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点滴(7) - 诚明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叁矣。”

中庸后面的章节重点阐述了“诚”,也是最难理解的部分。

1. 什么是诚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中庸》第二十五章)

诚就是自成,不需要假借外人或外物。诚是事物的源头和归宿(终始)。

更进一步,诚就是本真的存在。因为“诚”不受外在影响,所以是其本来面目。

而一旦由于人的介入,人的智、情的影响,会扭曲这个本真的存在,就会演变为不诚,导致人认知的物不是真实的物,而是扭曲的物,即不诚无物。

所以诚通常被引申为真实,是不自欺、不欺人。

2. 诚与明

“自诚明”,由诚而明,是本真的存在的外在显露。

“自明诚”,由明而诚,是通过外在显露来了解本真的存在。

“诚”,是自成的,不需要人和物的参与,是真实客观的存在。而如果人参与了,认识了“诚”,就是“明”了。

所以,诚和明其实针对的对象是一个,就是“本真的存在”。“明”只是“诚”显露的状态。所以,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3. 诚与性、教

开篇讲“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里又给“性”、“教”进行了解释:“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对照来看,“教”就是“修道”,就是“自明诚”,就是通过显露的外在理解内在的本质。

“性”就是“天命”,就是“自诚明”,即内在本质的外在显露,其实质就是内在本质。

正是由于“诚”是本真的存在,所以达到“至诚”,就能完全认识本真的存在,就能“尽其性”,能完全、充分发挥“天赋”,则能充分发挥人的“天赋”,充分发挥“物”的天赋,实现天地的化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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