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写什么,从每天50字短文开始,记录生活点滴、提高写作能力。(第16天)
01
2018年初,最高检曾下发通知,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重点关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通知要求,各级民行检察部门对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涉及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情形,在立案、调查后可以发出检察建议。
通知强调,经过诉前程序,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不提起诉讼的,食药监、质检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损害状态的,检察机关要坚决提起诉讼。对于食药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增加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
02
2016年2月至2016年9月,罗某、卢某二人通过经营淘宝网店的形式销售苦瓜系列减肥产品、经典秀身系列减肥产品及神农风骨草产品共计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5万元。经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检测,涉案保健品中含有酚酞或双氯芬酸钠。
北京市丰台区医学会出具专家论证报告,意见为:在涉案保健品中所添加的酚酞长期或过量使用可引起电解质紊乱、血糖升高、肠功能的依赖性,会导致特殊人群病情加重。双氯芬酸钠长期使用可导致部分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胃肠道溃疡、头痛、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
2017年6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协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罗某、卢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
2017年12月2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销售涉案的苦瓜清脂系列、经典秀身系列减肥保健品及神农风骨草保健品等有毒有害食品;2、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以在媒体上公布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事实等方式向消费者提示产品存在的危害以消除危险。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3日正式受理本案。
03
2015年3、4月至2015年12月间,董某在无任何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将购进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功能胶囊20余万粒和维生素胶囊分包成不同档次的小萌纤体减肥产品,通过微信平台销售。
部分消费者服用小萌纤体胶囊后,产生头晕、恶心、口渴、心跳加快和失眠等不良反映,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了潜在危害,亦侵害了众多消费者权益。
2017年5月4日,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批准,向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发出了《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其依法提起诉讼。5月24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明确回复,其不对董某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认为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更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7年6月26日,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对董某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04
有媒体根据近十年的职能部门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统计,HM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HM药酒或多或少隐瞒自己“非处方用药”的身份,而不是保健品,不提自己的禁忌人群,极易造成误导,屡遭处理之后,仍然坚称“所有人都能喝”。
HM药酒中的附子、何首乌等成分,本身就被医学界认定为具有致癌性。近期又有媒体曝出,药酒成分中所含的豹骨为珍稀动物制品。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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