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过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1、意外事件,无法预见—没有预见—发生危害结果(无法预见是原因,没有预见是事实)
2不可抗力,已经预见—无法抗拒—发生危害结果(已经预见是前提,无法抗拒是原因)
各种罪过形式的区分
直接故意—认识到必然或者可能发生—积极追求
间接故意—认识到可能发生—放任,发生不违背意志
过于自信的过失—认识到可能发生,本应避免—不想发生,发生违背意志
疏忽大意的过失—没有预见到,但应该预见到—不想发生
意外事件—没有预见到,且无法预见到—不想发生
不可抗力—预见到,但无法避免—不想发生
事实认识错误(构建思维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