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命美学的角度讲,我欣赏西方那种婚礼和殡仪——教堂、钟声、十字架、鲜花、誓言、祈祷、神甫……因为它格调庄重、清素,情感深沉、诚实;因为它对死亡的体贴和亲吻,因为它仪式中包含的神圣向度与寂静元素……
想起了身边的一些追悼会——
热热闹闹的一群“乌合”,若非特殊的场景暗示,单看与会者的神情,想必你连仪式的性质都弄不清。假惺惺的寒暄,提线木偶式的鞠躬,千篇一律的讲稿有几句肺腑?尤其那些一天不知要赶多少场子的领导,仓促贴在面皮上的“悲痛”象纸罩一样破绽百出、四下漏风……纯粹闹剧,整一个雇佣军和戏班子。黑压压的阵容中,你找不到内心应有的庄重和寂静,只有窃窃私语的骚动、事不关己的冷漠……你替那幅没有表情的遗像冤屈,为那些无知无助的家属悲愤:为什么不拒绝?为什么不把这些“例行公事”的大员、不相干的戏客和“好奇先生”“嚼舌太太”拒之门外?即使该来的没来,不该来的也一定不要来。
“死”本身是一种矗立,和“生”一样披覆尊严,它需要访问和垂怜,但拒绝轻薄和廉价的施舍。你须仰望,须心存虔诚和敬意,你脚步要轻,灵魂要诚实,要以生命的名义献上一份寂静、一柱心香……因为那个人,那个与你一样有着头颅、梦想、悲欢、家眷和不尽情思的逝者,你们都是生命,都有着惊人相似的生命共性。假如你实在做不到,无法献出这么多,那唯一的选择即远离,远离别人的不幸,免去打扰人家。一个没有悲痛感的人,对悲剧采取缺席的态度,也算是良知了。
我一直以为,葬礼应有极强的私人纯洁性,其驱动应来自情谊和爱。它拒绝喧嚣,应使用宗教礼仪,应排斥官方语言和公务色彩。人来到这,应彻底是受了心灵的委托,受了真情的邀请。否则,既对不起生命,也侮辱了我们未来的死。
我常常觉得,一个人对死的态度即对生的态度。一个不尊重死亡的人,其品行必然是低劣的。一个拿葬礼作游戏的群体,其生存精神必然是轻浮的。
——王开岭《精神明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