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快跑!

第一幕[审判之前]

  

犯人:

法官先生,你即将要受理的命案,可不是我造成的,而是那谦卑的死者。前一阵子,他拿着匕首与我挑衅,自知占了下风便扬言迟早要取我性命,后面发生的事,这里的人都有目共睹,如果要我说的清楚一点,我将匕首反戈刺入对方的身体,结束了这一条性命。

法官:

所以,你杀掉他的原因仅是他扬言要报复你吗?

犯人:

不,法官先生,我想您用的词不够准确,不是“报复”,而是“杀死”。

  

法官:

那么,你的意思是你这是正当防卫喽?

犯人:

或许是,或许不是,这有什么区别呢?

法官:

如果是正当防卫,依据法律,可以酌情减少你的罪责。

犯人:

就是说,也许我换一个说法,便不必赴死了,您是这个意思吗?

法官:

可以这么说。

犯人:

那么怎样才算正当防卫呢?

法官:

面对凶猛的歹徒……呃,你也可以理解为你的对手,他要取你性命,出于自保,你错手杀了他。如果是这样,差不多便可以算成正当防卫了。

犯人:

凶猛?我的对手?取我性命?错手?

法官:

有什么问题吗?

犯人:

恕我直言,我无法把你说出来的这几个词与发生在我身上的命案相联系,这倒让我感觉到了一丝的罪恶。

法官: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犯人:

假如我说实话,那么我可以告诉您,我的对手,他是一个愚蠢残暴,身材矮小的人,几乎可以算作一个侏儒。并且,我杀掉他之前,他唯一的武器甚至在我的手里。

法官:

现在问题来了,你是说,你杀掉他只是因为他的一句气话吗?

犯人:

是不是气话,我说不准,但我能保证那是一句屁话。

法官:

既然你并非搏斗中的弱者,这便算不上正当防卫了。

犯人:

多么可惜,我还没坐上那架马上要运行的火车。

法官:

看在你如此真诚的份上,我相信你并非十恶不赦之徒。

犯人:

但是马上便要躺在那些十恶不赦之徒的尸体上度过余生了。

法官:

看在上天的面子上,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犯人:

当然可以,且不说我要给上天这个面子,因为我很快便要去他的领地里生存了。即使仗着您自己的颜面,我也会回答您的问题的,我非常敬重您,先生。

 

法官:

既然你的对手只是在言语上惹怒你,你又何苦不用言语回击他呢?这样便少了这出悲剧,你是个风趣的小伙子,不该这么快就走进了死胡同。

犯人:

刚才您说我“风趣”是吗?又问我为何不用言语回击他的挑衅。现在我要回答您,倘若我按照您说的,只是对着敌手轻描淡写的说一句“小子,你也在劫难逃”,那么只有两种结果,第一,您今天无法同我这个风趣的人谈话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不解风情的孬种。第二,这个风趣的小伙子手上沾染了更多的鲜血。

我发誓您会不喜欢的,到现在我仍认为,我做了正确的决定。

法官:

可是,你就要被处死了。

犯人:

为什么呢?

法官:

因为你杀了一个人。

犯人:

噢,这我是知道的,我是问,我的人性又是为什么给处死了呢?

法官:

你的人性还好好的待在那里,他只是给困住了,可惜的是,你的身体已经给判了死刑,人性也会因此给粉碎。

犯人:

噢!这真悲哀!

法官:

说句亵渎正义的话,我倒是希望行刑的路上,有人把你劫走,当然,我是不会做这件事的。

犯人:

被你这么一说,我倒也有些不舍死去,如果那可恶的侏儒此时醒来站在我面前,我定要将他的脑袋打爆。

法官:

而你将因此多了一宗罪。

犯人:

一个将死之人难道畏惧多加条罪吗?

法官:

一个已死之人难道畏惧多死一次吗?

犯人:……

法官:

好了,小伙子,你太激动了,本是我的错,不该给你点燃生机,又让你亲见它的破灭。

犯人:

这是我罪有应得,我清楚得很。

  

法官:

我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多愁善感,你简直要了我的命!

  

犯人:

您该说,45号,回到你的牢房!

  

法官:

45号,回去吧,孩子!睡个觉,明天的审判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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