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有时候因为亲戚朋友说因为创业、买房等理由借钱,而导致的借钱不还,也发现他借钱根本不是因为对自己说的那些理由,这构成了“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
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那么,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析一下民间借贷和“借款型”诈骗的区别。
“借款型”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一、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不同
借款型”诈骗的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对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客观方面来判断:
1.行为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是否相符
2.行为人借款时的是否谎称了自己的财务状况
3.行为人是否有掩饰真实身份或隐匿行踪的行为。例如利用假名、假住址或假证件来掩盖真实身份;借钱时虽使用真实身份,但在骗得借款后或被害人追偿过程中,又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更居住地点等方法来隐匿行踪。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损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和借款型”诈骗的区别,希望大家能判断两者的区别,在感觉到自己受到诈骗的时候果断报警,而不是选择诉讼!而在借钱的时候怎么样都要写欠条,选择欠条说签订方便快捷的电子欠条,以免发生此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