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最好的青春遇见了你,满怀欣喜。
可后来山高水长相见无期,才是可惜。
我最后一次见余笙,是在大学的毕业典礼。人海中远远看见她和她男朋友,一起穿着学士服自拍,笑的很甜蜜。被小胖拉着去照相,回头的瞬间就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也是,我们之间人来人往,我早就应该习惯。
①
半夜接到电话,我急急忙忙拽着小胖打车到市医院。东找西找才找到余笙的病房。打开病房门,看着余笙吊着一条腿,脸上还包着纱布的样子,我的心狠狠疼了一下。
看见我来,余笙欢脱的笑了一下。不过应该是牵动了脸上的伤口,下一刻她就开始牙咧嘴。我没好气的走到她身边,拍了拍她的头,大声问她:“你是不是煞笔啊!分个手至于要死要活的么?”
余笙嘿嘿一笑,像做错了事一样,低下头装可怜,不过很快就委屈的哭了起来。我叹了口气,坐下来替她擦眼泪,告诉她:“没事了,不哭,有我呢!”
那个晚上,我们谁都没睡。我跑前跑后给她买热粥,给她叫护士,听她讲她和她男朋友的事。最后,她泪流满面扑在我怀里,说以后再也不会犯傻了。我什么都没说,轻轻拍着余笙,点着头。
第二天余笙的父母就过来接余笙回家里休养身体。临走前余笙眼泪汪汪跟我说,她一定会回来的。我说是,小腿骨折又瘸不了,以后少看喜羊羊与灰太狼!
②
高中时候我就喜欢余笙,喜欢了她整整两年,这个秘密除了我自己没人知道。
两年里,我见过太多人出现在她生命中出现又消失。所以我害怕,害怕自己会像那些人一样,在她的世界里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所以我把这份感情深藏在心,以为上了大学就会忘了她。可我没想到,上了大学,我和余笙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大学里第一次遇见是刚开学没几天,跟室友出去聚餐,回学校的时候碰见余笙和她室友,巧的是我们一眼就看到了彼此。目光交接后,余笙蹦蹦哒哒来到我身边,说:“好巧,原来你也报了这所学校。”
那一刻我看着余笙,就好像有一万束光打在她身上,无比耀眼。
随后,在大学的新环境里,我与余笙越走越近。我们会在的空闲时间陪彼此上课,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吐槽学校食堂。我教她打游戏,她带我去吃她喜欢吃的各种美食。偶尔无聊我们语音就是一整夜。
我喜欢余笙,她身边的人都知道。每次我去找她,她身边的朋友都会报以暧昧的微笑。余笙也会什么都不管,大大咧咧拉着我一起走。
我理所当然的以为,余笙也喜欢我,于是我开始策划对余笙的表白。
③
余笙带她男朋友来见我是在我准备向她表白的前一个晚上。用她的话说,我是她娘家人,她男朋友一定要先过我的眼。
哦!娘家人。我默默撕碎准备好的第二天的电影票,见鬼去吧。
我不善于表达感情,同样我也不善于表达愤怒。一个人在烤吧醉的一塌糊涂,第二天一切平常。只是陪余笙逛街,吃饭,打游戏的人不再是我。
幸好,没人知道我曾默默准备向余笙表白!
幸好,我们还是朋友。
幸好,我这个人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
幸好,时常能看见余笙。
幸好,去踏马的幸好。
我就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世界也会可大可小。大的时候我可以一整天都看不见余笙。小的时候在食堂,在图书馆,在任何一条街道我都会看见余笙腻在她男朋友身边的样子。
还真是,莫名心痛。
不过我倒相信悲愤可以化为力量!在余笙跟她男朋友在一起的一年时间里,我一个人过了英语6级,考下了二学位,过了心理咨询师。
我不知道一个人忙成狗是什么样子,可我知道一个人装作忙成狗是什么样子!
④
当你以为一切会平平淡淡过去的时候,事实往往并不是如此。
一个晚上,接到余笙的电话,我才知道她出了这么多事。
男朋友劈腿,余笙一个人跑出去喝闷酒,回来的时候牛逼哄哄的站在马路中央,指着每一辆路过的车说你们都是混蛋,结果被一个混蛋撞到,然后被混蛋送到了医院。
最后是余笙休了一个学期的假。
假期我去了余笙老家,古城阆中。
在阆中待了一周,没事的时候余笙会带着我去河边走走,带我看最真实的小城,看小城的安逸。
余笙说她最喜欢阆中现在的样子,而不是被开发商污染后的那种酒吧一条街。她还说小时候这里更安静,水更清。
我看着认真说话的余笙,内心一阵恍惚。要是我能陪她共同经历这些,该有多好。
走的前夜,我约余笙出来,在一座临河的茶馆,我们说了很多。
我跟她说很早以前就喜欢你,跟她说我也想过要向她表白,跟她说我知道你所有的喜欢和讨厌。我说我很后悔为什么不能在那个男生之前向她表白。
余笙笑着说这些她都知道。谁让我有那么几个总为我终身大事操心的室友。
那天,我们说了好多,不过内容我都忘的差不多了,唯一记得的,是那夜小河两岸的灯火,真的特别暖。
⑤
大学时光比想象中的要快,四年寒来暑往,情短情长。
四年里,我跟余笙都是最好的朋友。当然,她也拒绝了我无数次的告白。其实我们都清楚,做朋友会更好,只是,我实在没办法藏好对她的喜欢。
有时我也在想,是不是该说情深缘浅,还是该说想得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四年里,我在余笙身边兜兜转转,还是走不进她的心。真的没办法,有些东西也许就是命中注定,强求不来。
这场盛大的青春里,对余笙,我是真的爱过。
可既然真的留不住,我也不愿纠缠。
那个现在陪在余笙身边的小子我见过,人还不错。余笙跟她在一起,笑容真的很美。
我想起那天晚上在阆中河边余笙说的:“我也尝试过喜欢你,可真的办不到,谢谢你这么努力的喜欢我,如果有来生,那我们就在一起吧!”
余笙,真的很感谢你能试着喜欢我。
余笙,你一定要幸福,但也别告诉我。
余笙,这一次,我先走。
余笙,再见。
余笙,我们再也不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