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无绝对”,这可真是一条真理。
以前,坚定地以为,包对于女人,是必需品。没有包,她们会出不了门。再怎样平常的女子,只要出门,必得一只包。否则,手机、钥匙、钱包,还有那些零零碎碎,怎么办呢?所以,女人对于包的喜爱和热情是普遍而持久的。
可是,当包成为祸根,越高档越危险的时候,又有哪个女人敢拎着它招摇过市呢?乖乖地把它藏起来吧,不得不带它出门的时候,也得提着一颗心,不住地前张后望,左顾右盼。仿佛自己不是包的主人,倒成了它的奴隶。
这可不是因为包或包里装着的物品怎样贵重,也不是因为拎包的女人突然变得伟大,肩负某种神圣的使命。不是这样的,她们手里的包,或许是十几元的廉价货。而她们,也不过是想去买两根青菜或一包卫生纸。
对于偷,她们是不怕了。包里本没有多少值钱的东西,被偷了,自认倒霉。她们怕的,是抢。闹市街头,光天化日,你敢说,没有人敢抢走她的包吗?
我可不敢。我的包就是那样被抢走的。
两个年轻人骑一辆摩托车,突然向你挤过来,几乎要往你身上撞,你还未及反应,后座上伸出的一只手便夺了你的包,开车的那个加大油门扬长而去,配合得恰到好处,天衣无缝。
从此,对骑摩托车的人便有了警惕,也尽可能地不再拎包走路。能开车的地方就开车去,不得不走的时候,也都把包锁在车里,然后一手拿着车钥匙,一手拿着手机,看似轻松地走着去。可是前两天,同事提醒我说,开车也不安全了,就在超市门口,一位妇女刚坐上车还没有发动的时候,一个青年拉开车门掏出刀对着她要钱。最后她总结道:“你一上车,先把车门锁上。”
这是为什么呀?到底是什么人,要夺走我们的包?
看新闻里,记者采访被抓住的抢包贼,那样年轻得几乎稚气的脸并不是想象中的狰狞凶恶,可是说出来的话却令人心寒:“我不懂法。”这是理由吗?如果说你不懂法律的具体条文,我相信。但是,难道你也不懂抢劫、杀人是犯罪吗?我不相信。
可惜记者的采访往往到这里就结束了,也许他们以为,把这些归结到普法的必要性上就足够了。可是,对于我们,这是不够的。
那些正确而空泛的大道理谁都懂,我们希望知道的是,是谁,是怎样具体的一个人,为了什么,要夺走我们无辜的包,要夺走我们走在大街上的自由?
谁能告诉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