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爷

妈爷.note

lomomi 2019.05.1300:57


外婆101岁驾鹤仙游。

老爸腿脚不方便,大家都劝他别跪下磕头了。老爸坚持说:“妈爷这个头我是一定要磕的!"

合肥人管妈妈叫“妈姨”,老爸是北方人,不会合肥话,到他嘴里就成了“妈爷”。

叫了那么多年,我也没在意,在即将永别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老爸对外婆的这个称呼,太恰当了!

外婆二十多岁守寡,既当爹又当妈。含辛茹苦几个字不足以表现她七十多年为撑起刘家这一支血脉所受的累。三个孩子长大成人,散枝蔓叶,到外婆百岁大寿时,济济一堂,好不热闹!当时我就想,这在旧时间,是该要立牌坊的了吧。

外婆的守寡,不仅仅是失去丈夫的痛苦,生活上更是从米箩跌倒糠箩。

外婆娘家虽然不算是大富贵,也算小康了。父亲是合肥有名的传统老店【张顺兴号】的小开,负责采买,收入也算高薪阶层了吧。嫁到刘家更是进了大户。刘家是淮军将门,多年在甘肃做着大官,合肥老家也是置了很大的家业。外婆的妹妹去刘家看姐姐,回来说:"好大的宅子,看着害怕,家里十八张桌子不重样!”

但是,外婆摊上了个不争气的丈夫,结婚没几年,就染上了抽大烟的毛病。

妈妈说起外公,就像说个外人:“败子败子,败完就死。他把家里东西变卖完了,就死了。"

外婆只是为了以后孩子能读书,偷了两张桌子拉到娘家,其它什么也没剩下。

我从来没听外婆抱怨过外公也没见她抱怨过任何生活的不公。

外婆可能不知道事来则应,事去不留”这句话,但这可能是她长寿的最重要的实践法宝。

家里最后的口粮田也被债主打官司拿去了,妈妈回忆跟着外婆去衙门听判时,都是害怕和绝望。

养不起三个孩子,外婆就把小大姐(我妈)送回娘家,遗腹子二姨抱到好一点的人家做童养媳,自己背着独种儿子去大户人家做下人去了。

帮佣的方家是个念过大学的文化人,很有同情心,不但让外婆带着孩子,而且也不让她做粗活,只是针线缝补之类的细活。

可是,方家后来回南方了,外婆只能帮人洗衣服,开始干粗重的活了。好在方家在南油坊巷给了外婆一小块地皮,盖了一间土屋,也算有了存身之处。慢慢又把小大姐接回来读书,再往后又把二女儿也接回来,日子虽苦,一家人总算在一起了。

除了一家人吃饭,还要供孩子读书。外婆干的活越来越重,重到一般男人都干不动--拉板车。

到我记事的时候,外婆还在拉板车。小时候分不清奶奶和外婆,那时就叫外婆“拉车奶奶”。

妈妈放学去帮外婆背车,没走多远,累得脸都白了。外婆笑着说:"小大姐唉,你是干不了重活了,这绳子还没绷直,就累成这样了。下次不要你来背了,还不如我花几分钱请人帮忙上个坡。"

有次外婆从北门的建华窑厂拉砖去东门,就把我捎带着。一车砖垒的都看不到人。外婆说:“毛子唉,你背不动车,就帮我压车头吧。"一把就把我举到车头上坐着,上坡也不让下来。

外婆喜欢喝酒,可能就是干重活的原因吧。不是酒桌应酬那样的喝,而是每天回家,用一个小瓷瓶烫二两白酒,也不管有菜没菜,慢慢地喝着解乏。每天都喝,一直到八九十岁,血压高了,才慢慢少了。我也是从外婆那知道,白酒要喝热的,寒酒伤身。

还有一件小事,我印象特别深刻。

我儿子是通贯手,老观念认为是凶相,会杀生害命的。外婆有次来,买了一只刚孵出来的小鸡,我们以为她是拿来给孩子玩,谁知她是让娃娃把小鸡捏死。我妈信佛的,哪里会同意让这么小的娃娃杀生啊。要是为了吃,也还说得过去,就为捏死,实在想不通。外婆说了:“既然命里注定要杀生害命,捏只鸡总比伤人强吧?"婴儿有个习惯,给他个东西就使劲攥着,一家人就看着娃娃攥着鸡脖子,劲使得头直甩,生生地把小鸡给捏死了。谁也没再犟嘴那不杀生的原则。

中国人从来就不相信僵死的原则”,这是一个崇尚“易”的民族:世上唯一的原则就是变化。

面对无常的变化,必须有无穷的变通。而决定变通的人,必须要有担当,因为他可能会承担道德的审判。

这种担当的精神,就是“爷”!

其实外婆年轻时还真扮过爷。外婆身形高挑挺拔,跑鬼子反的时候,一行都是女的,怕在外受人欺负。外婆就换上男装,和妹妹假扮夫妻,这也就像有男人的一家了。

我听妈妈说这个故事的时候,脑补了一下当时的形象,应该很是英俊帅气吧。

外婆很乐观,没有小女人那种磨叽。九十多岁上我们家四楼,不歇气不带喘的。今年春节还说,我比你爸强,他还拄个拐棍,我都不用拄。

年后她老人家给我们来了个演习。

有两天突然连家人都不认识了,我妈赶紧跑去,她对我妈说:“毛子有头十年都没来看我了。"

我接到老妈的电话说,赶紧来,老太太犯糊涂了,可能情况不好。

等我连忙赶到,她又像没事人一样。我边给她剪指甲,边问她到底怎么回事?她笑说:"我跟他们扯招(撒谎)的,就是想你了。"

外婆临行前两天,脚肿了。二姨担心她穿鞋不方便,外婆笑着说:"不要紧,再过两天就不肿了,到时候我站起来就能走了。"

果然,两天后的下午,外婆的脚消肿了,她的灵魂抛下这借居了一个世纪的躯壳,“站起来就走了”。干脆利落,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就像她一辈子的爷们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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