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
远处传来的狗吠声,令宋笙不寒而栗。幸而这群畜牲听来狗音未改,令他稍为安心。
不少野狗似乎已经摆脱了人类世世代代的悉心改种,回复本色。月圆之夜,它们隔岸呼应,凄厉的嚎声响彻山头,替死寂的香江平添恐怖。人类既然不再服侍两餐,做狗的当然也无须作状扮宠物。几个最佳狗友组班猎食,死活通吃;连从前的米饭班主也不予情面,骨头照啃。
三条大狼狗吃人尸的景象,宋笙历历在目。发黑的浓血黏满狗嘴。模糊不清的人杂挂在嘴边。腐尸给它们一搞,臭上加腥,分外呕心。其中一头大狗盯着宋笙,毫无惧意。 它夸张地龇牙咧嘴,炫耀与生具来的武器,一条肠形内脏卡在牙缝:“看什么!下次到你啦!”
宋笙打了个冷颤。难道今早真的要当狗早餐不成?他喃喃地诅咒了几句:“人类的最佳朋友?呸!狗娘养的余孽,名副其实的狼心狗肺,老在等机会将我五狗分尸。我现在给这臭雾腌泡过,肯定更合胃口!”
狗本来就是狼。狼出名狡滑,善于群猎,可能比人类更聪明更残忍。他想像自己被四条大狗大字形按在地上的惨状:冷冷的牙,暖暖的口,把四肢钉死。他软弱无力地挪动着,闭目待毙。勉强挣扎徒然增加痛苦,倒不如放松接受,让它们吃个痛快,从速了断。内脏被一串串地咬扯出来,他却不觉痛楚;只有越来越轻,越来越空洞,一口一口地变成狗粮!
“嗳!” 宋笙把自己从白日梦魇中叱喝回现实。无端百事把自己吓出一身冷汗,简直神经病。他禁不住傻笑起来。
低头一看,双腿插在浓雾,连鞋子也看不清。现在折回瑞涯处冲壶热茶,休息一会儿,实在未为晚也。不过就这样回去,面子难过,心里不服。
“来!别啰嗦!走!” 他手执防身和攀山用的木杖,继续朝山顶小径走去。
宋笙深深地连吸两口湿气,但仍然感到胸口缺氧,脚下沉重。难道这浓雾像煮蛙的温水,正把他逐渐窒息于不知不觉?四周灰朦死寂,大地似乎正在溶解,雾化。又莫非这是上帝的御用涂改液,意图把他老人家严重失败的杰作删除?唉,人世间寿缘已尽,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宋笙今早起床,看见外面的雾境,觉得挺浪漫,甚至充满诗意。谁料早餐过后,周围突然变得困闷,令他透不过气。现在身处浓雾中,心绪更加不宁。他下意识把眼睛尽量睁大,好像这样能够看远一点。但空间失去了景深,无限远隐约就在眼前。四周死寂,鸦雀无声。鸦雀怎会无声的呢?平日成百上千挂在大榕树吱吱喳喳的麻雀,怎么一只也不见呢?宋笙越想越糊涂,觉得神智有些混乱。
难道我已是亡魂,正在阴阳交汇处寻找黄泉大道?
迷失了的野鬼游魂,究竟有没有自知之明呢?
真后悔没有听瑞涯的话多留一会。要走也应该走大路!宋笙满脑子晦气,游魂似地走向下山的小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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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宋笙嚷着要走的时候,瑞涯曾经劝他多留一会:“外面这么大雾,急什么呢?反正没有什么特别事情等着你做。” 他也说不出心焦的原因,只是想离开山顶,越快越好,好像要在窒息前抢到山下吸口新鲜空气救命。
瑞涯没有强留。
她心不在焉地洗涤昨晚的碗碟。晚上靠烛光洗碗不方便,她一般都留到翌晨才洗。这家务已经有损皮肤,在烛光下干随时连开始老花的眼睛也赔上。她一面用指甲刮着碟子上的顽渣,一面盘算如何把那个不应该是秘密的 “秘密” 说出来。秘密跟肠胃病有些相似:屈在心里,无法消化,却又释放不出来,令人精神仿佛。
何不干脆转身,一五一十说个痛快呢?就这么简单!
但她没有转身,只顾望着双手发呆。曾几何时,那双白嫩的手备受宠爱,幼滑如丝。现在白里透着黯淡瘀蓝。手背的皱纹像礼盒的衬纸,衬托着小蛇似的青根,驼峰似的关节。唉!衰老是一种累积性侵蚀,顺着岁月的单程路以微积分的步伐进逼,日以继夜,不知不觉。
她眼看指关节一天比一天红肿,十分无奈。就算一两颗细胞的分别,也逃不过女人自我审查的无情眼光。驼峰每天承受多一根稻草,早晚也得垮。
她隔着一层轻纱似的肥皂继续检视双手。它们看上去像四十八岁吗?唉,像,挺像!手是最不会隐瞒年龄的器官。四十八啦,对男人还不了解?特别是宋笙这男人,绝对不应攻其不备。今天不是时候,还是耐性点吧。想到这里,心中难免一阵不快。自己又不是犯了罪,为何心虚胆怯,一副准备投案自首的模样呢?她越想越觉委屈。
委屈又如何?为了大局,不能鲁莽。反正时间这回破例站在自己这边,只要耐性,一切都会自然明朗,现在多想无谓。过早摊牌的话,他随时会反应过激,把事情弄僵。还是耐性点吧!
抬头一看,宋笙已经急不及待,别扭地站在大门口等待道别了。瑞涯瞟了他一眼,把所有话都吞回肚里。
从窗台门底四方八面入屋的雾水,遇到清冷的墙身,便立即现形。水珠或倒悬天花,或沿壁下滑,无声无息,像进来行刺的忍者。
宋笙觉得太阳穴在“噗噗噗噗”地跳,好像有颗心要破穴而出。他问瑞涯:“真的不跟我一块下山吗?”
“真的不去了。这里还有很多家务要做。”
“要我到小溪多打两桶水吗?”
“不用啦。谢谢。过一阵雾散了我自己去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