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毫无存在感,或者老板早就看你不顺眼,你提出离职,估计恨不得你当天就完成交接办理手续滚蛋走人。只有可有可无,才会轻易放手。
所以,能不能快速离职的简单衡量方法是:最近老板有没有委以重任,你是否在公司不可或缺,有没有人能够接替你的工作,你的职位是不是在公司举足轻重。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你能够快速离开,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事,很可能证明了你过去的工作成绩不甚理想,这是需要反思的地方。
男女分手后,谁更容易释然?
一定是过得好的那位。
分手时怎么避免对方“我有什么错,我改还不行吗”?
用一个他无法改变的理由分手。
辞职申请:“我要走了,不想告诉你原因,说了也是瞎编的,再见!”
这么气人的辞职信发出去以后,估计没几个老板受得了会委曲求全的挽留你。
或者随性一点,“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公司妹子太丑”,“厕所蹲位太少”,“餐厅饭菜太难吃”……你有多扯淡,老板就有多心寒。
当然,这是开玩笑,现实中不建议如此,毕竟可能你还会在这个圈子里混,不指望离职后还是朋友,最好也不要变成仇人。
很多人离职,要么是心受委屈了,要么是钱没给到位,这样的理由是不是合适?
客观的讲,哪家公司会一点委屈不受?多少钱才算给到位?
这玩意儿,不好说,也很难衡量。你提出来这样的理由后,如果老板想要挽留你,一准儿会各种找你谈话,不同花式手段挽留,此时如果你突然发现自己多么重要,优越感油然而生,一激动也许就鸣金收兵浪子回头了……
你要明白一个残酷的职场道理:老板不想让你走,不见得是多爱你,他可能只是现在找不到人顶替你!
而且,用“心委屈了”辞职,多少有点矫情;用“钱不到位”辞职,多少有点逼宫。
如果真想快速离开,最好用“求发展”或“不可抗力”,老板无法找补的理由。
“求发展”,我想找一个更大平台施展自己的才华,潜台词是咱这个庙太小了,容不下我这个鲁智深了。
“不可抗力”,我和女票异地,不离职投奔,她说就让我变成她的前男友。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老板听的是须臾不已感慨万千,你又拍着胸肌说,无论如何会善始善终做好工作交接,不给公司产生一点损失,生是公司的人走带着公司的魂,就是希望离职可以尽快一点……
如果碰到混不吝的老板,可以试试软硬兼施。其实,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老板如果想留你两三个月,这种做法本身就没有任何依据。
但是为了避免之后的撕破脸皮,带来各种需要通过仲裁等方式去解决的麻烦,还是建议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如此刚烈,能协商解决,是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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