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设想意识的这种自我规定是一种本原,是一种生成,因为那就必须假设意识先于它自己的存在。同样不应该设想这种自我创造是一种活动,否则,意识事实上就会是(对作为活动的自我(的)意识,这是没有的事。意识是充实的存在,而且这种自己对自己的决定是一种本质特征。不滥用“自因”的表述是完全明智的,因为自因总是假设一种进展,一种“自因”对“自果”的关系。干脆说意识是自己存在的,这会更准确些。”
意识如果是自己存在的它有自己的意识吗?意识到底是不是我的意识呢?我是否能完全的控制我的意识呢?这是否就是我们具有意识和潜意识的原因呢?我们想着要做的是可控意识的体现,而潜意识所体现的是我们的渴求还是意识独立与我们之外的渴求呢?多重人格是不是独立意识存在的表现呢?
“这里有一个关于否定这一概念本身的文字游戏。因为我如果否定存在具有任何规定和任何内容,我就只能承认,至少存在存在。于是,即使有人否认他所希望的存在,而正因为他否认了它是这个或那个,就不能使它不存在。”
这个文字游戏很有意思,也体现出了平日里的一个情况,如果对一件事一个人有感觉,无论好与坏,此时他是存在的。要想使其真正的不存在,就不要否定或者肯定他,对他无感的时候,他对于你来说就是不存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