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里你们身上发生了什么我不可知。
但对于我就是一个可笑的轮回。
-01-
2005年,1000块钱的手机还是个奢侈品,那是我一学期的伙食费。
要么爱,要么死,我做不到,我要生存。
我在宿舍楼下的电话机旁等了一个小时,用完了三张十元ip卡,絮絮叨叨,从北方的春阳到冬雪,从我的喜乐到思念。脚下的积雪被踩成了厚实的冰。
提示还能通话一分钟时,严宇打断我的话,“默默,我们分手吧。”
房顶的水滴在800度的镜片上,世界真特么的花,恍如梦境,电话那边嘟嘟嘟的声音异常真实。后面转了几圈等着打电话的男生兴高采烈往前走了几步,又被我茫然的眼神杀了回去。
想咧咧嘴,却发现脸冻得近乎麻木。
“过来,姐让给你。”我对着后面的小男生妩媚一笑,扬长而去。
终于不用再那么卑微了,不是吗?
那一天,半斤酒量的我只喝了二两就舌头打卷,说话乱窜。
-02-
十年里,我毕业、找工作、升职、相亲、处对象、换对象。摘下近视镜,世界如火如荼,我哪有理由哀嚎痛哭。
严宇似乎从我的世界消失,那场消耗了我整个青春的爱情亦被人淡忘。此后的恋爱都被我谈得漫不经心,夜深人静,我会盯着手机上那些甜言蜜语发呆,当年的严宇到底是为一部手机所动,还是手机里的点点滴滴?
他的移情别恋并非没有前兆,那个女生有着高挑的身材,白净的瓜子脸,追他一年之久,即使每次我去看严宇,她也是毫不避讳,把竞争与自信写在脸上。我信严宇,六年的感情,经得起老师的严查追打,经得起父母的明察暗访,经得起高考的风雨洗礼,还有什么可阻挡。更何况,这件事,在我两之间一直是公开透明。
严宇有手机的时候,我也曾惊诧,但我依然相信那是他自力更生所得。直到他宿舍哥们打趣,默默,你对严宇可真好,送手机,晚上还陪裸聊。其实我早知道,我们的能力,哪能负担一部手机,我不点破因为我心存希望,只要他不提分手,我坚信可以天长地久。
无数次梦里,他单膝跪在我面前“默,跟我回家吧”,我伸出手,梦醒,大段大段的失眠。
-03-
再相见,难免的俗套,同学聚会,大家刻意把我安排在他的旁边,十年时间,曾经的小县城都已被高楼填满,我的心,早就止如死水,波澜不惊。四目相对的瞬间,终于明白,有一个缺口,隐隐作痛。
同学大部分都拖家带口,只有我两,形单影只。
“你没带男朋友”
“你不是也没带女朋友吗?”我狡颉一笑。他的眼,一如从前般温柔,十年来,我只会在一个人眼中沦陷,时光也不能改变。
我们像从前一样约会,看电影,他喝可乐,我吃爆米花,幸福似乎从不曾间断。
不再年少的我们,不仅有六年的默契,更有十年不得的遗憾。他未娶,我未嫁,唯有情深才不负芳华。
和所有的爱情一样,情到深处,只愿以身相许。
一整天的雪,入夜时分,月色晶莹,我黑白分明的小公寓,灯光摇曳,酒色倾城。我精致的容装,印在严宇的眼里,跳出簇簇火苗。那一个吻,有如半个世纪,十六年的爱恨情仇,夹杂其间。
一向自重沉稳的严宇,忍不住喃喃“默,我爱你,给我好不好。”红酒的芬芳和唇齿间的甜蜜让我放下矜持。
他极其熟练的吻上我的耳垂,我的颈和颈下锁骨,我几近沦陷。
“宇,我们结婚吧”。
他的手有瞬间的迟疑,我接近缺氧的大脑一下子清醒。“我想和你白头偕老,我想结婚。”
感觉到我的变化,他睁开迷离的眼。“默默,我好想你,你不想吗?。”他的唇又覆上来。
空气里都是他嘴角温热的风,吹醉了帐顶昏黄的灯,又抚灭了窗前那一抹静谧的光。
唯有我,在严宇身下,僵如蚕尸。
他终于停手,叹气离开。
“默默,你变了,我们就这样不是很好吗?”
我是变了,他说分手的那一刻,我的奋不顾身,我的委屈求全,我小媳妇般的心思就荡然无存。唯一不变的是我爱他,我期盼白首不相离,
“从前的事,还记得吗?那时候最喜欢你的坚持。”
当然记得,那些刻在骨子里的记忆,又怎么能忘。
十二岁的余默初见十三岁的严宇,情愫暗生,因为共同的爱好,彼此仰慕。各色的幸运星,一天一颗,是我对他的祝福,粉色的信纸,叠成相连的两颗心,是他还我的悸动。年少总是容易满足,那种说不清道不明,摸不着看不透的小幸福让我们发愤图强,同时考入县城的重点高中。
谁说早恋有害,我们才不信。
南方的盛夏,一早就透着闷热,年少的余默和严宇站在做广播操的师生面前,一字一顿,检讨与承诺。
我想说,那个晚上,我们只是坐在高高的水库大坝,数尽流星。
可谁又能相信。从此,严宇是男生里的英雄,而我,受尽指点。老师的谈话,父母的责骂,同学的唾弃,唯有沉默以对。
幸好,还有严宇,他悄悄给我塞纸条,相约北方。
终于,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虽然两地分离。
-04-
“那时候的我们,真幸福。”严宇牵起我的手,眼里余温流动。他如当年一样俊美,只是眼神中透着沧桑与疲惫。
我端起桌上的酒杯,“为往事干个杯吧。”
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你知道我有婚约的,可是这样不挺好的吗?”他语气里透着浓浓的不甘。
如果十年前,我定会毫不犹豫。可是我的严宇,有些事,难再叙,亦难再续。
-05-
我又回到从前,上班,下班,相亲。
严宇的婚礼上,新娘高挑的身材,白净的瓜子脸,纤纤玉指拿着一部诺基亚手机“我要感谢这个手机,它是我送给新郎的第一件礼物,也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宾客掌声大作。
如此也好。我翻开曾经的笔记,有我最爱的诗句。
君执何人手,君共谁白头?相望谁先忘,倾国是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