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我们认识一年了。
去年的五月,我所住的这座小城里整个弥漫着槐花的幽香。
一大早,路边随处可见淳朴的乡里人在地上摊开一块块纯色亦或是花的布来,把刚刚采摘下来还带着点点晨露的槐花尽数倒在布上。很快便被路人围住,争相购买。我也挤进去,捧起一把,深吸一口,顿时满心满肺都是香甜的。
就是这样的一个季节,我认识了他。我们都是七零后,他比我大两岁,都是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
其实我一直感觉单身生活很完美,自由自在随心所欲。我记得我爸走了以后,我基本就没在家里好好做过饭,不是在外面吃就是点外卖。为了这,我妈没少说过我。
我每天早上起来就是看看阳台上种的花,在煮一壶普洱茶喝喝,喝完后打扫一下房间,然后就领着我的小狗去遛河堤了。
平日里,在隔三岔五的约上我的闺蜜们去爬爬山,上农家乐吃吃饭聊聊八卦也甚是开心。想想,就这样一个人快乐到老有什么不好。
可有的时候,晚上睡眠不好,我就起来坐在阳台的小藤椅上发呆。四周很静很静,静的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风轻轻的掠过我的耳畔。天空中落寞的挂着半个月亮,月光就那样凉凉的洒在阳台上,也洒在了我的心上。
这个时候,我就想着是该有个人陪我说说话,我感到孤独了。
我们俩话很多。应该是我的话很多,他大部分都在听我讲话。我好像要把我这单身十几二十年没说过的话都要说出来。
说我小时候的事,说我爱唱歌,说我爱吃什么讨厌吃什么,说我喜欢和谁玩不喜欢和谁玩,说我的偶像是韩国影星权相宇,因为他大都演的是对爱情专一到死的男人,所以到现在都是我的偶像。
我和闺蜜们在一起也聊天,可是有好多话我不能说。可我偏偏在他面前什么都想说,为数不多的约会都是我在说说说,他在听听听。现在想想,我都想笑,我是有多爱说话,他是有多大的耐心。
他说我的年纪和我的性格极为不符,单说我的性格,也就二十多岁的心性。我说那你喜欢这种性格不,他说喜欢,这种性格能给人思想上带来愉悦,两个人相处也没有什么压力。
我喜欢唱歌,特别喜欢唱孟庭苇的歌。我就用手机软件把我唱的歌录下来发给他,让他听。他很开心,说我唱歌的声音像个小女孩的声音他很喜欢,有的歌他会循环播放几十遍的听,我听他这样说也很开心。
认识他后,我突然爱做饭了,做各种各样的饭让他吃。他就不知是真是假的大大赞美一番,说这是何等的人间美味,我一听心里美滋滋的做饭更起劲了。
我最喜欢的事就是我们像老夫老妻一样去菜市场买菜,吃过饭后一起牵着小狗遛弯。
闲暇的时候,我们会凑在一起打开手机听着当年那些属于七零后的流行歌曲。听着听着,我俩就似乎又回到了二十岁的时候。
不由得感慨万千,岁月是如此匆匆,当年的少年少女也已人到中年了。
我偶尔情绪低落。他问我怎么了,我说想吃好吃的了。他说想吃什么,我说想吃大猪蹄。然后我们就到卤肉店,选了一个最胖的猪蹄,顿时我的心情就好起来。
他老是说我傻乎乎的,也不长点心眼,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我却不以为然,对他翻着白眼说,那你就当我是你的下一辈好了。他就认真的说:“行,叫叔叔!”我也就认真的说:“叔叔好!”
我们也畅想过未来,等若干年后,双方的老人走了以后,我们就去找个小院,种瓜种豆,养鸡养鸭,过着我心心向往的田园生活。
他问我:“我病了你愿意照顾我吗?”我想了想说:“能吧”。他说,回答的不真诚,有点靠不住。
我问他:“我老了走不动了怎么办,他说,那我背着你走,你要是躺在床上动不了了,我给你擦屁股。”我就追着他喊:“为什么不是你躺在床上动不了。”他说:“好呀,我动不了你给我擦,我愿意!”
这大概就是我眼里的爱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