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璡石原创
苏苏忽然俯过身,弯着腰要站起来,她的轻轻地蹭在我的肩膀上,长长的头发蹭着我的肩头扫过我的脸颊,有点痒。
她红红的嘴唇近在咫尺,我仿佛能闻见朱唇吐出的芬芳,我一阵眩晕,仿佛喝醉了朗姆酒一般,脑袋空荡荡晕乎乎。接着,我从特别遥远的地方,听到她红红的嘴唇里吐出了一句话:“你知道一个好的纹身,是什么嘛?”
我不明白苏苏为什么这么问我,其实他不知道我根本不关心一个好的纹身到底是什么。我来她的这个纹身店根本就不是为了做一个纹身,而是为了来看她。
我不明白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为什么这么问我?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子,她的问题让我无法作答。我一脸茫然看着她,其实我知道苏苏一定在偷笑我这种双眼无神、嘴唇微张的样子是多么的傻。
顺着她的话,隐约嗅着她刚刚发丝扫过留下的甜蜜,我茫然的跟着她的话语又叙述了一遍她说的话,我傻愣愣问她:“一个好的纹身到底是什么?”
苏苏站起身,屋子有点低矮,高挑的她弯着腰,侧着身子,腾挪回自己的位子上,顺手拿起了放在桌面上的烟盒,抽出一支细细的烟,那烟夹在她的手指中是那么的纤巧,说实话,我是很讨厌女生抽烟的,不知道为什么,苏苏抽烟的样子就是那么的好看。
苏苏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合着烟雾吐出来一句话:“一个好的纹身,是让你的身体拥有自己的故事。”
她的话直击我的心灵,一个好的纹身,是让你的身体有它自己的故事,有故事的纹身,有故事的人,我心里怦然一动。顺着她的话,我用手指戳她的胳膊,胳膊上纹着一只小巧的红色耳机的形状,小小的耳机,蜿蜒的红线,就那样十分逼真地盘在她的胳膊上。我问她:“那你这个耳机纹身,又有什么故事呢。”
苏苏笑了笑,自顾自的吸着烟,眼神眯起来,很是沉醉,似乎一点也不想回答我的话,气氛有些尴尬,我知道时间到了,我得走了。我来时,她在这里,我走的时候她也不动,不挥手,不告别,任由我那样轻松的出了低矮的纹身店。
出来纹身店,我抬头看见外面热烈的太阳,白白的光晃了我的眼。不由得深深吸口气,旁边的花店传来百合的香气,我很喜欢这花的味道,因为,我前女友小麦也很喜欢这个味道。
原来,前女友小麦还在的时候,经常会买一束百合花放在房间里,让整个房间都充斥着这种芳香的味道,花一直开着不谢,足足有一周时间,用她的话说“既美好又划算”。
可是,小麦她已经走了有半年了,我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以前我们也分分合合好多次,总是哄一哄就会好了,可这次不一样,她走了,走得决绝,连东西都没有带,就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在这半年里,我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闲逛,想要找到她。直到有一天,看见了站在这个低矮纹身店门口的长腿女孩,走了进来。
这便是我认识苏苏的开始。
苏苏,并不是特别漂亮,高高的个子,大长腿,像小鹿一样的腿充满了力量和肌肉,可以想象她这双腿如果奔跑在原野上,将会是像风一样。这样的女孩子健壮美丽,尤其当她烈焰红唇的时候,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那就是“狂野”。看着眼前这头健壮美丽的小鹿,我如死水一样的心,忽然有些悸动,我就那样未经她允许,走进了这个叫做“往事”的纹身店。
“要纹身吗?”女孩的话音调不高,干净利落,有一种低沉的性感。她看都没看我,甩过来一个本子“什么样的图案自己选”。
我漫无目的地翻着本子,按红色背景上影集一样的材质,上面是一张张的纹身样册。我有点茫然,其实,我并不想纹身,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就走进来。尴尬中,我拿起这个本子:“说实话,我自己确实也不知道做什么图案好。”
女孩看着我呆呆的样子,没理我,打开矮桌上的烟盒子,抽出一根细细的女士烟来,打火,深深地吸上一口,烟雾之后,她的眼神晶亮,一言不发,静静看着我。
眼前这个女孩身材高挑,大红唇,长发,应该是很性感妖娆的样子,但看起来有一股让人疏离的美,这热情的美却偏偏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呶着嘴,双手合在影集上,像随意聊天一样问她:你叫什么?
她用手敲了敲墙,我顺着她手敲墙的位置看过去“概不闲聊”几个大字的打印纸贴在哪里。
我识趣儿地闭上了嘴,又毫无意识地去翻弄那个纹身的相册,一点点翻动着,摸索着,仿佛那硬壳的相册手感很棒,有我喜欢的温度。
“我姓苏”空气里忽然传来她的话语声,清冷低哑,带着一种莫名的感觉,让我想起了唱着女人花的梅艳芳,那种声音低沉性感的感觉让人沉醉,一听声音,会让人觉得这是有故事的人。
“哦,那我叫你苏苏好了”。她耸耸肩,不置可否,静静地吸烟,就这样在烟雾后面看着我,我被她看得浑身有点不自在,诺诺地张口:“我想做一个纹身,告别糟糕的过去,可是又不知道选哪样,因此有点儿不知道怎么选。”
“纹身一旦纹上,就不好弄下来了,所以,还是先想好,然后再纹吧。”听见她说,我点点头,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在这里一直这样呆着尴尬,“那我好好想一下,下次再来”,我起身出门儿,走了出去,走出去后,回头,那斑驳的牌匾上“往事”二字苍凉而倔强,刀刀入骨,像刻在那木板深处一样。
不知为什么,从那次的偶遇,我忽然喜欢上了这个叫做“往事”的纹身店,再也不是漫无目的满大街寻找小麦影子的状态,而是当自己反应过来,发现自己经常毫无意识走到“往事”门口。
有时候,我静静的靠在门口,就那样静静的看着这个长发的女孩在那个小小的工作室里,一丝不苟的工作;有时候,我会进门,和这个话不多的女孩聊一聊天,虽然多数都是我说她听,但荒凉的我的心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宁静。
靠在小店门口的这个情形,让我想起小的时候,自己站在理发店的门口,背靠着门,静静地看着母亲给客人理发,听着母亲在理发店里和客人们交谈,玩笑,那时候的时光,掺杂这熟悉的洗发水的味道,是那么的熟悉,让人迷恋。
慢慢跟苏苏熟了以后,我知道她居然是个八零后,比我大。以前,曾经学过画画,也在理发店也做过理发,后来自学无师自通学了纹身,盘了这个小店,在这里已经五年了。
苏苏跟一般做纹身的纹身师不一样,她的身上并没有那么多花花绿绿的纹身,我注意到只在她的手腕处,有一个缠绕三四圈的耳机线,小巧的耳机头部只有一个,像是一半耳机就缠绕在她纤细的胳膊腕上。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会是耳机线缠在上面呢?”
熟了一些时,我想问她,可是她每次都不说,高兴的时候会和我聊天儿,不高兴地时候就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我就那样站在边上,看着她,她一动不动,我自己来,也自己走。
有一天,当我再来这个纹身店的时候,忽然发现几个小混混,正在店里打砸摔东西,苏苏一脸愤怒拿起椅子使劲轮向离她最近的混混,那椅子砸在骨头上的声音听得就痛,冷酷的声音从苏苏嘴巴里吐出来:“别跟老娘谈保护费,老娘混社会时候你们还在玩尿泥!小混混们被她的气势震到,互相看着犹豫不决,还想跃跃欲试。
我冲上去,大吼:“欺负个女孩子算什么英雄!”原本游移不定的混混们看到又来了个壮男人,丢下手里的东西撤了。
我扶起半弯着腰喘着粗气的苏苏,感觉她有点发抖。可是,就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女孩依旧冷酷,她没有哭。我圈着她肩膀的时候,她的肩有点儿瑟瑟的发抖。我们两个没有话,就静静地顺势坐在这一片狼藉的小屋里边,喘气。一会儿苏苏抹了一把脸,扭头说:走,我们喝点去。
管好店门,已经傍晚,夕阳下,我和苏苏一前一后,我们的影子被夕阳拉得老长,也一前一后,偶尔相交,又忽然分离,神奇的跳着影子歌。
找到了一家烧烤店,点了肉串儿和蹄筋,又要了一打啤酒,我们开始边吃。可能是食物的力量,都是由悲愤转来的吧,苏苏就那样狠狠地咬着肉串儿,用力地咀嚼。苏苏开始一杯一杯地大口灌着啤酒。我知道她心里难受,也没有阻挡她,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她,陪她喝。心里偶尔还龌龊地想法“可能今天晚上,就能和苏苏在一起了”。
也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也可能正是在她无助的时候,今天的苏苏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她打开了话匣子,此时,我感觉到她像一个蚌壳一样,把自己最柔软的一面打开,让我看,第一次我觉得我和苏苏如此近。
“你不是一直都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胳膊上纹一个耳机线吗?”苏苏歪着脖,眼神调皮地看着我,至少我觉得那眼神很调皮,或许还有一点点忧伤。“告诉你啊,这不是耳机线,这是月老牵的红线。第一次遇到大朋,就是因为这个耳机线。”
“那年,我刚刚辍学,十七八岁的年纪,可能是《古惑仔》的电影看多了,特别羡慕在社会上混得好的大哥,想成为洪兴十三妹那样的女人,多酷啊。于是,我努力地去抽烟,去浓妆艳抹,想做一个招摇过市的引人注意小太妹。”
“有一天,在地铁一号线上,我照旧像以前戴着耳机,听着震耳欲聋的歌,一边赶快上地铁。可能是地铁上太挤了吧,也可能是地铁上的人太多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的耳机被大力拉下,靠,谁啊,我侧身一看,我的耳机和一个男孩的背包缠绕在了一起,快解开!我很凶地对这个人喊。”
“对方是一个温润如玉的大男孩,二十岁出头吧,他看着我凶巴巴的眼神儿,没由来地紧张,还有一些不好意思,手足无措地在那里忙来忙去,想把这个耳机线和背包拆开,可是不知为什么,越着急越弄不开,越解越解不开。”
“看着他笨手笨脚脑袋冒汗的样子,我故意凶他,好好解开,我的耳机可贵了,你赔不起!男孩歉意地微笑,连忙说不好意思,手上的动作仍旧没停止,小心的拉动着他的背包拉锁,想把卡在拉链处的耳机线弄下来,耳机线和背包搅在一起,怎么解都解不开。”苏苏眼神迷离,声音温柔,像一曲低沉的歌。看着她满是爱意的眼神,我不忍打断,抬头痛饮一杯。
“男孩修长的手指头,在背包和耳机线之间忙碌,想大力拉又不敢,怕拉断了线,…… 就这样,因为缠绕在一起的耳机线和背包链,我们错过了一站两站三站,眼看着我的目的站都已经过站了。”
“我急冲冲跟他说,不行了,不能再在车上解了,必须得下车了,难道我要跟着你坐到你家去吗?”“好啊”听见他温和的声音,我抬脸一眼看见他认真的眼神儿,他就那样认真地看着我,眼神是那么干净睿智,是我从来没见过的男孩子的眼神。突然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漏跳了两拍儿,脸“腾”一下就红了,在那个自以为自己很痞很酷的年纪,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尴尬。”
“就这样,因为一根耳机线,我和他认识了,我知道他叫朋,他也叫我苏苏。他是,学院路那里一所有名大学的大四学生,是个青春洋溢品学兼优的好青年,朋如他的名字一样温文尔雅。其实,以前的时候,我一直很喜欢长相坏坏的、做事痞痞酷酷的男生,可是认识朋后,忽然,对温文尔雅的他有些着迷,不知不觉间就喜欢上他干净的眼神和阳光一样的微笑。那里面有太多的美好。”
“我们恋爱了。”
“一个是大四即将毕业的男生,一个是一个游荡江湖、高中都没毕业的小太妹,但是身份的悬殊并不以阻止我们相爱。我们爱得是那样的热烈,仿佛彼此是对方唯一的爱。好像我们人生这好多年一直在等待对方的出现。”
“朋一直在劝我,一定要找一个正当的职业,不能就这样逛着,一定要重新开始,要么去学校读书,要么去学一项技术,将来能自力更生。”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很生气,难道你不能一辈子养我吗?让我自力更生?这应该是男人对自己女人说的话吗?这个时候,朋总是微笑“不是我不养你,而是即使我不在身边,你也有自己能养自己的能力,这样我好不担心呀。”
“他就是有这个能力,能让我在前一秒钟极度的愤怒,后一秒钟却感动的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往他身上抹。他无论什么时候都在为我考虑,想让我成长起来,成长一个更好的人。”
“我从小到大,第一次感觉到这么幸运,这么幸福,仿佛幸运女神使尽了全身力气在眷顾自己,我每天都在云里雾里,脚像踩着棉花,为自己用这么美好的爱情而激动不已,忘乎所以。”
“朋大四毕业工作找得很顺利,为了我他留在了北京,还记得那天晚上,他刚刚找完工作,签下offer,我们一起也在一个类似于这样的酒馆里进行庆祝,那天,吃的也是烧烤。”
“也许同类就能嗅到同类的气息吧,虽然和朋在一起之后,我表现淑女了很多,可是骨子里的那份桀骜和那份浪荡不羁,同是小混混的人真的很容易就会发现会感觉得到。”
“隔壁桌坐着四五个小混混,在那里挤眉弄眼儿,朝我大声吹着口哨。要是以前这样的事,我自然自己会解决。可是跟朋在一起之后,仿佛变得小女人很多。自己心里也想看到朋勇敢的一面,憋着一股劲儿,觉得自己是朋的女人,他就应该护我一世周全,任何事情都应该替我解决。”
“我跟朋说,看他们好讨厌,居然在调戏你女朋友。还记得当时朋告诉我不要理会。当时我有些恼,看着朋在那里无动于衷的样子,心里就觉得他没有男子气概,怎么自己女朋友被调戏他都能无动于衷呢?他是不是不那么爱自己?”
“愤怒有点冲傻了我的头脑,怂恿他说你为什么不替我出头?朋还是没有理会。那些小混混,看见这个样子越发蹬鼻上脸围了上来,有人开始拉扯我的胳膊,把我往他们怀上拽。我想看到朋什么反应,就没有动,任由他们拉住,朋看到这个情形,这下真的是愤怒了,也许因为当时一向不擅长喝酒的他喝了一些啤酒,酒精的作用开始发挥。”
“一伸手,他随手抓起了桌子上的啤酒瓶,一脸正气地说你们不能这样欺负一个姑娘家,看到愤怒的大朋闪耀着男人味,我心里很高兴,终于看到了他的血性,这样的大朋,跟他平时温文尔雅的样子相比真的很特别很帅。”苏苏的眼里全是泪水,还有懊恼,她趴在桌子上,肩膀一抖一抖,明显是哭了。
“再后来,我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无论如何都回忆不起来当时的情形了,好像大脑断了片。那些小混混并没有被大朋手里的玻璃瓶子镇住,接下来,映入我眼帘的,就是满目的血红色,大朋的头破了,咕咕地从头上往外冒血,他的脸上流着血。我哭着喊着,手捂着他的头,赶紧喊人喊救命,哭着求人去送他去医院,……可是,还是晚了。”
“还记得,在去医院的途中,朋紧紧拉着我的手问我:苏苏,这下我勇敢了吧?那语气平淡,可是却刺着我的心,听在我耳朵里的全是指责。”
“后来,朋的父母来到殡仪馆,看苍白的无力躺在那里的朋,伤心到绝望,他们拼命地捶我打我骂我,我跪在那里一动不动,都感觉不到痛,我觉得这是我应该承受的,确实朋因为认识了我,改变了他天之骄子的一生。我害死了朋,我是个罪人。”
”彭的父母极度愤怒,他们带走了彭,赶走了我,拒绝让我向他们靠近,觉得我是一个丧门星,是我害死了朋。就这样,我连他最后一程也没有送。可我不怪他们,也没有资格怪他们,我是多么混蛋,剥夺了两位老人一辈子的希望啊”
“失去了朋的我犹如行尸走肉,我决定,替他好好活着。
我要听朋的话,自己要好好去学一个本领,好好的去经营自己的生活。
我要努力地向朋保证:自己会做一个好女孩,不让他担心。
我曾经偷偷去过朋的墓地。把那耳机一分为二,那一半儿留在他的墓地里。“
”后来,就学了纹身,学会纹身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给自己的胳膊上纹了这个耳机的纹身,它一直缠绕着我的手臂上,就像朋还在,一直陪着我,时时刻刻好好陪着我。”
眼前哭花了脸的姑娘,是那么地脆弱,我忽然懂了苏苏是多么的后悔和无助。她静静的靠在我身边,她声音里的疏离和冷漠,是这么多年来思念的痛。朋确实不知不觉间改变了苏苏,她的心里被深情代替,朋是她心中永远的痛。
我突知道为什么每个月苏苏都回去寄钱给陌生人,她是在为自己年少时候的轻狂而买单。偷偷给朋的父母寄钱,希望两位老人家能够过得好一点,也算是她代替朋尽孝了。
苏苏知道我的痛苦和无奈,她告诉说“你也不要就这样混了。要去学点什么?做点什么事吧,小麦离开你,并不是因为你没有钱或者弱小,而是和你在一起看不到希望,你负担不起两个人的人生。”
好好的做些,哪怕从学徒做起,让自己有能力养活自己。你成长了,小麦才能看到期望。不要像我,失去了,才知道美好是那么的不容易。我们都是不知道珍惜的人,所以老天才会惩罚我们。
苏苏的话,让我心通透。突然间,我心中所有的愤怒倦怠和无力都消失了。
是的,我一直不想承认是因为自己的任性,让小麦伤心至极离开了我。我一直觉得是她嫌贫爱富、热爱金钱、拜金女,才离开我的,可是我忘记了她陪着我在出租屋里面连续吃一个月泡面,可是我忘记她为了省钱走好几站路回来,可是我忘记她总是趁着早市散集的时候买便宜菜给我做饭吃,……她总是这样好。可我,没有工作的时候,不伤心找工作,窝在家里打游戏,伸手让她养,还态度不好推搡她,……终究是负了她。
实际上,真的是我不长进,一步一步推开小麦。其实在自己最贫困的时候,陪着自己一起过苦日子,这样的女孩怎么能是不爱你呢?
苏苏和我都是任性的人,所以,只能为自己的任性买单。
我想好了,从哪里开始就回到哪里去,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苏苏一个小姑娘能,我,一个一米八的男子汉,肯定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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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帆齐写作课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