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前,我父亲很慷慨地用十斤红薯干换回两斤散装的白酒,准备招待一位即将前来为我爷爷治病的贵客。父亲说那贵客是性情中人,虽医术高明,但并不专门行医。据说他能用双手同时写字——一手写梅花篆字,一手写蝌蚪文——极善饮,且通剑术。酒后每每高歌,歌声苍凉,声震屋瓦。歌后喜舞剑,最妙的是月下舞,只见一片银光闪烁,全不见人在哪里。这位侠客式的人物,好像是我爷爷的姥姥家族里的人,不惟我们这一辈的人没有见过,连父亲他们那一辈也没见过。
爷爷生了膀胱结石——当时以为尿了蚂蚁窝——求神拜佛,什么法子都用过了,依然不见好转。痛起来时他用脑袋撞得墙壁嘭嘭响,让我们感到惊心动魄。爷爷的哥哥——我们的大爷爷——乡间的医生,看了他弟弟这病状,高声说:“没有别的法子,只好去请‘大咬人’了。轻易请不动他,但我们是老亲,也许能请来。”大爷爷说这位“大咬人”喜好兵器,动员爷爷把分家分到他名下的那柄极其锋利的单刀拿出来,作为进见礼。爷爷无奈,只好答应,让父亲从梁头上把那柄单刀取下来。父亲解开十几层油纸,露出一个看上去很粗糙的皮鞘。大爷爷抽出单刀,果然是寒光闪闪,冷气逼人。据说这是一个太平军将领遗下来的,是用人血喂足了的,永不生锈,是否能在匣中呼啸,我们不知道。大爷爷把单刀藏好,骑上骡子,背上干粮,搬那“大咬人”去了。“大咬人”自然就是那文能双手书法、武能月下舞剑的奇侠。父亲把酒放在窗台上,等着“大咬人”的到来。我们弟兄们,更是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着他。
盼了好久,也没盼到奇人,连大爷爷也一去无了踪影。爷爷的病日渐沉重,无奈,只好用小车推到人民医院,开了一刀,取出了一块核桃大的结石,活了一条命。等爷爷身体恢复到能下河捕鱼时,大爷爷才归来。骡子没有了,据说是被强人抢去了。身上的衣服千丝万缕,像是在铁丝网里钻了几百个来回。那柄单刀竟奇迹般地没丢。但刀刃上崩了很多缺口,据说是与强人们格斗时留下的痕迹。奇侠“大咬人”自然也没有请到。我们的这位大爷爷,自身也是个富有浪漫精神的游侠,传说他曾只身潜入日本人的军营,偷出一匹像大山一样巍峨的洋马。他本想用这匹洋马改良家乡的马种,但偷出来才发现是匹骟过的马。他还很会扶乩,扶出过“东风息,波澜起”这样费解的话语。他也是极善饮的,曾与好友在坟墓间做豪饮,一夜喝了十二斤酒,大醉了三日方醒。
“大咬人”没来,爷爷的病也好了,那瓶白酒在窗台上,显得很是寂寞。酒是用一个白色的瓶子盛着的,瓶口堵着橡胶塞子,严密得进不去空气。我经常地观察着那瓶中透明的液体,想像着那芳香的气味。有时还把瓶子提起来,一手攥着瓶颈,一手托着瓶底,发疯般地摇晃,然后猛地停下来,观赏那瓶中无数的纷纷摇摇的细小的珍珠般的泡沫。这样猛烈摇晃之后,似乎就有一缕酒香从瓶中溢发出来,令我馋涎欲滴。但我不敢偷喝,因为爷爷和父亲都没舍得喝,如果他们一时发现少酒,必将用严酷的家法对我实行毫不留情的制裁。
终于有一天,当我看了《水浒传》中那好汉武松一连喝了十八碗“透瓶香”,手持哨棒、踉踉跄跄闯上景阳岗与吊睛白额大虫打架的章节后,一股豪情油然而生。正好家中无人,我便用牙咬开那瓶塞子,抱起瓶子,先是试试探探地抿了一小口——滋味确是美妙无比——然后又恶狠狠地喝了一大口——仿佛有一团绿色的火苗子在我的腹中燃烧,眼前的景物不安地晃动。我盖好酒瓶子,溜出家门,头重脚轻、腾云驾雾般跑到河堤上。我嗬嗬怪叫着,心中的愉快无法形容,就那样嗬嗬地叫着在河堤上跑来跑去。抬头看天,看到了传说中的凤凰;低头看地,地上奔跑着麒麟;歪头看河,河里冒出了一片片荷花。荷花肥大如笸箩的叶片上,坐着一些戴着红肚兜兜的男孩。男孩的怀里,一律抱着条金翅赤尾的大鲤鱼……
从此,我一得机会便偷那瓶中的酒喝。为了防止被爷爷和父亲发现,每次偷喝罢,便从水缸里舀来凉水灌到瓶中。几个月后,那瓶中装的究竟是水还是酒,已经很难说清楚了。几十年后,说起那瓶酒的故事,我二哥嘿嘿地笑着坦白,偷那瓶酒喝的除了我以外还有他。当然他也是喝了酒回灌凉水。
我喝酒的生涯就这样偷偷摸摸地开始了。那时候真正的馋呀,村东头有人家喝酒,我在村西头就能闻到味道。有一次,竟将我一个当兽医的堂叔家的用来给猪打针消毒用的酒精偷着喝了,头晕眼花了好久,也不敢对家长说,长到十七八岁时,有一些赴喜宴的机会,母亲便有意识地派我去,是为了让我去饱餐一顿呢,还是痛饮一顿呢,母亲没有说,她只是让我去,其实我的二哥更有资格去,也许这就是天下爹娘向小儿的表现吧。有一次我喝醉了回来,躺在炕上,母亲正在炕的外边擀面条,我一歪头,吐了一面板。母亲没骂我,默默地把面板收拾了,又舀来一碗自家做的甜醋,看着我喝下去。
我看到过许多妻子因为丈夫醉酒而大闹,由此知道男人醉酒是让女人极厌恶的事,但我几乎没看到过一次母亲因儿子醉酒而痛骂的。母亲是不是把醉酒看成是儿子的成人礼呢?
后来当了兵,喝酒的机会多起来,但军令森严,总是浅尝辄止,不敢尽兴。我喝酒的高潮是写小说写出了一点名堂之后,时间大约是1986~1989年。这时,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每次我回故乡,都有赴不完的酒宴。每赴一次宴,差不多就是被人扶回来。这时,母亲忧虑地劝我不要喝醉。但我总是架不住别人的劝说,总感到别人劝自己喝酒是人家瞧得起自己,大有受宠若惊之感,不喝就像对不起朋友一样。而且,每每三杯酒下肚,便感到豪情万丈,忘了母亲的叮嘱和醉酒后的痛苦,“李白斗酒诗百篇”“人生难得几次醉”等等壮语在耳边轰轰地回响,所以,一劝就干,不劝也干,一直干到丑态百出。
1988年秋天的一个晚上,我与县里的一班哥们儿喝酒,一口气喝了四十二杯白酒,外带十几扎啤酒。第二天上午去酒厂参观,又喝了刚烧出来还没勾兑的热酒半铁瓢。中午又陪着一个记者喝了十几杯。当天下午,人们把我送到县医院,又是打吊针,又是催吐,抢救了大半天。这次醉酒,使我的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闻到酒味就恶心。从此喝酒谨慎了,但几杯酒下肚后,往往故态复萌,但醉到入院抢救的程度再也没有过。
小时候偷酒喝时,心心念念地盼望着:何时能痛痛快快地喝一次呢?但80年代中期以后,我对酒厌恶了。进入90年代,胃病大发作,再也不敢多喝。有一段时间,干脆不喝了,无论你是多么铁的哥们儿,无论你用什么样的花言巧语相劝,也不喝。这样尽管伤了真心敬我的朋友的心,也让想灌醉我看我洋相的人感到失望,我自己的自尊心也受到损伤,但性命毕竟比别的更重要。
不喝酒就等于退出了酒场中心,冷眼观察,旁观者清,才发现了酒场上有那么多的名堂。饮酒有术,劝酒也有方。那些层出不穷的劝酒词儿,有时把你劝得产生一种即便明知杯中是耗子药也要仰脖灌下去的勇气。在酒桌上,几个人联手把某人灌醉了,于是皆大欢喜,俨然打了一个大胜仗。富有经验的酒场老手,并不一定有很大的酒量,但却能保持不醉的记录,这就需要饮酒的技术,这所谓的技术其实就是捣鬼。有时你明明看到他把酒杯子干了个底朝天,其实他连一滴也没喝到肚里。
酒场捣鬼术名堂繁多,非有专门人才研究不可。我渐渐地感到,中国的酒场,已经成了罪恶的渊薮;而大多数中国人的饮酒,也变成了一种公然的堕落:巨大的浪费,扭曲的心态,龌龊的言行,拙劣的表演,嘴上甜言蜜语,脚下使绊子,高举的酒杯里,似乎都盛着鲜血。与我有同感者多乎哉!
我曾写过一部名叫《酒国》的长篇小说,试图清算一下酒的罪恶,唤醒醉乡中的人们,但这无疑是醉人做梦,隔靴搔痒。
我最近又开始饮酒,把它当成一种药,里边胡乱泡上一些中药,每日一小杯,慢慢地啜。我再也不想去酒场上逞英雄了,也算是不惑之年后的可圈可点的进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