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最早的写法是“龢”:指编管吹奏乐器,是后来小笙的前身。表示吹奏用芦管竹管编成的“排笛”,造成不同声部的乐音美妙谐调共振。吹出的声音不同,但整体韵律协调一致。
而“禾”这一偏旁,即表声也表意,意即此乐器是用“禾”类做成,最早应是芦管,应非是“竹管”做成。
后来,“龢”又与“口”组合,省去“龠”,便有了今天的“和”字。
很显然,“和”的本意就是:众多人说话,各说各的观点与看法,言论相互响应,相互协调、合拍。即:观点、言论虽各不相同,但主旨一样,主调都合拍,只是说法不同而已。
正因为“和”在造字之初便表示各种声音、各种观点虽各不相同,但却基调、节拍、韵律一致,这才有了成语“和而不同”。
也因此,和,也就有了更深的哲学内含:包容,容纳,求同存异。
一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的精神是以承认事物的差异性、多样性为前提的;而“同”旨在排斥异己,消灭差别,整齐划一。古人对“和”与“同”的异同有着深刻的洞识。孔子明确提出过“和而不同”的命题,并把此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一个标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就是百花齐放满眼春,百家争鸣齐欢唱,它反对强权,反对霸权,反对独霸。它崇尚兼容并蓄、海纳百川。
二是“和平”。
和平绝对不是意味着单一独存,而是意味着多元组合的共处。那种排除异己的安静不叫和平,那种清楚异族的排外,不叫和平。而是多族多元共处的平安,才叫和平。
三是“和谐”。
和谐是一种当今社会的重要价值观,是一种人们追求的理想社会形态。“和”与“谐”近义而有所不同:“和”表示不同声音、不同观点因相合拍、相融合而产生共鸣,强调诸异而致同;“谐”表示相同的声音、相同的观点因一致而统一,强调诸同而大同。简单地说,“和”是“和而不同、不同而和”,“谐”是“同而大同,完全一致”。所以我们有许多地方,特别强调思想统一,声音一致,其实更多的是在强调“谐”,而不是“和”。这里面透着某种程度上的“强制性”、“强权性”、“专断性”。这尤其显出“和”的难能可贵。
四是“和为贵”。
《论语·学而》云:“礼之用,和为贵。”
礼是礼法,是制度,是硬性规定,和是礼的精神内涵,硬性的礼法,其目的还是为了让人们内在里“和”,即使有不同,也能相处相融,只是要以“礼”为约束。这里面体现着刚与柔的辩证法。
五是“致中和”。
《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把“和”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高度。
人们的情绪不轻易生发,平和平静,不被情绪影响,就叫“中”,人们能准确客观地判断事物,不偏离,不过度。人们所抒发出的情感有所节制,不泛滥,不过分,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恰到好处,叫做“和”,人们做到了即中又和的境界,那么天地各守序位,而万物化育生发,一切有序运转,天下泰然平和而自有生机活力。
这里的“和”,强调的是:喜怒哀乐这种种情绪,在抒发出来后,都是有节制、有限度的,不是泛滥的,是发所当发、止所当止的,是有节律的,这就如同不同的人吹笛排箫乐器一样,声音虽各不相同,但是都节律一致,统一协调,这种对情绪的控制,非长期修道守道而不可得,绝对是一种至上的修为,是一种老成持重的表现。
当每一个人都能达到“中和”的状态,那么天地便各守其位,人心各归其正,万物自然生发,系统之中的每一个要素但安于其序位,在家庭中夫妻、父子、兄弟、姐妹、长幼等等,一切都自然而有序,各安而有责,走向社会,君与臣、上与下、同事朋友之间,无不是各得其所,各行其职,各安其序,正如太阳东升西落,时间昼夜行替,人们晴耕雨织、春种秋收夏长冬藏,身体新陈代谢,等等,一切的一切,都是安其位,合其序,行其道,万物化育,自然生发。
现代人依“口”+“禾”之字形,附会解之:
“口”表示让人有话说,言论自由;“禾”表示人们有饭吃,这便是天下之和社会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