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可能会引起白莲花圣母,道德卫士,小清新,政治正确等一系列人士极度反感的文章,不喜请绕行。
这两天的朋友圈、新闻、微博被山东聊城“刺死辱母者”案刷屏了。网上的评论一边倒的都是站在苏银霞和于欢母子这一边,随便摘录几篇:
总结一下这类文章的两个观点:
1. 高利贷无良,月息10%,借了135万,已还款184万,抵押70万的房产,还欠17万,太没人性了
2. 于欢因为母亲受到了侮辱,忍无可忍,奋起反抗,属于正当防卫,应判无罪
先说结论,所有持这两种观点的都是典型的
三观缺失!
这些人应该好好重新接受教育,树立正确的三观!
欠债还钱!
杀人偿命!
这么两条显而易见、流传至今的真理,怎么到了今天就变得如此难以理解了?
道德就是最大的不道德。
欠债还钱
先来看一段新闻。
请留意最后一句话:“今年2月,因未执行法院的还款判决,苏银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各位白莲花圣母们,知道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是什么意思吗?就是没有征信,没有信用,俗称“老赖”。这个是由法院给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苏银霞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欠钱不还的老赖。
好了,问题来了,一个失信人员,银行是不会再借给她钱的。如果她要借钱,只能去找民间借贷。而民间借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利息特别高,例如本案月息10%,年息120%,一年翻一倍多,旁人是不是觉得太高了,高的离谱,不公平?
错!非常公平!为什么,因为像苏银霞这种人,已经丧失了享受普通人借贷的权利,必须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对这种人来说,有人肯借钱已经是莫大的恩赐,至于高利息,已经不是首要考虑因素了。而对于放贷者来说,借给老赖钱本就是一门高风险的生意,既然是高风险就要求高回报,无可厚非。
我想请问一下上面文章的三名作者,你们愿意把自己的钱拿出来去借给一名陌生人么?而且这名陌生人还是一名老赖?你愿意借多少呢?你们又觉得利息多少合适呢?
也有人说,利息这么高,干嘛还要借,这不是自寻死路吗?说这话也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任何做过生意的人都知道,很多时候如果资金断流,就意味着破产,破产就意味着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这个时候只要有资金注入,哪怕是所谓的高利贷,只要撑过去就有机会。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病入膏肓,医生告诉他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回家等死,一个是每天打一针昂贵的药,延缓生命,等待奇迹。你如果没有钱,你可以选择回家等死;如果你不甘心,你也可以倾家荡产来花钱苟延残喘。这两种做法都可以,但是,你不能说你花光了钱,多延续了半年寿命,这个时候来指责医院黑心,收了你太多钱,这样就不厚道了。
还有人说,月息10%太高了啊,你看才借了135万,人已经还了184万,外加70万的房产,还差17万,高利贷真的是良心被狗吃了!
说这话的人,我真的想把你们的脑袋打开,看看是不是里面都是水。按你们的逻辑,民间借贷就是我借你一笔钱,然后你每个月按时还款,你们就是这样来衡量一门生意的利润吗?你们的思维和当年央视曝光星巴克,一杯咖啡成本3块多,却要卖30多,简直是暴利有什么区别?
案情陈述里说了一个细节,当时有大约10名催款人员在现场。各位看官有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要有10名催款人来催款?按照圣母们的逻辑,不应该按时还款吗,为什么要催款?
我来告诉你们,从来就没有所谓的按时还款,每一次的还款都是通过催收得来的。为什么,因为借款人都是老赖啊!她可以欠银行的钱不还,自然也可以欠任何人的钱不还。任何一家民间借贷基本上的贷款客户都是这样的人,为了保证能够按时回款,必须维持一支强大的催收团队(或者委托第三方)。以本案为例,一支10人左右的催收团队,月支出至少5万,一年60万,这还只是最基本的费用,算上车马费,奖金,提成等,只会更高。
然后算上其他的开销,办公场地、资金成本、前期背调、抵押、坏账、逾期等等,哪一个不要钱,这些都算下来,你觉得月息10%高吗?不要说什么国家规定超过24%都不予保护,但是国家规定了如果不借钱就饿死了怎么办吗?很多事情,存在即合理。
还有一点,无论是本案还是其他相关借贷纠纷,我们永远都看到放贷者在还款期间使用各种极端手段威逼利诱借贷者,但是从来没有看到一则新闻说放贷者威逼利诱借款者借款。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签订借款合同是双方自愿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情相愿。苏银霞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定已经知道月息10%,也清楚每个月需要还多少,但她仍然还是签了,说明了什么,说明她完全接受!既然接受,就要履约!
杀人偿命
被害人的确做了非常过激的行为侮辱了苏银霞,这一点也是刺激于飞行凶的重要原因。我也认为其实有更好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就目前所有案情来看,法院的判罚没有任何问题。关于这一点,很多人认为于飞事出有因,因为保卫母亲采取了过几句懂,情有可原,应判无罪。我觉得这一点就不用讨论了,法律就是法律,只会基于事实,不会基于感情,否则,我们干嘛还制定法律。以后搞个全民公决好了,谁该死,谁该活,大家投票呗,搞什么司法体系,累不累啊?
还有人说,此案的关键在于警察不作为,我真的呵呵了!此案在酿成凶案之前,是典型的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是首先需要双方自相调解。所以警察一开始说的话:你们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是完全正确的。知道为什么吗?首先是苏银霞和于飞母子违约在先,没有按时还款,这个时候的理在收款方这里,所以首先需要双方自行调解。警察只需要保证收款方不要动手。难道要警察像解救被拐卖妇女一样把他们救出来吗?
有人说,如果是你的母亲这样受到了侮辱,你还能忍吗,换我也会弄死他。可是,我想说的是,为什么要弄死他,为什么不还钱呢?你自己欠的钱,跪着也要还完啊!有人认为于飞是一个有血性,有担当的孝子,不好意思,我真的不敢苟同。
我认为真正有担当有血性的孝子,应该是从容走到要债者面前,说:我妈欠你17万是吗?没问题,给我一天时间,我去筹钱,一天之内我保证还清,但在此期间,要好吃好喝待我妈,如果碰她一个指头,我就弄死你!
看到了吗,把自己家人欠下的债结清,才叫真的有担当;还清债务的同时保护家人,才叫真的有血性。欠钱不还,被人逼急了就把人捅了,这就是典型的我弱我有理,我穷我怕谁的思想。
最后我想说两个笑话。
知道世界上最恨美国的是哪个国家吗?
答:墨西哥。
为什么?
为什么美国当年不贪心一点,把整个墨西哥都给吞并了,这样现在大家都是美国人了,就不用费尽心思偷渡了。
知道现在老赖们最恨谁吗?
答:圣母白莲花,道德卫士,小清新们,政治正确。
为什么?
答:以后恐怕没人肯借钱给他们了。就算借,恐怕付出的代价远远更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