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萌肉酱
老于特别喜欢打游戏。上大学时甚至自己搞了个非法社团——大学生电子竞技联盟,自己当起了团长,领着几百号人组队打游戏。大学毕业后工作了这么多年,爱上的事物七七八八,但最终保留下来的无非三样:养鱼、种花、打电脑。
婆婆对他这个爱好深恶痛绝,总是守着我念叨,要不是当初天天打游戏他早就考上清华北大啦。
屁咧。他当初没考上清华北大是因为他天天忙着谈恋爱了好吗。
不过无论是谈恋爱还是打游戏我都没什么好反对的。初恋多么甜蜜美好,岂能被学习这样的俗事打扰。至于打游戏,“不为无益之事,何以谴有涯之生”嘛。
我也爱网游。但这不是为了接近男生而努力培养的兴趣爱好,而纯粹是被我哥影响的。
我有一个比我大七岁的亲哥,有孩子前也酷爱游戏。我从小看着他从红白机玩起,到仙剑、红警、CS,到跑跑卡丁车和各种大型网游,夜以继日。
人说长兄为父,所以他培养我这样一个网瘾少女真的不在话下。
在和老于成为法律意义上的队友后,我俩非常自然地结成了游戏搭子。我一向手残(当然我把责任推脱于我是左撇),且和薛之谦一样爱好世界和平,只喜欢打怪升级的生活流网游,从不PK,绝不交友。
为了说服我进入召唤师峡谷,老于以惊人的效率备齐了电脑、升级了宽带,孜孜不倦地领着我打人机。然而我俩之间最多的对话还是这样:
“一会儿对面来人了你冲过去E他。”
“不行,别找我。”
“你有没有W?”
“没有。”
“给我加血啊宝贝儿。”
“不要。”
偶尔大中一个英雄,老于的赞美之情简直要溢出来了:
“哇,神大啊!”
“刚才那波神操作啊!你是怎么做到的!”
……论浮夸,我只服老于一个。
在我挺着七个月孕肚的时候,我俩相约去网吧开黑。然而去了两三次终于作罢。
问及为什么,答,受不了网吧里人的眼神压力。
最近我因为看了一个颇热门的电视剧,一时兴起,下了一个颇脑残的游戏。讲真,我最初只打算设计好人物的发型发色脸型肤色,在游戏里转一圈就卸载游戏的。
可是老于却很认真地执行了我的策划。他以双子座的精分能力同时三开,自己打怪的同时还带着我和另外一位小伙伴。眼看着我们仨的等级一路飙升,也真的不得不玩了。
所以最美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最好的游戏体验不是精致的画面华丽的技能,而是并排和你操作的一瞬间。
哦对了,我们队还缺一名大夫,你要不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