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规守纪和人情往来的界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然而,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在“人情往来”的幌子下触碰纪律红线,将公权力异化为私人寻租工具。有的人把庸俗应酬当人情世故,以餐桌上的推杯换盏、礼尚往来作为权力与利益交换的伪装,最终导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有的人以抹不开面子为借口违规参与聚餐饮酒,既破坏党内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也为腐败滋生埋下隐患;有的人则抱着“别人能做我也能做”的侥幸心理,随波逐流从众参与违规行为,进而引发“小圈子”腐败甚至系统性塌方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并坚决防范,方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纪律之堤不可溃:人情往来不能成为腐败的“遮羞布”。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更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中央八项规定明确禁止“接受、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但部分党员干部仍以“人情往来”为名行违纪之实。云南省曲靖市政协原副主任高某某在2015年至2023年间,累计收受私营企业主礼金14.64万元及高档烟酒,最终因严重违纪被查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3万起,其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占比达31.7%,折射出“人情陷阱”的隐蔽性与危害性,一旦将“人情”凌驾于纪律之上,权力便可能沦为利益交换的工具,从“小节”失守逐步滑向腐败深渊,甚至通过“礼尚往来”编织关系网,形成“小圈子”政治生态,不仅损害党的公信力,更动摇执政根基。

公私之界不可越:权力不能成为人情交易的“筹码”。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器,而非个人谋私的工具。然而,个别党员干部将公权力与私欲混为一谈,在“人情往来”中模糊公私界限,引发“温水煮青蛙”式的腐败,最终导致公权私用、权钱交易。江苏省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原财政局局长田某某,在融资中介“帮助投资理财”的诱导下,参与炒“金融茶”并获利,最终因利益深度捆绑沦为他人牟利工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但部分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某国企原总裁郭某长期无偿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保险费用均由对方支付,这种“借用”实质是权力寻租的变种,暴露出个别干部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之心。唯有划清公私界限,方能守住权力运行的“安全阀”。

党性之基不可动:理想信念是抵御“人情围猎”的“防火墙”。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当官”。然而,部分党员干部在“人情围猎”中丧失党性原则,将个人私情凌驾于党的原则之上。四川省彭州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魏某在忏悔书中坦言,随着职务提升,商人老板通过“无微不至的关怀”逐步侵蚀其思想防线,最终将其拖入腐败深渊。部分干部将“人情往来”视为“面子工程”,在觥筹交错间模糊了纪律底线。数据显示,2024年因“人情往来”被查处的干部中,68.3%存在政绩观错位、宗旨意识淡薄等问。唯有以党性教育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方能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正道之行不可偏: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线”。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更是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从苏区时期“自带干粮办公”的红色基因,到新时代“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治承诺,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自我革命。党员干部需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在小事小节上守起,在人情往来中保持清醒。数据显示,2024年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满意度达91.6%,较2018年提升12.3个百分点。这一变化印证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更彰显了纪律建设对政治生态的净化作用,唯有以“我将无我”的境界守牢纪律底线,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深化作风建设,方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在新时代赶考之路上交出清正廉洁的合格答卷。

纪律与人情,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需要在党性原则下实现有机统一。党员干部需以纪律为尺、以党性为纲,对人情往来中的违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要通过通报曝光、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强化震慑效应,释放纪律面前没有例外、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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