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信件的时候,任颖兰还在厨房里忙活。

三岁的儿子拎着一方信封,晃晃悠悠走进厨房里。

任颖兰迅速铲出锅里的炒菜,擦干手将儿子抱出去。

小客厅里堆满了各种纸盒瓶子,墙上也被儿子涂得乱七八糟,她的心情立刻就跌落到谷底,也许乱七八糟才是生活的真正面目。

目光回到儿子手上,那是一封米白色的信封,看上去平平展展的。

将电饭煲设置成自动模式后,任颖兰打开了信封。

从中抽出来一片干黄的枫叶,还没有干透,想是寄信的人收集的新鲜叶片。

她的心好像被触动了一下,秋天的清冷气息、河流、荒草、落叶,在记忆里盘旋着等待落地。

好像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将她拉到秋天里面。

颤抖着从信封里抽出一张折得很整齐的小笺,她用尽全身力气将它又塞了回去,扔回桌上,只是对着枫叶发呆。

儿子虽然刚满三岁,却特别懂事。大眼睛看妈妈举着头好久不动,就伸出小手来握住妈妈的指头,轻轻喃着“妈妈”。

任颖兰不由地心疼起来,她宁可他不要这么懂事,哪怕稍微顽劣一点也好,就是不要这么懂事。

母子两个慢慢吞吞吃完晚饭,收拾完了家务,时间已经跳到十点多,她又不得不想办法哄儿子睡觉。

小孩子贪玩不好入睡,她费了好大功夫,又是唱摇篮曲,又是轻轻拍打他的小胸膛,才将他伺候好。

看着呼呼大睡的儿子,她满身疲倦的同时,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自豪感来,不由得想着:我不仅生了个人,我还能自己把他拉扯得很好!我真了不起!

躺在黑暗中,尘封的一些记忆缓缓渗了出来。

翻了几次身,她找来那只信封,深吸一口气,缓缓将信纸抽了出来。

清秀的字迹整整齐齐,铺满了不大的信纸,单是看到第一句,她就忍不住笑了出来:

无敌的任女士:

请不要惊讶会收到我这么拉风的联络。嘿嘿,我猜得到你吃惊的深情,肯定又是眉毛飞了起来,把眼睛瞪得跟海绵宝宝一样。

记得从前你说如果上课不要这么紧就好了;如果天晴或天阴得慢一些就好了;如果……时间不要那么快就好了。

你收到这封信,想必已经过去三个星期左右了。写信好啊,慢慢地,你知道了我的讯息,我们又有了一封信的交集。

昨天出门,这一整条街上都铺满了枫叶,奇怪的是它们没有一片红的,全都是惨淡的灰褐色。

就算这样,疾速驶过的车子仍毫不留情地碾压过去。我特别惋惜,正在想要不要绕路,一片叶子就这样落到了我的肩膀上。

没错,正是你手中的那一片。它当时还没有干枯,带着青色的残余活力,看上去好极了。

辗转半个城市,我将它带回了家。起初想把它夹到书缝里,后来突然想起了你。

我们大概六年没见过了吧,你一定特别惊讶我怎么会有你的地址,但这是秘密。

六年的时间我们都有了长足的改变,所以我对你的一切揣测都充满了不确定。

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我们越到后来的成熟。成熟使得我们看待事情更全面、理性,具体到行动上就是更善于选择,掌握了权衡利弊的能力。

说起来未免淡漠和凉薄,可这是事实,我们都在趋利避害。

可在某些事情上,我实在无法不让自己头撞南墙,这是我的过度偏执。

今天我又出了门,秋天的气象真是不错,适合出去溜达。

我想告诉你的是:秋天到了!

(其实不是我不想打电话,或者直接去见你。你知道我,这样写信给你,是个折中的好办法,我既不自觉地打扰了你,又不失体面。)

                            不生锈的眼镜

                                                                                                                     

任颖兰心中五味杂陈。

六年前的许多细节又涌了起来,混着黑暗将她淹没。

那座小城周边有一条蜿蜒的小河,每到秋天,那里特有的清新气味常常吸引他们驻足。

河水淡淡的腥味、桂花清冽的香甜、野花的香气,甚至马粪的味道,荒草,落叶,都重新又一齐堵到鼻腔里,勾起一种让她惧怕又迷恋的思绪。

他带着她渡过小河,踩过满地的落叶,在林子里追逐;在咖啡厅里,他偷偷注视读书的她,还以为没有被她发现;他骑过一辆破烂的摩托,载着她翻山越岭去偷人家的橘子,被人追着跑了好远;黄昏时候,能言善辩的他,面对她的抱怨,却唯唯诺诺。

还有,曾几何时,他们一起大言不惭的未来,如今想起来,任颖兰暖融融地笑了出来。

儿子不合时宜的哭声,冲破了她所有的遐想。她迅速查看儿子的情况,又喂过一遍热水,才安生下来。

窗台上银色的月光很好,微风摆弄着窗帘,好像曼妙的舞姿。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他吹着不成调的口琴,在灯影下欣赏她笨拙的舞蹈。

收到信件没过几天,繁忙的生活就逼迫任颖兰不得不向现实就范,柴米油盐挤走了她心中的所有美好。

再次收到信件的时候已经下过了初雪。

任颖兰下班回到家已经七点多了,当她拖着疲惫的躯体打开房门时,并没有见到跑来迎接的儿子。好像条件反射一样,她立刻感觉到了不对,冲到卧室里,儿子正裹着被子不省人事。

救护车呼啸着穿过繁华的街道,车顶上的警报灯仿佛在进行着某种计数,让任颖兰心里越发恐惧。

好在儿子只是发热,打过一针退烧药就好很多了。安排完了住院的手续,时间来到凌晨一点。

她挨到医院外面,身上的汗水都干了,寒风吹起来格外冰冷。肚子也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她眼角一红,顺着墙蹲到地上啜泣。

为什么?为什么冷风要来欺负我!为什么肚子也要叫啊!为什么现实总和我梦想的背道而驰!为什么我嫁给了那样一个男人!

踉踉跄跄回到家中,她破天荒喝了两听啤酒,冰凉使她打两个寒颤。目光一扫之间,她一把抓过桌子上的白色信封。

依然无敌的任女士:

在平淡如水的日子里,我曾无数次想起从前,甚至想沉沦其中品尝甜蜜。幡然醒悟后,我知道那样不行。

过去的已经过去,仅能代表那段尘封的时光里的欢乐。时光奔流向前,每一个阶段都应有每个阶段的乐趣。譬如现在,我就热衷于幻想你的模样,但这也是无用的事。比起这个,还不如我多赚一点钱,多读几本书,来塑造一个更好一点的自己让你遇到。

有的话真的不可以随便说,就像当年你问我一样,我并不敢胡说,因为那是责任和担当。就像现在,我又陷入了和当年一样的难题,我很想问问你有没有好好吃饭,但我又没办法保证你的美味午餐;又想问问你有没有加衣服,可我依然没办法帮你添加衣物。

纵有千言万语,最想让你保重身体!

                                              眼镜                                                             

信还没有读完,任颖兰已经泣不成声。自从离婚以后,已经很久没人这样关心她了。仿佛一夜之间,她从一个弱女子变成了一位无所不能的母亲。其中心酸,也只有自己知道。

当年她的父母始终不同意她和李继秋的婚姻,为此她不惜离家出走来表达抗议。母亲却借口病重,将她骗了回去包办婚姻。最终在父母软硬兼施下,她被嫁给了一个商人的儿子。

噩梦开始于一次买烟,她买错了他爱抽的烟,就被他拳脚相加。按照她的性子,是要直接离婚的。父母在其中斡旋一通,恰好又有了身孕,这才又熬了一段时间。

离婚那段时间,亲戚们都听了男方的谣言,指指点点说她不守妇道、好吃懒做。面对着铺天盖地的谣言,她求助地看向了父亲。

父亲清清嗓子正要说话,被人一个眼神瞪了回去。她看着瞥向弟弟的父亲,万念俱灰,原来自己只是帮助弟弟的筹码。

忽然想起那个清秀的面容,任颖兰心里涌出一条暖流。随便吃了点东西,她拉出纸笔,写下一封回信:

亲爱的眼镜:

如果可以,请再次在我的书里夹上一片枫叶;如果可以,请再次在我的鬓间吹一口风;如果可以,请再次携我渡过那条河。在我永恒的记忆里,你将秋天点缀成了乐园,烦恼在其中凋敝,温情在其中滋长。我毫不质疑我们共度余生的可能性,是我失算了。

见到你的来信,我还以为是我做梦了。自从离婚以后,我无数次幻想过和你继续生活,可我总觉得自己不配。其实我又会想,去他什么配不配的烂俗看法。我还是没有办法说服自己,面对你,我的自卑会被无限放大。

不论如何,我多么想快点见到你啊!算了,还是不要再见,你应当有更好的生活!

天亮了,我沐浴在金色的晨曦里,暖洋洋的,你就不要怀恋我了!

                                              任               

秋天来时,李继秋总喜欢跺到那条堆满枫叶的街道。他踩着沙沙的脚步,任由一片半青半黄的枫叶落到肩上,他灵机一动,将它夹到公文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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