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了二十几年,没有什么具体的三观,就是该做不该做,在这种该做不该做的标准中,我以不给别人添麻烦为基准,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人基本的素养吧,且不能算作修养,因为修养是一个人的综合素质,要求来的比较高,而素养是一种后天通过训练与实践得出的能力与技巧。所以我认为,素养是最基本的,修养明显要求高,要有良好的修养,需要从小养成,与原始家庭,教育甚至是社会坏境有关,而这素养就是实践了,各种各样的实践,你经历的,看到,听到的,更甚是正在经历的,这对每个个体的要求是最低的。
二十几岁的年纪,我为什么要以不给别人造成麻烦为自己的生活工作基准,我个性独立、性子暴躁,甚至于我不是个友善友爱的人,即使我也积极参加公益,积极贡献,但是还是改不了我是个不容易接近的人。
当然,我不喜欢别人给我添麻烦,我自己也会谨记在心,不给别人增加负担。不发放对于的人情券,也不想给自己造成额外的人情债,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很多社交上的无法尽力而形成的心理负担,别人不会挣扎之余帮你解决麻烦,你也不会暴躁之余还要记得恩情。
我一直秉承这一准则的原因不是我不会开口求人帮忙,这不等同于一个概念,或者我根本不会想别人帮我,同时也不想别人找我帮忙,有时候这不是冷漠,只是我想尽力做我的事,不想被打扰,也不想被关注,不想被帮忙,那么请你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