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姑娘和男孩在一个穿越剧的拍摄时相识,说是穿越剧其实只是一个穿越回五六十年代的广告而已。
女孩常想如果那天拍摄的是场宴会的戏,他们的人生估计就不会有任何交集了。他们都有公共在农村生活成长的经历,身上都有城里人所谓的土气,进了那个圈子纯属偶然,但因为朴实人缘好,在圈子里混得都还不错。
他们是略带土气的实在人,只是混进了个所谓的时尚圈而已,他们混了很多年,却一直“时尚”不起来,他们眼中的“时尚”只是些虚头巴脑的做作而已,所以他们一直土着。也是因为相识那天的土气,他们看到了对方的真,就因为这样,他们才看上了彼此。
那天,剧组服装师给男孩的角色服装是一身灰色中山装,配了一双黑布鞋。
女孩的服装是白色的确良衬衣,外面配件灰色大格子外套,一条烟灰色大筒裤,同样的黑布鞋。
女孩和另一个女演员坐在筒子楼门口捡菜,男孩骑着永久自行车从他们面前穿过,男孩后坐上捎着那天拍摄的产品,经过她们时点头一笑,这是一场很简单的戏。
那天拍摄间隙男孩拿个索尼的卡片相机在拍摄地东拍西拍,男孩也给她们拍了些花絮。男孩就是以给女孩发照片为缄口要到女孩QQ的。
那时她以为他是学摄影的大学生,出来兼职拍广告;又觉得他看起来呆愣愣的,憨厚的有点傻,像群众演员。不过拿着相机专注拍照时男孩的大眼睛不时露出一丝皎洁,她发现他傻气的表象只是他的保护色,他并不像看起来那么蠢。
男孩第一次见她时就想怎么会有这么丑的女演员,瘦成竹竿还满脸痘,还拽拽的样子,长这样还能拍广告,没点自知之明。可看她傻乎乎的蹲在墙角的样子时,他觉得她其实不像看起来那么傲慢,应该是个好女孩,而且是可以结婚的那种好。
这是后来他们告诉彼此的,女孩被男孩眼中的光吸引,男孩被女孩的傻样打动。那年女孩二十,男孩二十三。自此之后的十年她的世界里只有他,男孩像太阳,所有的努力和存在,都是因为被她需要,是为着去实现她一个个的幻想。而女孩就是围绕太阳运转的行星,她的一切冷暖取决于男孩运行轨迹散发出的光和热。他们在各种的轨迹运行,又因彼此的引力而运转。
男孩很唠叨,爱讲大道理,天天骂女孩,骂她蠢,骂她懒,骂她不上进,然后自己气得要死;女孩问他:“你什么时候能不骂我呀?”他说:“我不随便骂人,不过我打算骂你一辈子。”
男孩让她努力学习,要有独立面对生活的能力,不要依赖他,万一哪天他不要她了,或出意外,她也要能过好自己的下半生;男孩也从不给女孩买东西送礼物,送过几次都被女孩嫌弃的不知道塞哪了,男孩只好把钱都给她,让她自己送自己礼物;男孩不让女孩翻他手机,但手机密码设置了她指纹,她也从来不去翻看。(好吧!偶尔好奇她也会偷看一下)他们每天都吵架,好像不吵两句,生活的韵律就没有了起伏的节奏,就会变得无聊……
女孩那时还是太年轻,因为长相不差,又没吃过苦,一切都太顺,所以她太骄傲,也有一些女人的小虚荣。
而男孩太实在,不会讨好,女孩的朋友炫耀各种男友的甜蜜时,心酸酸的她就会和他真吵真闹。男孩很无奈,但也不愿打破自己的原则,去做些他认为无意义的虚伪情调。
一个固执一个骄傲,女孩这份糟糕的骄傲感让她从不低头,绝不认错,哪怕闹到分手,她也能一脸冷漠的说声拜拜。不过拜了几百次还没有隔过夜,男孩就能把她哄好,虽然依旧不会有一些刻意又浪漫的情调。
她问他为什么能容忍她提分手五百次,他说:“因为你是个傻瓜,搞不清状况,但我不傻。”
男孩是个毫无幽默感的人,但却很有趣。他总会给生活找到各种调剂,不浪漫但很好玩,两个人一起从来不会无聊。她是他的小跟班,他去哪也都喜欢带着她,不能带她的时候遇上好玩好吃的会马上发给女孩,然后告诉她一定带她去。
女孩很少对男孩提要求,因为不用提,只用跟着他,生活就一定是激情满满,趣味四溢的。
他说生活在于体验,不在于奢侈,路边摊、米其林餐厅、三十块钱的床位、星级酒店、爵士酒吧、乡村路演、爬树摘果、下河捞鱼,他从不说好听话,只是不会让她觉得生活无聊而已。
他们一起散步,一起运动,一起做饭,一起喝酒,一起旅行,一起爬山,一起阅读,一起玩耍……
他们是彼此的伙伴!
磕磕绊绊,吵吵闹闹,他们相识恋爱至今十年,结婚七年,为人父母四年了。这十年间他们没有庆祝过任何纪念日,也没有参与过别人为之疯狂的节日,他甚至没有主动送过礼物给她,他朋友圈也没有一张她的照片。
他们不庆祝生日,节日和纪念日,因为他们都不记得;他们甚至也不记得哪天结的婚,哪天摆的酒;他们没有婚纱照,婚礼他们也只是出于对家人的尊重,出席参加了自己婚礼的新人而已,一切需要的形式感,都草草了事。
她没要礼金,没有婚房,结婚戒指也是男孩拍片时看到客户戒指漂亮,顺带买的。
朋友经常说女孩就是个傻子,她也常常觉得自己很傻,不过聪明不就是为了开心幸福,既然傻能有这些,傻点又何何妨?
男孩给女孩的生活没有繁复的仪式,只有对生命的热爱和对生活的专注,而女孩相信他,愿意跟着他。他们在一起掰根树枝也能打闹半天;他们会突然踹对方一脚,然后骂上几句;他们笑起来癫狂,哭起来泪殇;他们有分手五百次还要在一起的坚持;他们不需要那些特定的时间点去做特定的事,他们爱生活,爱彼此,对他们来说仪式感就是我想做的事你愿意陪我,我不想做的事你不逼我,在彼此最自在最舒服的状态下做着自己。
他们都觉得能在人群中遇上那么契合的彼此是最幸运的事,他们为此心怀感恩。
他们又吵起来了,吵架在十年来间从不未间断。有句话说很对,不管和谁结婚,你都会有掐死对方五百次念头,一千次离婚的冲动。
我相信他们也是,不过我也相信,他们依然会在说完离婚的二十四小时内和好。我也相信,在他们会在快要把对方掐死的时候,放手给对方一个拥抱。
下一个十年,希望他们继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