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1年9月,杜某在网上刷到卖卡可以挣钱的小广告,他心里犯了嘀咕,卖银行卡可以收入过万居然有这种好事?但一向经济拮据的他仍对此很动心,即便在办卡时银行工作人员提示出卖、租借银行卡是违法行为,仍按照对方的要求办理了银行卡、u盾和手机卡等寄给他人,本人获利一万元。后经侦查机关查明,其售出的卡过账电信诈骗金额二十余万元。杜某到案后如实交待了犯罪经过。最终,杜某以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情节轻微不起诉。
检察官释法
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杜某之前一向遵纪守法,其身患尿毒症需定期透析经济压力大,又加上疫情的影响,其家庭收入也受到很大影响,同时又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并没有真正去实施坑害他人的具体违法行为,事儿不大。经检察官释法,杜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悔恨至极,当场流下了悔恨和羞愧的眼泪。检察机关秉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慎步慎诉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司法理念,对杜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既是对杜某犯罪行为的确认,更是满含司法温情的挽救。在宣布不起诉决定书后,杜某的妈妈给我们深深鞠了一个躬,她说:“你们的良苦用心我和我儿子都感受到了,以后绝不再给政府添麻烦。”
诉与不诉是每个公诉人都时常纠结的问题。刑法的终极目的在于预防和挽救。刑法是刚直的,它就是一把尺子量出是非曲直,但人性和人情是复杂的,需要用司法者的心去感触善恶美丑,用法律的理性祛除罪恶,用人性的光辉祛除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