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仁能好恶【4.3】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论语·里仁4.3》)
杨伯峻:孔子说:“只有仁人才能够喜爱某人,厌恶某人。”
钱穆:先生說:“只有仁者,能真心地喜好人,也能真心地厭惡人。”
详解:
前面10章,都是孔子关于仁的论述。读者可能有个疑问:孔子的仁道一味地强调爱人:学生问仁者是什么?孔子说:“仁者爱人。”又说:“泛爱众,而亲仁”,他甚至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攻击不同意见,这是一种损害)。”那么,要是有个杀人掠货的强盗,仁者也会爱他吗?
提出这种问题的人内心怀有爱憎分明的情愫,他们对仁道的理解,还停留在感性“器”的层面,还没有上升到理性“道”的层面。孔子的“泛爱众”阐述的是普通人道主義原理——大愛無疆,對所有人都愛。
對殺人掠貨的強盜的愛,不是愛他的行為,而是出於對同類的關愛,常懷惻隱之心。有句話說得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而要做到這樣,仁愛是前提條件。
有一個殺人犯,晚上有員警來抓他,他握着上了膛的手槍準備幹掉員警,這時他聽到母親的聲音:“是誰這麼晚了還敲門?”他突然想起母親平時對他的愛,於是改變念頭,說:“有人來抄水錶。”於是開門和員警走了。
这个故事说明,爱可以使人幡然醒悟,弃恶从善。
被全世界贊成的人道主義來自孔子的仁道,仁道就是人道。人道主義認為:
1.從人性和人道出發,愛對任何人都是一視同仁的,對所有疑犯,都要堅持疑犯從無的原則,不搞逼供訊,不得打罵疑犯;
2.保護疑犯尊嚴,要戴上面罩,不得掛牌,不得遊街,不得侮辱,不得公開宣判;
3.即使死刑犯,也要實行人道主義。很多國家已經廢除死刑,即使處決也要保全屍體,不得擇取其器官。
以上3条,就是建立在仁道基礎上的人道主義。
孔子除了主张慈爱心外,还提倡做人做事要有原则,做到好恶分明,所以,在这一章里,孔子提出了“仁能好恶”。
孔子一贯主张对人要宽容,允许不同意见存在,不能攻击异端,但要“和而不同(求同存异有原则的团结)”。孔子反对不讲原则的好好先生。
通过前面十章孔子关于仁的论述,首先是仁的总纲“克己复礼(克服自己错误和偏见,回到仁道上来。)”,其次的是仁的四大科目:“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
——子贡问老师:“所有乡里人都喜欢他,您认为这人怎么样?”孔子说:“并不一定好。”
“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那么所有乡里人都厌恶他,您认为这人怎么样?”孔子说:“也不好说。不如乡里的好人喜欢他,而乡里不好的人厌恶他。”(《论语·子路》)
“做一个受人欢迎的人”这句话似乎成为现在很多人的处事原则,他们希望所有人都喜欢自己,其实这是不可能的,因为(1)你不可能做到人人满意;(2)为人处世上不能以众人的好恶为依据(这样做会导致民粹主义),而应代之以经过实践证明的善恶是非为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两个人的观念是完全相同的。由于各人的价值观不同,因而产生各种分歧,只有实践才能检验对错,也只有实践才能检验好人与坏人。而仁者注重实践,所以“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仁者如何做到“好(喜欢)人”和“恶(厌恶)人”?当然是通过实践了。在实践中,孔子“好”的,是具有仁德的人——凡事有担当,见义勇为,为民表率,团结不同意见者共同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孔子“恶”的,是不讲原则的好好先生以及口是心非、犯法犯罪之徒。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唯,只有;仁者,有仁德的人;能,善于,特指经实践后懂得如何做;好:喜欢;好人:好的人,喜欢人;恶:坏,厌恶;恶人:坏人,厌恶人。
——这句话的第一层意思是:只有经过实践磨炼具有仁德的人才善于判别好人和坏人;按照逻辑,只有先正确地判别好人与坏人,然后才能懂得公正地对待人;——第二层意思是:只有仁者才能懂得公正地对待人:(1)只有仁者才能公正地喜欢该喜欢人,才不会捧杀人;(2)只有仁者才能够公正地厌恶应当厌恶的人。
公正地厌恶人,厌恶的是其错误,而不是人的本身,这样才能真诚地帮其改正错误,达到教化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孔子的好恶分明,不同于階級鬥爭論的愛恨分明:好惡分明的重點在教化,愛恨分明的重點在鬥爭。教化目的是和,鬥爭目的是分裂。
本章孔子指出“仁能好恶”,一个“能”字隐喻仁者要注重实践,只有经过实践检验,才能正确地“好”人和“恶”人,这是仁的一个要点。
译文:
孔子说:“只有经过实践磨炼具有仁德的人才有能力判别好人和坏人,并且懂得公正地赞扬一个该赞扬的人,又不会惯坏他,公正地厌恶一个该厌恶的人,同时真诚地帮其改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