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几岁的林姐姐丈夫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林姐姐成了寡妇,他们有一个女儿。几年之后经人介绍嫁给一个,年轻时曾想娶她的一个男人杨。这个男人正好离异几年了,有一个女儿。
林姐姐就随男人一起生活了。林姐姐的女儿大学毕业在杭州找了工作,在杭州买了房,成了家。要林姐姐去帮忙,林姐姐带着杨去女儿家长住。林姐姐已经拿退休金,而杨还没满六十岁没有退休金,只好在杭州找保安之类的事情。几年后,杨的女儿办厂了,需要爸爸去帮忙,作为爸爸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林姐姐女儿这边也非常需要帮忙,添了小外甥,林姐姐就没有随老公回去。就这样,两人各自帮自己女儿,几年之后两人自然而然的分手了。
还有一对夫妻离婚了,他们有一个儿子。儿子判给男方,女方很快嫁人了,男方后来也娶了。
女方和男方虽然重组家庭了,但是女方和男方拼命存私房钱给自己小孩。在这个男孩长大成人要结婚时,妈妈给了二十几万,妈妈嫁那个人不是很有钱的,可能是妈妈自己挣的钱全部自己存起来的。爸爸给了二十几万。爸爸在和其他阿姨有婚姻其间,爸爸还要求女方一起拿钱,那女的不同意,于是爸爸又和那女的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