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回家,我又在房间里看到了那个装满日记本的纸箱。这里面是我过去十几年写的日记,从2002年读初中开始,到上大学期间,加一起有几十本了。大学毕业到现在的日记本,被我留在了合肥的住处。
写日记,当初是因为老师要求,后来坚持变成了习惯,哪一天不写,觉得浑身不自在。可以说,写日记是我为数不多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其实,坚持做一件事,是极困难的,能把一件事坚持做十八年,也算是一种功德了。
初中时,我的日记基本就是流水账,把一天中发生的事,事无巨细地写出来,很少有什么思想感情的流露。到了高中,我的日记风格变成了另一种形式,与自己的心灵对话。我很少去详细叙述一件事,而是大致说一下,然后思考,分析,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全部写出来。我把日记当作我最好的朋友,心灵的伴侣,任何不能对别人说的话,我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在日记里倾述。
特别在2008年高三下学期,我的情感达到了高潮,因为我暗恋了一个女孩子。我每天都在默默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她开心,我就开心,她难过,我也跟着难过。我非常喜欢她,她的微笑,她的酒窝,她的短发,她的眼睛,她的背影,她的声音,她的一切都令我如此着迷。我常常为了看她的背影,而上课走神。有一次物理课被老师点名回答刚才的问题,我竟不知道问题是什么,当时真是尴尬极了。
她坐在前排,我坐在后排,经过几次左右调位之后,我正好坐在了她的身后。那一天,我可以说,欣喜若狂。我每天找各种机会跟她说话,每一次说话前,我都要想好几遍,怎么说才更好,显得自己更幽默,更能让她喜欢。有时候,没有机会,我不得不创造机会。有一次,我故意把自己的一本书放在她的座位底下,这样她来的时候看到了,就会拾起来还给我,我就可以对她说声谢谢,跟她说话了。
为了她,我觉得自己可以做任何事,甚至高考对我来说都不那么重要了。我喜欢在星期天不上课的时候,跟她在教室里打打闹闹。她笑起来是那么好看,笑声是那么爽朗,看见她,我整个人都莫名地开心,喜欢跟她在一起。这大概就是青春时期,懵懵懂懂的爱情吧。只是我不敢向她表白,我怕影响她的学习。
高考在即,每个人的压力都非常大,都想考出好成绩,进入理想的大学。记得有一次,我骑车回家时,恰好遇见路边等车的她,我说顺路带她一程,她欣然同意,坐在了我的自行车后座上。我们一路走,一路聊,她说她想上大学,特别特别想。我说她一定可以考上的,并为她加油。这一段难得的旅程,让我终生难忘,夕阳下,我骑着单车,载着喜欢的她,在欢声笑语中一路飞驰。
高考前,我们曾经一起去学校后面的小河边,她说要去摘蚕豆。我们真的找到了蚕豆,然后一起走过田埂,看见了麦田,最后坐在一排随风摇曳的白杨树下聊天。那一天,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人。回来后,我请她吃饭,还送了她一颗棒棒糖。那是我第一次请她吃饭,也是最后一次。
高考后,她去了大学,我留下来复读。在我复读期间,她还给我写过信,鼓励我,给我信心,为我加油。我很感激她为我做的这一切。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听说她在谈恋爱,她有男朋友了。我祝福她,希望她过得好,每天开开心心的。可是,我在心里还是忘不了她。有一天,我看到了元稹的那首《离思》,其中两句被我写在了日记里,用来祭奠自己逝去的爱情,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如今,我找到了当初的那个日记本,翻开看了许久,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情感,仿佛又将我拉回到了11年前。后来,我和她之间发生了许多波折,我觉得自己对不起她,亏欠她太多。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希望她一切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