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前文说过,我的辞职,过于激进,或稍晚(1990年)。若弟分析,你85年前就辞,直接下广东,你早混出来了。
我承认我一直犹豫,直至1989年才痛下决心,但辞职后又滞留昆明,没去广东。
昆明当时也没啥企业,就一些乡镇企业,里面打工的退休职工又多,根本就卷不过他们。
后兜兜转转才算在一家企业站稳脚根。
其实人生选择也罢,奋斗也罢,都有个过程。见那些60后大哥哥,大姐姐发财,我似乎软了些,嫩了些;他们经过磨难,下过乡,我有磨难吗?我下过乡吃过苦吗?更别说那些做过牢,有污点,全是狠人;做生意,闯市场就是混江湖,混江湖就讲丛林法则,他们是狼,自己是羊,你斗着过他们,凭什么发财?
在那波“下海潮”中,我见过老师下海,见过公职人员下海……在丛林法则面前,它不管你以前如何风光,如何有知识,海里一律平等,必需尊循丛林法则,或说市场规律。
赚钱就是老大,亏本就是孙子。要不然就老老实实打工,凭技术吃饭,但只能吃饭,发财基本无望。
所以,“下海潮”很快退潮,留下不死不活打工者及少数风光老板们。
现在的小弟弟,小妹妹们,想像我们,找稳定工作,其实很难。
除几所牛校毕业生,或没甚办法找稳定工作者,或天性不适应稳定工作者,可去北上广深。
其余,普通院校,文凭不高者,能力一般者,从博弈论角度,还是首选内地稳定工作。
实事说明,我的一些熟人子女,她们有汕大毕业的,有浙大毕业的,要么进路局,要么进烟草,反正父母在哪里,亲戚在哪,进哪里;里面稳啊,可兼顾兴趣爱好,两手都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起码,能做到法定年龄退休。
否则,想发财,大富大贵,估计跟学历无关,不在按部就班,循规蹈矩者中,即,没在羊性一类人中;丛林法则,不分时候,啥时都有狼,只有具备狼性的人才会发财,会发大财,会大富大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