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喜欢看英国小说。小说里的英国庄园、乡村别墅,那浪漫清新的环境;人物彬彬有礼、含蓄文雅的气质;故事的优美流畅,都令人手不释卷。如《简爱》、《呼啸山庄》、《苔丝》与简·奥斯丁的所有书籍等等。
这次看了一本《奥德利夫人的秘密》。此书描述的是一件谋杀案——某德高望重的英国乡绅娶了一个美丽的自称孤女的女人。而这女人却已经结过婚并有孩子,她以前的丈夫找到了她,她为了保留目前豪华舒适的生活谋杀了前夫。而前夫的朋友—一位律师揭开了秘密。
小说的译者,中英文文学的功底还是不错的,开篇也挺吸引人,对人物环境的描写也细致动人。可看到一大半时就觉得越来越冗长乏味、故弄玄虚,令人想快进。
女主既然谋杀了前夫,做为前夫好友的男主已经调查清楚,却任由女主继续作恶,只为不揭发就可以保留乡绅叔叔的名誉,那对朋友情何以堪?后来揭发了一部分真相,书里形容那英国乡绅,仅因为少妻结过婚又隐瞒身份的欺骗,就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与伤害,悲痛欲绝得好像惨过全家死光光,还有自杀的倾向。喂喂,他还不知道杀人了呢。现在明白英国人以前为什么,就是喜欢放着好日子不过,动不动为一点点小事,或者所谓名誉而决斗丧命了。
好吧,女主杀人又害男主差点死于非命,并且令一个无辜的人快要死掉。这样证据确凿的罪行,却只是被关进了疯人院,而且女主还千般不服,认为自己万般无奈。她说自己有一个天大的秘密,男主为这秘密也是费力调查,原来不过就是女主母亲是疯子,然后她也有疯子基因,她杀人害人的时候都是因为疯病犯了。那平时奢侈享乐的时候怎么一点不犯?作者也为罪恶这样找借口,长篇累牍解释女主为什么犯罪,就是因为也许有一点点疯子基因。看得本人大摇其头。
然后看到这里,我以为小说差不多已经完结,就开始写书评了。没想到还有一桩更大的秘密……
还好忍住没先看结尾,看完觉得倒也不是很差。听说此书是英国哥特与谋杀案小说流行的鼻祖,也许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