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怎么无法上传了)
长腿叔叔——
很想把名字写作“一个孤女的逆袭”,或者“妻子养成记”,或者“我把你当叔叔你把我当标本”。看完全书很想会心一笑,但是总觉得有点细思极恐。
怪我想多了?
杠就是你对。
这是一本特别的小书,全书都是以书信的口吻、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记录。主人公是17岁的孤儿乔诺莎,她成长在孤儿院,从小到大从未离开过,接触的人也只有孤儿院的孩子们和负责管理的李皮特夫人。虽然她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在孤儿院做帮工了,但是一位理事的出现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其实是因为她自己写了一篇名为《忧郁的星期三》的文章,亮出了自己的天赋和才华,才让理事决定资助她上大学,培养她成为一名作家。
看吧,是金子到哪都能发光,关键是你得把自己的光芒亮出来。
乔诺莎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并把资助人称为“长腿叔叔”——因为从未见过此人,只在灯光下看到他被拉长的双腿。从这里就有了一些暗示:对于男性的好奇,对于长辈的期待,或者是渴望爱的幻想。
她觉得自己的名字太过老土和随意(必竟是管家婆随手翻字典起的),于是起了个笔名“朱迪”。大学打开了她新世界的大门,光怪陆离中,她时刻谨记着自己的使命,努力学习,努力读书,随时向这位从未谋面的赞助人写信汇报日常的一切。即使从未接到过回信,也不知道对方是否真的会读自己的信。
多彩的大学生活使性格活泼乐观的乔诺莎如鱼得水,在见识过纽约的繁华和同学朱莉娅家族的富裕之后,她依然保持本心,向着“成为作家”这一目标而努力。
直到遇到了朱莉娅的叔叔杰维斯。
经过几次的接触,乔诺莎开始在信中频繁提起“杰维少爷”,并与这个大自己十四岁的男士相爱。乔诺莎经历了从高兴、迷茫、纠结及认清现实以后,拒绝了他的求婚。乔诺莎写信把自己的心路历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长腿叔叔”,破天荒地,长腿叔叔回信,并要求见面。乔诺莎即惊喜又意外。结果,那个资助他上大学的大恩人“长腿叔叔”就是她深深爱着的贵族男子杰维斯。
最后一封信表明了乔诺莎激动兴奋又沉浸在幸福中的心情。
掩卷沉思,总觉得哪里不对。合着“长腿叔叔”知道并且见过乔诺莎,从资助她上大学开始,一直在暗处观察着她的一切,包括她的学习生活,她的交友圈子,她的点滴进步以及经历的一切。而乔诺莎一直以为他是位慈祥长者,像叔叔一样的长辈,她心里的感激和敬重不言而喻。但是突然这位令人尊敬的长者与她真心爱着的男人身影重叠,很难想象是真的幸福多一点,还是崇拜和感激更多?
希望是我自己想太多。名
著成为名著自有道理。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