喜欢女人。
不,或者说,作家并不喜欢女人。
在他的资料里,他每隔两周就会去一次同性恋俱乐部,他似乎很沉迷那里的生活,每次都是待到第二天中午才回来。
我知道每个人都有秘密,但是我一定不能去同性恋俱乐部,我太讨厌那群gay了,我一定会受不了他们的。
但是我的理智告诉我,我如此厌恶这些gay,只能证明我演的作家还不够到位。
我决定去看一看这个俱乐部,至少要去尝试着接受他。
但首先,我要先应付他的女朋友。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宅男竟然还能找到女朋友,那个女人一定是脑子有病。
我实在没想到我的女朋友竟然如此漂亮,标准的瓜子脸大眼美女,身高估计有一米七左右,上帝啊,这个gay竟然能找到这个级数的女朋友,我实在是有点不敢相信。
她挽着我的手,似乎并没有发觉什么不正常。
看来我包装的还不错。
我在心里暗喜。
我们一起到了餐厅。
“你不用装了。”她开口。
可恶,还是被识破了吗?
就在我正在考虑以什么手法干掉她,割喉?不行,他太漂亮了。溺水?不行,那样会让他的脸极度夸张扭曲的,我不太喜欢这样的死相。呃,看来只能毒死他了!恩,就这样。
我抬起头,他正在对我微笑。
我很想问他为什么要笑,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我的颈内动脉正在大量失血,滚烫的动脉血液正在涌入我的喉腔,我感觉到呼吸困难,但我心里非常清楚,我将会先死于失血过多引起的休克然后致死。
至少比窒息要舒服很多,我这样想着。
“那么,下个星期谁来顶替她呢?”
他微笑着,望着俱乐部里的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