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公①乘马有的卢②,或语令卖去,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
注释
①庾公:庾亮(289—340),字元规,颍川鄢陵(今河南鄢陵北)人。东晋时期外戚、名士,丞相军谘祭酒庾琛之子,明穆皇后庾文君之兄。庾亮姿容俊美,善谈玄理。
②的卢:的卢马,又作的颅。是额上有白色斑点的马,古人认为这种马妨主。
译文
庾亮所乘坐的马中有一匹是“的卢”马,有人跟他说让他把它卖掉。庾亮说:“要卖它,就一定有买它的人,这样就会妨害他,怎么可以把对自己不利的事转嫁给他人呢!
故事告诉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人是做不到的。
以前一个亲戚就被人害过。
亲戚是个老实人,夫妻两个在城里打工了头十年。为了生活,把孩子放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老人小孩都照顾不到,辛辛苦苦手里也存几十万元,为了将来给孩子一个更好的归宿,夫妻两个打算结束打工的生涯,自己做小生意。
无意中,了解到了一个搬家平台,很多人评价都挺好,也能赚钱,夫妻俩懂了念头。当时就害怕被骗,前后了解两个月,加盟商把几年来的搬家订单流量给他们看,他们感觉这个平台的订单还是不错的,于是夫妻俩就买了一辆货车加入平台拉货。
签合同时,加盟商当时保证每天肯定会有多少单,每天有多少收入,签合同时夫妻俩也不是太懂,基本上是在对方的引导下签字的。夫妻俩也是被自己的憧憬冲过了头,加盟后又交加盟费,又交保证金的,所有手续齐全后二十万下去了。真到开始做了,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一天下来不死不活地没有几单,有时一天一单也没有,夫妻俩向加盟商咨询原因,加盟商也是东扯西拉的。
后来,夫妻俩感觉有点上当受骗的感觉了,找了懂行的人询问,得知以前给看的订单信息,都是加盟商自己刷单的数据,明显是为了圈钱而设计的坑人手段,后来又看了双方签订的合同,里面又没有明确的规定订单的数量,而且合同完全对加盟商有利,夫妻俩吃了哑巴亏,有苦说不出,再后来加盟商为防止收到法律追责,又变更了公司名称和法人。
现在的网络营销真是昧着良心赚钱啊!
哪还有什么道德可言。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他们眼里就如阴沟里的烂泥一样不值钱,这样下去,社会的诚信将会受到极大的冲击。
后来夫妻俩找到我,问我能不能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白纸黑字的签订了合同,而且加盟商们都有自己的法务,早把合同研究的透透的,我也是爱莫能助,只能感叹于加盟商的黑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