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像是生活的调味剂,他们有能力让平淡无奇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他们像是一颗颗石子,虽然微不足道,却能让漫长平静的青春不时荡起一圈圈水纹。
我和缪益相识于高二文理分班后。因为选了很冷门的物地组合,班里的优秀人才不多,所以我特别难为情地成了班级第一,而缪益是第六。班主任姓高,是个超级懒的家伙,就连选班干这样的大事都能在十分钟的小课间里决定好。第一排所有人是自己那一列的小组长,缪益就坐在以我为开头的那一列。
我认识缪益是源于他的字,在我十年的读书生涯里,没有一个男生写过那样漂亮的字,所以在我还不认识他之前,我对他的好感度简直爆棚,以至于后来了解他之后觉得那些字根本就是被糟蹋了。作业是从后面传来的,所以我和静子回头张望并小声猜测着谁是缪益,却正巧被抬头看着黑板上解题步骤的本尊看到。于是,他屁颠屁颠儿地跑到我这儿问我怎么了,我憋着笑尴尬地回了句:“没事没事,夸你写字好看呢。”从那之后,某厚脸人士每次都亲自送作业到我这儿,还总是尾巴翘上天地夸两句自己的字漂亮。刚开始还本着崇拜之情应两句,熟了之后我便直接送他白眼,催他快滚。
一个月之后,月考成绩出来了,我还是第一,缪益变成了第五。也是因为懒,大高为了我们的视力安全又不得不每月调一次位置,因此便一直遵从按成绩选位置法。我换到了第一排的另一边,静子也跟着我换了,而且排名前三的竟然都坐到我附近了。意想不到的是缪益也搬来了,只不过他是坐在静子的前面,讲台的旁边。他告诉我和静子他跟大高说想坐我旁边好好学英语,大高便让他坐讲台旁边了。于是,伪同桌的日子就这样持续了一整年,我们仨儿每次都捆绑式地从一边换到另一边。
缪益喜欢数学,讨厌英语。他的数学能在班里排上前三,英语却是班级倒数十名里的,偶尔爆发一次能考个70分的那种。美名其曰要好好学英语坐到讲桌旁边时,我也真的尽心尽力帮过他一段时间,奈何朽木不可雕也。昨天背完的单词今天忘光光,上午讲过的语法下午就不会了。然后,我就放弃了,当然偶尔也会发发善心提醒他背背讲过的知识点,教教他不会的语法结构。在数学方面,我又不得不承认他真的很厉害。一个复杂大题,我往往要想很久才会找到突破口,可他似乎读完一遍题就知道解题步骤了。
有次晚自习下课后很久,班里只剩下值日打扫的和几个仍在写作业的同学。缪益正在教我某张数学卷子上的十四题,讲到一半的时候,教室外面有个人叫着:“老黑,走了。”我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看到缪益抬头应声,我才意识到原来缪益叫老黑,于是便忍不住狂笑地问他:“老黑?是你呀?”他有些尴尬,装作要打我的样子说,这也是你能叫的?然后,他扔下笔说明天再讲,先回家了。隔天我才知道,和他一起回家的人都是他的固定球友,其中有一个长得还蛮帅的。缪益听到我和静子的谈话,一脸不屑地说到,不就长得白吗?
他是真的喜欢篮球,从他体育课上的表现来看,球技应该也不赖。师生篮球赛联谊的前天晚自习,缪益传来纸条让我和静子去篮球场看他的英姿,顺便看看帅哥。我回了句可以的,我要去给帅哥加油。篮球场上的他真是耀眼,由于身高优势加上精湛的球技,他几乎收揽了全场的目光。我一边给物理老师加油,一边看着缪益专注的样子,真迷人。
某天,我无意中听到班里其他女生谈论说缪益喜欢静子。于是,那天一整个下午我都没有主动和他说过一句话,我装作很忙地狂做习题,试图缓解内心乱七八糟的情绪。缪益应该也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但却没有任何表示。他跳过我,和静子传了一节课的纸条。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了很多。我喜欢他?还是只把他当做好朋友而已呢?第二天我们又恢复如初,我像以前一样和他嘻嘻哈哈地谈笑,像以前一样继续做彼此的好朋友。我细细想过我并不是喜欢他,虽然很在乎,但并没有想和他谈恋爱的想法。但后来他公开追求静子时,帮静子搬书带早餐时,我还是会忍不住有些不开心,毕竟我当时天真地以为我是他比较重要的好朋友。
静子和缪益最后并没有在一起,因为静子有喜欢的人,即使缪益做再多事情,也都是无用功。我和缪益后来也渐渐淡了,因为我坐到了后一排,还有静子也跟着我坐到后面了。高三分班后,我被分到了另一个班,和他就更生疏了。
只是想起来这么个朋友,于是凭借记忆里的零星片段组成了这篇文体不明的文章。写到后面的时候,开始的热情已消磨殆尽,所以内容略显粗糙。另外,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城市念书了,仅有的交流仅剩下朋友圈的几句调侃。他还是老样子,油腔滑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