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失恋了,特难过的那种。
大头说,我真的好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
那我们就叫大头喜欢的人——不得了,不先生吧。
大头和我一样,一副哗众取宠的样子。不是什么好样子,也不怎么招男孩子喜欢。前者是她,后者是我。
不先生和大头在一起五年了。是的,大头十二岁就开始了她轰轰烈烈又浩浩荡荡的早恋生涯。
我刚六年级的时候,大头就在某个我不知道的地方偷偷和不先生拉小手了。想来其实挺可恨的,当我还不知道什么叫恋爱的时候,大头已经用实际行动告诉我——恋爱要赶早,能有多早要多早。
当时的不先生也还是个熊孩子,哪里懂什么体贴入微,关怀备至。
大头说,我们两个那时候每天放学先支开来接送的父母,然后跑到小卖部幽会。不过他每次都迟到,我就不高兴了,他就说,你干嘛不高兴,你再不高兴我就走了。然后他就走了。
大头说这段话的时候,她跟不先生正处于你侬我侬含情脉脉,上一秒见了下一秒就想的热恋阶段。
每天俩人你来我往,谈情说爱,么么哒哒。
那时候跟大头一起就跟洗胃似的,没被少恶心。
到初中的时候,不先生可能在某次雷雨交加夜晚出门被劈,开了智。情商指数蹭蹭蹭的爆了表。
开始每天每晚的早安晚安,没日没夜的糖心炮弹。
大头沉溺于恋爱的蜜糖罐头里,要死要活。
在我看来,大头那会就像一匹野马找到了只为自己开放的草原,开始了肆意的撒欢。在那片不先生给的草原上,天空湛蓝,空气清新到连破叶子都是甜的。
大头那会每天的乐趣就是歪着头看不先生吃东西。然后一脸傻逼又花痴的告诉我,哦我天,你见过这么这么这么好看的吃相吗,跟我在一起简直暴殄天物!
我答,那分手啊。
她一脸鄙夷的说道,我说蒋怡然啊,你怎么就不能盼着别人好,嫉妒我呀。
我答,我操你妈。
当然,他们怎么可能每天都甜甜蜜蜜。吵架冷战什么的,也慢慢变成家常便饭。
所有耐心、憧憬和美好都被消耗殆尽。
不先生开始觉得大头黏人,不讲理。
大头觉得不先生不够体贴,太理性。
他们开始企图把对方变成自己心里所想的那个样子,彼此慢慢折磨并消磨掉最后的时日。
分手那天,不先生拿出手机,插上耳机,分给大头一只耳机,让她戴上。伴着从右耳就近脑子的沧桑男声,不先生戳了戳大头,看着她坚定的说,分手吧。
大头愣了好久,歌放完了,点了点头,就走了。
我想象中关于大头所有炙热强烈的反应,全都没有。
大头说,他他妈的是不是个怂逼,分手不能好好说啊,还戳了我再说。
然后大头就不停的喝听装啤酒,我就坐在她身边玩着手机,吃着肉串。
回去的时候她抱着我说,怎么办啊,我真不甘心啊,他这么好被我弄的这么好,怎么就能给别人呀。
我把她推开了,因为她吐我衣领上了。
大头就以那样颓废的精神状态,抱了半小时电线杆,最后被我拖回了家。
大头一沾到床就睡了个昏天黑地,不认亲娘。
我对她说,你看吧,你们有信心,时光没耐心。
当然她没听见。
他们在一起的五年时光里,不先生为她付出的从来不比她少。她理所应当的接受,就像每天都会睡觉、吃饭、拉屎一样自然。
她不懂给对方什么才叫爱,只会把自己喜欢的,自己想到的全部一通硬塞。却也就那么不顾一切并且无知的爱了。
我问大头,那天他给你听的是什么歌?
大头说,不记得了,好像是什么people吧。
这就像现在的大头,我问她,你还觉得他能爱你一万年吗?
大头说,爱你麻痹啊爱爱爱……一万年这么久,谁爱得过来。
就像清晨的雾,大头对不先生的爱,太阳一出来,就全没了。
毕竟我们谁也不会是那个为爱情许期一万年的至尊宝。
只是大头不知道,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件前人栽花后人乘凉的破事。
不先生对大头开放的草原,早就枯萎败坏。大头这匹野马,也会因干涸的土地另觅新处。草原也会在升级成2.0后为别的女人开放。
谈恋爱嘛,谈就谈咯,只是大家都太懒了,懒到不愿意付出真感情。
大头不懒,不先生也是。
我问大头,你那么喜欢他,是因为他对你很好吗?
大头点了点头。
我笑笑说,你瞧,这他妈多扯淡。人贩子拐你之前还摸摸头给颗糖呢。以后别傻逼了。
大头说,好。
可我知道她根本不会听我的。
而大头之所以没有在分手后找不先生打一架,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她明白,那个予她灌溉的人已经拒绝往后所有的付出了。她所幻想的郎有情妾有意,彼此相爱到白头。原来真的只是想得美。
一段感情的最后,最大的阻碍不是小三,不是异地,不是社会地位,而是赤条条面对面的两个人,再也感受不到彼此的存在。
毕竟爱是太高的奖赏了,要用好几辈子去感悟好几世,真是太吓人了。
到底要怎么爱一个人才能不被时间打败呢?
谁知道呢。可既然已经败了,就走呗。走,往前走。这你还不会?
大头会用接下来一整个青春期的时间去感悟那五年她爱过的声色。
也要不了多久,反正她青春期也快过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