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一只无名无姓无家可归到处漂泊的流浪狗。自我懂事起,我就知道我是一个无依无靠的苦孩子,我没见过我的父母,不知道有没有兄弟姐妹。不过,感谢老天,感谢命运,我还是坚强地活到了现在,而且,茁壮,健康。
其实,也不是没有人愿意收留我,只不过都被我一一拒绝了而已。其一,我流浪散漫惯了,像一个了无牵挂,行走江湖的侠士,怎耐得了看守家门的束缚?我倒是宁愿继续流浪着,孤独着,自由着,潇洒着。其二,要知道,跟你不喜欢的主人呆在一起,那可是顶痛苦的事,天知道我会不会那么倒霉呢,如果我命好的话,又怎会是一只流浪狗呢?
每天的每天,我游走于市井之间,进入的都是低档场所。有句话说得好“生活在底层的阶级对生命才有更深刻的体验”,正是我的经历,才让我比我的同类有了更多的见识。
说句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人类。他们可不像我们动物,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就万事大吉,而是有着不断膨胀的欲望,无止无尽的追求以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乱七八糟的感情纠葛。说真的,他们高级而不可爱。我向来不喜欢和人类打交道的。可是,几天前,我却破了一次例,因为我实在看不下去啊!
那天,我饭饱后路过一个市场,突然听见很嘈杂的声音,一群人围在一起不知在看什么呢,好奇心促使我凑上去也想看个明白。好不容易挤进去后,我发觉,竟然是光天化日之下一贼在抢一女士的包,而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世道真是无法无天了。而更让我心寒和气愤的是,这么多围观者竟无一人敢出手相助,而是眼睁睁地看着歹徒为非作歹。女士一边拽着包不愿放手一边向众多围观者投去求助的目光,然而,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此况,歹徒更加猖狂和肆无忌惮了,暴打倔强不肯放手的女士。这一切简直让我怒火中烧,我终于忍不住地想可恶的凶徒扑了上去,对准他大腿狠狠一咬。歹徒没有想到半路会杀出个陈咬金,还回过神就被我袭击了,疼痛让他不得不停止抢劫,不过他马上就拿出匕首转向了我,我没有退宿,咆哮着,一副要和他同归于尽的样子。我凶狠的眼神还是把这个有贼心没贼胆的歹徒吓走了。我松了一口气,正当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往回走时,忽然听见身后掌声雷动,大家都看着我,仿拂我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似的。呵,多么可笑,我只不过是做了一件如果有良心就应该做的事而已,我只是一个不被大多数人喜欢的流浪狗而已,不像他们,衣冠楚楚之下竟是一颗如此丑陋的心。我看不起他们,在我看来,那“啪啪”的掌声应该是他们一巴掌一巴掌在扇自己的耳光。
哎!人类让我感到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