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
夜幕渐浓,
既不算是白昼,
也不能算是夜晚,
天空挂着一轮淡淡的月亮,
就像我尸体旁的那盏还没来得及熄灭的灯。
我喜欢我这种死后的情景,
既看不见别人的伤心,又听不见自己的悔泣。
谁叫我一生,都寻觅不得生命之重呢?
曾经,
我是一名被自己妻子赶出家的医生,
我医术高明,
就像我那张会跳舞的嘴一样,高明的让女孩子情愿与我床上起舞。
但是,就算寻欢作乐,我也忠于我的信条。
对它,我像个虔诚的信教徒,
信奉着它:“没有感情投入的人就无权干涉对方的生活”,
这样给彼此都留下了独立的空间,就不会被对方的呼吸而牵制,
我不需要为那个女人付出多少,她也不会向我索要什么。
所以,我跟女人之间的交情从来都是,
简洁明了,直接大胆,
只谈性爱,不谈感情。
脑海里,
众多女友中,我最喜欢与萨比娜谈性爱。
我喜欢叫她娜,
娜,是个背叛主义者,讨厌忠诚。
娜的一生不停地背叛,背叛自己的父母,背叛丈夫,背叛故国,背叛弗兰茨,
将媚俗看作一生中最大的敌人。
我不问及娜的背叛,
只关注娜的性情,
之所以喜欢跟她谈性爱,
就是因为娜与我轻视世俗传统的价值观相同,
而且只谈性不谈感情,
没有责任的爱,总是能让我到达兴奋点。
生命里,
不知何时,
漂来一个涂满树脂的摇篮,
摇篮里还走来一个女人,她叫特蕾莎,
我喜欢叫她莎。
是不是说,
人在谈感情的时候的总是身不由己,
就像我,面对莎,我娶了莎。
莎,
对一只名叫卡列宁的狗有特别的爱,
这份爱甚至让我妒忌,
却又无能为力,
因为我明白,
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只天真的狗带给莎纯粹的爱,
也不可能替代卡列宁独享特蕾莎的那份爱。
可我依旧爱莎,
爱到跟莎谈论做爱和爱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爱到用铁锹代替手术刀,
爱到和莎一起住在乡下过牧歌生活。
我承认刚开始,
我舍不得城市里的情人们,
她们是我留下那里的存在感,
是我孤独,寂寞时的消遣,
是我口中的鸡肋。
当我老了,
我渐渐的明白,
我生命之重是什么?
我的灵魂又是什么?
现在,
夜幕渐浓,
我再也看不见天空的月亮了,
躺在床上呆滞地看着破木桌上一盏亮着的灯,
许下些许后悔,
如果生命可以轮回的话,
我将付诸我生命的全部,
去追逐我生命之重。
算了,
罢了,
还是熄灭那盏灯,留下死人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