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强和女友李霞开设了一家酒吧,这天晚上老顾客赵林来酒吧消费,几杯下肚,对贾强的女友言语轻佻,动手搂抱抚摸。贾强的女友不快,将赵林推开。赵林酒意微醺,仍然纠缠。贾强见状,从吧台拿起水果刀,将赵林砍伤,致使赵林左手三、四指伸肌腱断裂、左手裂伤、头部裂伤、右腕部裂伤。经鉴定,赵刚体表瘢痕损伤构成轻伤二级。贾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告人经常会提出正当防卫的理由。本案被告人贾强砍伤赵刚,是不是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
本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贾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