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一个月,也不知道自己图什么,拼了命的把她追回来,然后又被甩掉。理由还是千篇一律,不适合。
或许真的不适合吧!也算是结局了。
可我,还是老样子,难过了好久,不去想这是第几次。夜深人静,总是会想起,大概也就这样了。然后,再点起一根烟。凭心而论,我是个混蛋,为了她,我伤了很多人。以至于把自己也搞得伤痕累累。可我还是不后悔。至少现在的我,还是憧憬着爱情。因为喜欢而去选择在一起与否。而不是为了上床或者是其它的利益。没成了一个坏蛋。
大学诶!四年足够我去忘了一个人,足够我去在喜欢一个人。继续为她夜不能寐,烟酒消愁。
可我不会忘了她,说自己内心毫无波动,自己也是不信的。分分合合,那么多次,内心怎可能,没有怨气,但总归不至于去恨。
情出自愿,事过无悔。
但以后,至少心结会有,还是少见为好,不见最好。总之,日后不再相见的日子里,你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