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借尸还魂”:一部民国《聊斋》的前世今生

民国十年腊月,河南西平,风高月黑。
二十岁的孙贯一从县城高小请假归家,路遇匪徒,遭乱棍活活打死。尸弃荒野,唯有几道血痕在冻土上蜿蜒,这便是整场闹剧的元点。那时谁也不会想到,此后半个多世纪的荒唐与诡秘,就源自这一个寒夜里的死亡。
翻阅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刊刻的《西平县志》,卷三十四《故实志·灾异篇》赫然记载了这样一条奇闻:
“十一月,盗杀县民孙贯一。逾年,借尸复生。”
却说孙贯一死后,灵魂三年不散。某日,邻县汝南庙湾洼李村李光亮之子病亡,尚未敛尸。孙贯一之魂附于死尸,少年竟死而复生,开口自称西平孙贯一,祖曰明道,请许归里省亲复仇。李光亮许之。贯一归,直造其家,亲邻骇然,而贯一历述生前琐事无一不中,其母持之而泣,遂认子归宗。
更奇者,孙贯一的妻子阎氏早在丈夫遇害后便“赴水死”了。县志为她留下芳名:阎葆全,县立高小女学生,以烈女名义永垂竹帛。
一尸两魂,千里归乡;烈妇殉节,天地同悲。这等情节,若不收入《聊斋志异》,简直是蒲松龄的失职。然而,志书不是志怪,堂而皇之将这等怪力乱神写入正志里的《灾异篇》,还在《人物篇》里为阎氏立传,可见当时修志主笔陈铭鉴,信以为真到了何种程度。
然而翻开薄薄一页纸,背面渗出的是血。
1920年,驻扎西平的连长佟相如,看上了孙贯一书院的妻子阎葆全。一来二去,勾搭成奸。腊月夜里,佟相如假扮土匪,在半路将孙贯一残忍杀害。
阎氏的哥哥阎俭三是西平城里有名的绅士。为掩盖妹妹的奸情,他灵机一动,抓了孙庄六名穷人,栽以杀害孙贯一、霸占家产的罪名。案子挂在堂上,无证无据,一拖半年。
此时,两个别有用心的人登场了,汝南土豪劣绅陶怀宝,和洼李村地主李光亮。前者觊觎孙贯一名下的六十亩地、十亩宅基、九间瓦房,后者正愁前妻留下的儿子没处安顿。两边一拍即合:让李光亮之子李富申扮演“借尸还魂归来的孙贯一”,去西平移花接木接管孙家财产。
孙贯一的母亲呢?她早知道儿子尸骨在哪,心里明镜儿似的。但家中无子继业,六口瓦房无人承祧,老太婆咬咬牙,配合演出了这出大戏,她到处烧香拜佛,祈祷儿子借尸还魂;李富申在家装疯卖傻、背熟了孙家祖宗姓名之后,年底穿上孙贯一的旧袍,一路轻车熟路找到了孙庄。
此后的事顺理成章:春节探岳父、惊愕的亲友、县衙上的公堂指认,甚至西平官吏也被买通。光绪以后哪还有什么冤魂索命?有的是银子和人情的勾结。六名无辜的孙庄穷人被判斩决。“证据确凿”,轻飘飘四个字,六条人命就此为零。
阎葆全的“投水殉节”尤为耐人寻味。
县志记载:阎氏得知丈夫被戕害,誓报夫仇,待凶犯归案后“赴水死”。但在还原的真相里,阎氏与佟相如通奸,合谋害死亲夫,其所恨的哪里是什么“凶犯未报”?须得看清楚,阎氏投水,有几种可能,或因奸情败露羞愧而死,或为掩人耳目演出一幕烈女殉夫以洗嫌疑,甚或被灭口也未可知。县志里的“烈女传”,多半是一出提前写好的道德戏。
修志者陈铭鉴,未必是存心欺世。但他信了,因为他接手的“史料”里,孙家人、阎家人、李家人,每一个人脸上都写满真诚,在利益面前,谎言的制造者从来都拥有比真相更精致的表演。
如果不是半个多世纪后的一场“清理阶级队伍运动”,这桩谜案恐怕真的要随当事人入土。
1973年,垂垂老矣的“孙贯一”,即当年的李富申,行将就木。他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将半个世纪前的骗局和盘托出:所谓借尸还魂、所谓烈女殉夫,全是一场精心编织的弥天大谎。孙贯一冤死,六名无辜者枉死,而真正杀人犯,那位佟连长,则彻底湮没在历史的暗角里,连名字都未及留下。
而这出借尸还魂的闹剧,居然还被编成了《还阳传》,在数十个县市演唱,乡绅们带着儿孙啧啧称奇,仿佛亲历了一场天赐神迹。
西平“借尸还魂”,从最初一桩谋杀案,变成一出鬼神托躯的灵异传奇,再写进地方志书,成为后人信以为真的“历史”。半个多世纪的层层镀金,让一具谎言早已在纸上凝固成铁证。
然而真正让人脊背发凉的,并非鬼神的荒诞,而是人心的狡黠。孙母明知儿子已死,却认假为子;阎家获悉真相,却合力遮掩;李家和陶家,千里设局,毫不手软;穷苦村民的冤屈,拿来顶罪;贞烈的女德,拿来粉墨。每一个参与者,没有一个是无辜看客,他们是共犯。
陈铭鉴披阅史料、悉心编纂时,大概从未想到,他郑重其事写在《灾异篇》里引以为奇的一段文字,竟是活生生用清白人的血和冤枉人的命写成的一出“真人秀”。
“一部县志,半本小说。”这并非方志独有的悲哀。历史的书写,从来不是一件纯粹的事。在利益面前,真相可以被编排;在恐惧之下,沉默可以被购买;而为了一纸旌表与一座牌坊,道德可以被捏成任何形状。
县志《灾异篇》,终究是人之“异”,而非天之“灾”。那些被写进典故的历史,翻开任何一页都可能在轻声说:所谓历史,不过是权力与利益合谋写就的剧本;而所谓人性,不过是在各自的恐惧和贪婪中,寻找活下去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