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也应该规定时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逐条看之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比较法的角度上讲,登记时限的长短实质上是和审查的程度相关,形式审查短,实质审查耗时长。而我们,常和服务态度好坏挂钩。

 登记信息的查询建议也应该规定时限。

 另外,本条有“手续”一词在法条用语中显得多余,建议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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