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最伟大的力量便是母爱了!
母爱是最靓丽的色彩,母爱是最美丽的风景,母爱是最动人的音乐,母爱是最华丽的篇章。
每每提起母亲,那首耳熟能详的《游子吟》便会映入脑中: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母亲给予我们生命,母亲扶养我们长大,母亲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母亲的恩
和情是我们这辈子都无法偿还的清的债。
而今天无意中看到的这条新闻,其恶劣程度犹如九寨沟地震般一下子震痛了我的身心:原标题:要钱遭拒痛下毒手 儿子朝母亲泼硫酸致其毁容双目失明。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会发生这样惨无人道的恶性事件,让人义愤填膺!
为了证实其真实性,而后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该事件经过,母子之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是43岁的儿子向68岁的老母亲要钱,母亲没给从而酿成了这起人间悲剧。
起因听起来实在是让人震惊又愤怒。
43岁,正是人生壮年,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了。而这时还要向老母伸手要钱,不给钱,就用硫酸报复。
多么荒唐幼稚的做法,这人难道就没有受过教育,白白活了43年,我也只能呵呵了。
8月23日上午,在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病房里,记者见到了受害者的小儿子邱明声,他告诉记者,他母亲黄桂清今年69岁,在8月18日上午10点多,被他43岁的二哥邱声达泼硫酸给烧伤了。(此信息来源百度)
经医生诊断,黄桂清皮肤多处被硫酸烧伤,脸部严重毁容,眼睛也已经无法睁开。小儿子邱明声哭诉:“现在可能双目就失明啊,眼睛刚才医生就讲要取掉啊。整个头部可能都要动手术,还有就是胸前,然后后面肩膀上,都必须要植皮。”(此信息来源百度)
看完足足盯着手机发呆了五分钟,感觉很不可思以,不敢置信。天呐,那可是具有强烈腐蚀性的硫酸呀 ,竟然泼到了老母亲的身上 。看着图片上老母亲被毁容的脸和胳膊,那被烫掉皮肉的地方一大片鲜红刺目,深深的悲凉从内心滋生开来。隔着屏幕我好似都能感到硫酸正腐蚀着我的内心。
如此惨绝人寰的事件,竟是因为“钱”。为了区区几个金钱,就导致了这样的悲剧发生。多么令人匪夷所思。
母亲,是赐予我们生命的那个人。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神圣、最无私的一种爱。
钱,乃身外之物,众所周知是个好东西,但倘若欲望过大,钱就变成了害人之物。
一份钱难倒英雄汉,钱可以让人奋发图强,一鸣惊人,光耀门楣;亦可以让人误入歧途,堕入万丈深渊。
在此事件中,在邱声达的眼里,金钱的诱惑远远大过生他养他的母亲的恩情。
我们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孝,更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泱泱大国,光天化日之下,邱声达为了区区几个身外之财,竟然做出这种丧心病狂,天理难容之事,让人痛心疾首时又替老母亲感到辛酸悲痛。
莫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莫说父恩比山高,母恩比海深 ;莫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羊尚且有跪乳之恩,鸦还有反哺之义,马无欺母之心,更何况是人呢?能做出如此丧尽天良举动的人,已经不配称之为“人”了,把他划分为“畜牲”,都怕他辱没了畜牲的名声。
母亲十月怀胎,历经万般阵痛生下儿子,千辛万苦抚养成人,而在老母亲年迈之际,正当享受天伦之乐时,却遭遇了人生中的灭顶之灾,毁容加失明,最最悲哀的是这不幸却恰恰是儿子给予的。
都说养儿为防老,然而没有等到养儿防老,等来的却是此等不幸,这让老母亲情何以堪,心中该是何等的悲哀凄凉。
此时有子不如无!
如今此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而在侦查过程中,当地公安部门在受害人土坯房后面还找到了一瓶硫酸。
听起来太恐怖了,这瓶硫酸又是拿来对付谁的呢?
律师余作春表示:“邱某因家庭纠纷将硫酸残忍地泼向自己的母亲,导致母亲毁容和双目失明。这一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毁人容貌及使人丧失视觉器官机能的,构成刑法意义上的“重伤”。因此,邱某的犯罪行为可能将面临重刑。
希望这种人渣能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还社会一片和谐明朗。
祝天下所有的母亲都能平安喜乐,晚年幸福!
愿天下所有的母亲都能被世界温柔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