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晴啊,你怎么可以那么棒!你简直就是全能的,舞蹈、钢琴、小提琴、吉他……就没有你不会的。”说这话的是王有晴的闺蜜——凌岺。
而坐在她旁边的就是王有晴。“凌岺,你每天都说这些话,你不烦的吗?而且,再说了,我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该有点才艺的。”
“哎呀,有晴,你太谦虚了。你这是有点才艺而已吗?你就是那种——全能少女。多少男生跪倒在你的石榴裙下,知道吗?人活在世界上就要有点才艺是吧,那像我这样的不都要去死啦?”凌岺自叹不如啊。
“不说了,不说了。我还要上台演讲呢。拜拜!”王有晴收拾好东西就离开了。
在这个学校里,能上台演讲的都不是一般人。而且,有些人也只是上过一次而已;王有晴却已经上过十几次了,也算是这个记录的保持者,而且每次还可以不断打破这个记录。
2
台上,王有晴大声阐述着她的观点。她那种从小就拥有的自信,让众多女生羡慕,让众多男生爱慕。
林亦烊看着台上的王有晴,不禁感慨道:“有晴,真的是太棒了。得有多少男生想和我抢啊!”
林亦烊从小和王有晴家就是邻居,本以为,王有晴搬了家后,就再也不会和林亦烊见面了。没想到,没过多久,林亦烊家也搬过来王有晴家旁边,他们又重新做回了邻居。
林亦烊从小就很喜欢王有晴,喜欢到现在。可无奈,林亦烊可能不太适合学习,学习成绩总是比不上王有晴。不过,王有晴总是会和林亦烊一起玩。
记得林亦烊曾经有一次,表白过王有晴。可王有晴以为林亦烊是在开玩笑,也没有当真,因为她认为,她和林亦烊是好朋友,林亦烊怎么可能会喜欢自己。后来,林亦烊也没有再提到过这件事情。
3
放学后,林亦烊骑着单车来找王有晴——他来接王有晴一起回家。王有晴很自然地坐上了单车后座。
林亦烊载着王有晴在回家的路上。恰巧,遇到了林亦烊的好兄弟——黎凡。黎凡长相帅气,林亦烊虽然也不错,但在黎凡旁边还是稍微逊色了点,毕竟黎凡可是校草级别的男生。王有晴一眼就被这名男生深深地吸引了。
“亦烊,怎么又那么快回家了。”黎凡说,这时他才注意到后面的王有晴,“哦,这位一定是有晴了吧。”
“你认识我!”王有晴对于黎凡认识自己十分惊讶。
“当然啦,亦烊经常在我面前提起你。而且,全校有谁不认识你这名学霸。当然,我想不认识你都难。”黎凡解释说,“对了,你应该还不认识我吧。你好,我叫黎凡。”
“你好,黎凡。你应该认识我了吧,那我就不自我介绍了。”王有晴说。她总是这样,无论是和谁,都可以自然熟。
“好啦好啦,有晴我们得赶紧回去了,不然,叔叔阿姨该着急了。黎凡,再见。”林亦烊赶紧打断他们的聊天,说完,就骑车走了。
黎凡看着王有晴的身影,心想:终于可以和女神说上话了,好开心啊!
4
回到家里,王有晴的脑子里不断出现黎凡的样子。作业都写不下去。
王有晴拍了拍自己的脸,自言自语说:“想什么乱七八糟的鬼东西,不就是见了一个黎凡而已嘛。用得着这样吗,以前都没见过你这样……”王有晴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不是……喜欢上……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怎么可能一见钟情呢。真的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的……”王有晴一直在给自己洗脑,不过,她就算怎么洗,也洗不掉她喜欢黎凡的事实。
5
第二天,林亦烊邀请王有晴去看自己的篮球比赛。王有晴本来不想去的,可经不住林亦烊的死缠烂打,还是去了。
来到比赛现场。王有晴本来想找一下林亦烊的,可她没有看到林亦烊,只看到了黎凡。黎凡好帅啊,他穿着球衣,不同于平常穿校服,有种平时没有的帅。王有晴发现自己竟然犯起了花痴,脸红红的,还烫烫的……
比赛结束后,林亦烊带着黎凡来找王有晴。“有晴,你觉得我这场比赛打得怎么样?是不是超级帅。”林亦烊超自恋地说道。
“是啦是啦,你最帅,行了没?”王有晴真是受不了林亦烊。
“亦烊,有晴,你们周末有空吗?我想和你们一起吃顿饭。”黎凡说道。
“当然可以啦!”王有晴十分爽快地答应了,“亦烊,你呢?”
“我嘛……当然也没问题啦。”林亦烊也答应了。
很久,王有晴才回过神来。刚才,黎凡喊她“有晴”。
6
周末到了,三人一起来到餐厅里吃饭。点好餐后,就静静地等待上菜了。这时,林亦烊去上了趟厕所。
黎凡和王有晴尴尬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黎凡很想找点话题。
黎凡开口了:“有晴,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啊?”王有晴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问这个,“我觉得你人很好啊,很乐于助人,还会打篮球。”
“那……你喜不喜欢我?”黎凡问出了他最想问的问题。
“啊?你怎么会问这个问题。”王有晴有点害羞。
“因为……因为我喜欢你!”黎凡向王有晴表白了。
王有晴很开心,她喜欢的人也喜欢她。“嗯,那好。黎凡,我也喜欢你。”
“真的吗?”黎凡听到这个,高兴得要飞起。
“我喜欢你”这句话,正好被上完厕所回来的林亦烊听到了。他也喜欢王有晴,为什么,有晴不喜欢他呢?
也许是因为人的原因吧,有晴喜欢黎凡,而林亦烊不是黎凡。他,林亦烊,会祝福他们的。
7
从那以后,黎凡和王有晴就在一起了。他们一起上大学,毕业后就结婚了。
而林亦烊早已离开了他们一起朝夕相处过的这座城市。
林亦烊并不是想逃离这座城市,而是想逃离这段记忆。可他逃离了这座城市,却还是逃离不了那段记忆。
林亦烊终生没有再喜欢过其他女生,至始至终只喜欢王有晴。可就算他再怎么喜欢,也没有想过去打扰王有晴,也没有问过她:“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林亦烊始终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不去说,也不去想……至始至终。
最后,王有晴也不知道林亦烊去了哪里?也不知道曾有一个男生也很喜欢过她,而且,那个男生是林亦烊。
喜欢也许就是这么简单吧,只要你开心,我就开心;只要你幸福,我做的一切就有意义。
喜欢也许就是远远地看着,可看到你的微笑,就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温暖的。
就算你从来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喜欢你,但只要你能够幸福,我就不会去打扰你。但只要你受到一点伤害,我就会立刻出现在你的面前。仿佛从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