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常常梦见自己站在一条黑暗的隧道里,向左回头时能看到一团遥远白光。
——
2012年9月,一个头发蓬乱的男孩儿背着母亲亲手缝制的棉被,进入了纺织学院东侧的大门,在这个所有墙壁都被刷成米黄色的学校里,第一次学会了使用抽水马桶。那一天,天气很热,汗水渗透了他的秋裤,他站在厕所门口,透过走廊的玻璃,看见了连绵在远处的青灰色矮山。
多年以后,面对水泄不通的人群,他将一次次回忆起这个开始,回想起那个午后空荡的走廊,男厕所门外飘荡着消毒水味和隐隐的腥骚,在被人声淹没以前,脚步的回响与远山紧紧相接,他以为那只是磅礴乐曲开始前的一声混响,他想呼喊什么,却只看见了一个想象中奔向窗口的影子。
如果再往前一个单元就好了。
为什么?
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个灵堂。我真不愿意在今天说这两个字。但现实就摆在眼前,你很难不把它说出口。
半小时之前。我跟说话的人刚刚认识。
我叫李米,李子的李,大米的米,好记,她这样介绍自己。我们坐在同一辆接亲的婚车里,我开车,她是伴娘。
天还没亮,一切都笼罩在黑暗中,困倦让我的上眼皮不停地下坠。已经有半年时间,我都无法拥有完整的睡眠,白天整个人昏昏沉沉,晚上又被清醒地困在白天的情绪里,除了刷一刷短视频,做不了任何事。
我们的车跟随头车开进了小区大门。现在停在了一棵扭曲的树下,因为前边儿有一个灵堂。
有人会去沟通吧。我说。
沟通?她简单地笑了一下说,所有人最后都会走着穿过那个灵堂。
车子停了半个多小时,队伍还是一动不动,很多人下了车,有的人开始抽烟。我往前走了一段儿,发现李米说的没错,灵堂吞掉了这条三米宽的主路,像一个张开的嘴巴。所有想要走到前面的人,都必须从黑白色的奠字下穿过。还有那个棺材,停在最中间。也许是没吃早饭的原因,我觉得有点儿反胃,鞭炮里的硫磺好像混入了一种阴湿的气体,我赶紧把视线从棺材上挪开,想看一些绿色的东西,但只看到了一棵灰绿的松树。这个冬天有太久没有下雪,所有东西看起来都没那么干净。
我们的车后面还有三辆,都是牧马人,每一辆都挂了红色的大花。花已经用过很多次,红得发灰。
到了八点钟,所有人都陷入了一种紧张的状态,因为八时八分新娘要坐在头车副驾里写着福字的坐垫儿上,然后车队掉头出发,看风水的说这个动作会让这段婚姻完满,时间、地点、人物缺一不可,听起来像是一种祝福。
我是五点零八分上的车,而且穿了一双红袜子,严格执行老板发给我的要求。
如果有什么差池,老板对你的印象会大打折扣的。总不能连这样的小事都出错,主管这样说,她是一个漂亮女人,眼睛好看,像两扇张开的大门。昨天她跟老板去了一个叫洛维达的度假区,我很喜欢她,现在他们应该还没起床。
时间陷入了漫长的停滞,两边的人都堵在一个拐角。鞭炮一条一条地炸过来,还有哭声,不知道是谁在哭。黑黄色的烟尘飘向泛白的远空。
我把座椅放倒,闭上眼睛,开始在回忆里标记那个刚撒完尿的男孩儿,他已经混入了陆续填满走廊的人群之中。
你想什么呢?
李米突然问我,我们俩躺在车里,像一对儿结婚多年的夫妻。
一个故事。
爱情故事?她短促地哼了一声,你的?
不是。
新娘和新郎的?
我不认识他们。
我也不认识他们。
你不是伴娘?
朋友要我来帮忙的。
我看了一眼李米,她闭着眼睛,面容十分模糊。今天过后我们就会彼此遗忘。我在这座城市认识很多人,但又都说不上认识。如果需要冲业绩,我会装作跟他们很熟。
说来听听吧,当打发时间。
大概是十年以前,我说。
十年太久了,有没有新一点儿的,李米说。
十年过得很快,就像昨天,我说。
李米睁开眼睛又闭上。
大部分时间不过是一团团相同的废纸,我又说。
李米不再回应。
我开始按照自己的顺序梳理这段短暂的回忆。最终出现的是图书馆贴满大字报的储物柜。
“黄莹喜欢马超超”
也许故事可以从这里讲起。
你讲的是少年爱情故事?
李米有些失望,但并没有睁眼。
我说还想听吗?她说你讲吧,我就快睡着了。
那时候学校里流传着一个故事,一个叫黄莹的女孩儿喜欢大师兄,大师兄的意思就是孙悟空,因为一个叫马超超的人在音乐剧里演过孙悟空,从此得到了一个大师兄的绰号,大家都很尊敬他。
喜欢大师兄的人很多,黄莹最出名,因为有一天早晨,保洁还没开始上班的时候,图书馆所有的储存柜上都贴满了黄莹love马超超的大字报。
听起来确实像小孩子的故事。李米声音微弱,好像马上就要睡着。
马超超对所有人说黄莹是个疯子。
后来这个故事变得版本众多,有人说黄莹为了马超超在操场上裸奔,并且拍下了她裸奔的照片,但发给大家的,是一张需要加载1分钟的奔跑中的兔子,也有人说黄莹可以为了大师兄去死,如果大师兄再不答应她,她就会从最高的教学楼跳下去。还有人说他们看见黄莹上过不同男人的豪车。
我们都没有见过黄莹,但并不妨碍所有人觉得她很疯狂,这种疯狂里还带有一些风骚,因为还有人说,大师兄一向来者不拒,之所以不答应黄莹,是因为她的历史一两句话说不清楚,至于怎么说不清楚,没有人知道。又是不一样的版本。
次年九月十一日夜,所有人都被吸引到了学校最中央的一片湖边,因为有一个穿黄裙子的女孩儿扬言跳湖。
当时这种突发事件跟炸金花儿一样具有某种神秘力量,能把所有人团结在一起。
如果那时候你告诉你的朋友你要去图书馆,一定会被看成爱装的偏执狂。
我在人群里呆了五分钟后,告诉小胖,我要去趟图书馆。
小胖惊异地说,黄莹马上就要跳了。
这湖淹不死任何人。我说。
小胖耸动前排人的肩膀又指了下我,他说他要去图书馆。他们两个一起笑了。
我说我去看看黄莹喜欢马超超的贴纸。
没有人再回头了。
我从人群中退到圈外,鹅卵石子铺成的小路穿过樱桃树,一直延伸到广场边缘,我记得广场中间有一个喷泉,但从来没喷过水。喷泉背后就是图书馆,那里有一个天台。
穿过检测门的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不是非要到这里来。而且门就要关了,保安看我的眼神也有一点儿不满。很多年以后我竟然忘记眼神可以传达情绪,微笑着得罪了不少人。
这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图书馆,它让我感到冷,不光是因为开了空调,还有不算明朗的灯,时时刻刻都在虚弱地敷衍。潮湿的纸页掩盖着一些死去的东西,也许是蟑螂跳蚤的尸体,也许是其他什么的,这里藏书很少,多是棉纺技术之类,还有一些电工物理,三层有些文学书库,有的封面已经破烂,内容陈旧,作者不详,青春疼痛类都很崭新,是当下流行的,我不喜欢看,有时候会坐在窗户边发呆,我常坐的那个位置就能看见外面那片湖。
我走到那个位置旁边,闹剧还没散去。打开窗口,女孩儿的哭诉声字字入耳,湖边有一圈氛围灯,远远地亮着,勾画出不规则的轮廓,那是一个人工湖,面积不大,到了秋天会放几只鸭子。
那时的我已经在这所米黄色的学校里呆了整整一年了,除了墙漆渐渐接近土色,一切都没有变化。
我进了大学生艺术团,认识了马超超,拥有了一个女朋友。
在已经过去的一年,我常常一个人去图书馆,有时候会在书架上随机地找一些书,我从前很少阅读,但也不喜欢炸金花儿,冥冥中感觉,这世界上应该有一种坚实而又密集的东西,能够填满人心,让人身负重量从空中落地,与世界产生真正的连接。
但很快我就得到了失望的结果。那些言情小说的无限套用和改编,让我感受到了更加深入的孤独和失望,当然还有一些心灵鸡汤,穷人如何一夜暴富,失败只是暂时的困境,除了失望以外,在某一个合上书页的时刻,也会有一个简单的问题迅捷划过又消失,爱是什么?
我盯着楼下那个抖动的黄点儿,又想起这个问题,眼前划过一颗虚幻的流星。
在这场闹剧发生以前,我有了女朋友。
我的朋友都要有一个女朋友,你也一样,马超超说。黄莹喜欢的那个马超超。
他的女朋友在隔壁上学,一个学艺术的女孩儿,化着烟熏妆,据说学的是画画,但跟印象中的美术生毫无瓜葛。
那天是马超超女朋友生日,他在一分糖ktv包夜,很多人喝了酒,包厢里的灯光昏暗,在庆祝的中间,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们把一个女孩儿推向了我,她走到我身边抓着我的手举了起来。沸腾过后,人群很快就将我们遗忘。
坐在沙发的角落,我问她为什么举我的手?她说别的情侣不都这么干吗?而且上大学就是要谈恋爱的,她想找个人陪她去牙科诊所看牙。
她穿着一件粉色的裙子,脸有些黑,轻微的油光在鼻翼和额头发亮。她没有说谎,因为有一颗下牙挤在两颗牙的夹缝中,看起来已经精疲力竭。
朋友给我化了妆,她说,还行吗?
我看见一种刻意的羞涩,口红越过唇线溢出 ,像一片红色的阴影。他们没有好好给她化过妆,但她什么都没有意识到,不光是口红,还有她自己。我摸了摸头顶乱七八糟的自来卷,那串腈纶毛衣的电火花在眼前闪过,我想到十一月的一个夜晚,脱掉那件黑色腈纶毛衣的时候,有人大叫起火了。我确信包厢里没有她的朋友,也没有我的。
分别的时候,我答应周末陪她去看牙。
你去图书馆做什么?看贴纸?还是跟这个女孩儿约会?李米问。
找东西。
找贴纸?
当然不是,那天我发现有人通过秘密通道上了天台。
建校以来流传着很多学生自由落体的传说,但学校只是给那个通道加了一把形同虚设的锁。我一路尾随那个人走出通道,看着她坐在了低矮的围墙上。墙外还是那片湖。那栋楼有五层,可以让一个人想不开的人脑袋开花。我站在离她五米的身后,紧张地发出一声呼叫。
后来才发现她戴着耳机。
看看热闹,她指了指湖的方向,似乎早就发现了我。
你是哪个班的?她问。
纺织一班。
纺织?
你应该先下来,我说。
我知道,她像坐在岸上一样晃动双腿,好像十几米的高度不过是浅浅的水潭。
有人抱住她了,她指了指楼下说,她根本不想死。
你怎么知道?
想死的人不会大张旗鼓。
你呢?
我也不想。她的眼角泛着微弱的光,声音很明快。
我最近每天都在这里。
也失恋了?
也是什么意思?
楼下的人已经散去,一切都安静了下来。
就像刚才要跳湖的黄莹。
你认识黄莹?
不认识。
你怎么知道那是黄莹?
大家都这么说,而且她穿了一件黄裙子。
她忽然笑了。然后从矮墙上下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说,今天很愉快。
后来的每一个夜晚,我都会摆脱小胖和马超超,跑到天台去找她。那扇虚掩的门好像把世界隔开了,我站在天台上,像架设了一台望远镜,远远地观望渺小的人群,回答着她的问题。
你听音乐吗?
我摇摇头,没有播放器。
文学?
没什么好读的,很酸。
那你平时做什么?
炸金花儿。
她总是笑,眼睛像泉眼,源源不断地涌出未知。
她把自己的mp3借我,让我听她的歌单。
从音乐教室搞来小提琴,让我评价演奏水平。
她告诉我她最喜欢的女孩儿是斯嘉丽。
我问她是不是同性恋。
她说我判断问题太武断,应该去读一读《飘》,或者至少看一看电影《乱世佳人》。
我说又是讲英雄救美的故事吧。
她说也许世上只有一个故事,不同的是人。
一周以后,我陪女友到牙科诊所看牙,女友问我为什么没给她准备礼物,我才想起那天是各类情人节中的一个。
那天分开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面。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大风轻而易举穿透我全身,带走了一些负重,我在学校门口买了一支玫瑰。冲上天台以后,发现那里空无一人。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寒假来临前,我都没有再在那里见过她。
我看了《飘》,兜里始终装着她的mp3,她说她叫李嘉,是国贸的,我频繁地跑到贸易系的各种活动上当观众。一次也没有在人群里见到过她。我又在贴吧上匿名发了一条叫寻找会拉小提琴的李嘉的帖子。同样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那一年期末,学校开了表彰大会上,成绩优异的人都得到了一个奖牌和一千块奖金。学校想以此展示一个道理,所有上进的人都要努力学习棉纺技术。此外的其他人,不过是平庸的众生。我坐在人群中最为隐秘的一角,灯光暗下来的时候像一团漆黑的阴影。
你喜欢学棉纺吗?
我想起她的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是或不是都可以,但我犹豫了很久,因为那时候我忽然发现,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或者说,喜欢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态度。我选择这所学校,正是因为没有选择。
我跟她说喜欢很难。
她说也对,空乏才是一切的本质。也许通过表演可以得到一丝丝想象中的趣味。就像那个表演跳湖的人。
我说你怎么确定她在表演?
她说,我是她高中同学。
我问她那天是不是真的想跳楼。
她又笑了起来,说,我每天走进教室前,都要想一想,想一想自己应该以哪种表情和姿态面对所有人。但无论我怎么做,结果都是一样的,他们注视着我,像注视一个动物。所以我就上来了。但我不想跳。只是看热闹。一个人看一群人的热闹。
你想成为纺织工人吗?她接着问。
我没能立刻回答,这个问题让我第一次直接地看见有关未来的图景,甚至忘记了追问她被注视的原因。她问得很轻松,我想得很沉重,小提琴的声音让到处都是灰的天台陡然变成了音乐厅。但拿走滤镜以后,一切又都是破败的景象。
也许我会成为一个纺织工人。我告诉她。
新学期开始以后,我没有再去过天台,我觉得如果她不在,观察楼下的人也并没有什么意思,一切又回到了最开始的状态。天灰蒙蒙的。
除了照例每晚炸金花儿以外,我开始翻看课本。一页一页摘抄无聊的笔记。背诵染色技巧。
我想起了第一堂纺织课,课本的第一页有一个问题,学纺织可以干什么?没有人回答,那门课像其他的课程一样不受待见,所有人都在玩儿手机。假如忽然有人挺直腰板去听,马上就会发现,自己的腰很酸,而且也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过不了一会儿,老师会开始讲他的人生历程,这时候课堂会变得十分活跃,这种活跃不需要任何人挺直腰板儿,那个动作会让人看起来像一个小学生,同时得到一阵嘲笑。我在尝试过一次后就加入了玩手机的队伍。
那时候每一次去上课,我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要怎么做才能改变些什么?我甚至不知道要改变什么。
不久后我加入了大学生艺术团,成为了一名搬运器材的干事,在所有演出前安装麦克风架,给演员发衣服,成为他们的观众,在节目结束后负责打扫卫生。
像我一样做这种干事的还有三个人。其中两个一直在暗暗比较,比较谁拖的地更干净,另一个已经放弃了这份经过选拔得来的工作,等待着接受半途而废的处罚,他说他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当演员或者歌手,如果只是拖地的话一切都会变得不重要,而且在此之前也没人说过他将因为放弃一个拖地的工作而变得一事无成。
舞台确实需要干净。也需要一个认真拖地的人,竞争可以让地变得更加干净,因为团长说,他会从所有工作做得好的人里挑出下一场音乐剧里的男演员。
每一个人都需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归属到一个集体中去,做一些别人交代的事,尊重这个集体的规则,灵活运作。如果有一天能成为团长,就可以坚定地告诉一个人如果不拖地就会变成一事无成的傻瓜。
不知道是第几次拖地结束后,另外两个干事中的一个找到我。问我是不是偷偷找过团长。
我说没有。
他说那为什么他让你去参加演出。
我说我不知道。
他说你的地拖得一点儿也不干净,不仅如此,你做什么都是马马虎虎。你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有好几次在台上演男佣人的时候,都看见了他站在远处愤恨的眼神。
那时候我认识了马超超,当时他已经是御用孙悟空了,我一直饰演佣人,太监之类的角色。庆幸的是没人会注意到我,聚光灯只会打在马超超身上。
离开大艺团前的最后一次表演,马超超即将成为下一任团长,但仍然热衷于扮演孙悟空,那一场我的任务是给国王递毛巾,在孙悟空与国王交涉的时候制造几个笑点。
我站在台上,国王哆哆嗦嗦地说着自己的台词,孙悟空一直抓耳挠腮,等待着属于自己发挥的时间。
这出戏已经不太需要一个柱子一样的角色了,但团长告诉我必须站在那里,这样国王在形式上会显得比较威严。
我开始扫视台下的人群,终于在孙悟空决定挥出金箍棒的一刻,看见了李嘉,坐在第三排的中间。
我迅速站直了腰板儿,在下台的时候几乎走出了端庄的步伐,但很快孙悟空就跳过来在我的屁股上踢了一脚,人群中爆发出了响亮的笑声。我跪在地上又向远处看了一眼,台下的人已经不见了。
晚上,马超超请所有参加表演的人吃饭,我推脱说不去了。他不肯罢休。问我是不是记恨台上那一脚,我说不是。
不是就一定要来。
那天马超超宣布了两件事,一是他跟那个美术生分手了。二是,他要去见黄莹。
有很多人发表意见,有的支持,有的疑惑,但事实上没人真的关心这件事,人们还是不吝于对黄莹做出负面评价。马超超则是说,自己就是要见识见识,她到底是什么货色。我并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也许是黄莹罪有应得,也许是这帮人有什么问题。这一切跟我都没什么关系,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我却要坐在桌子前花一晚上的时间为了评价她,观察马超超的脸色。
我早早地离开了饭店,雪花一片片儿飘下。落在我的肩上,脸上。我从饭店门口一直走进一家理发店,剪掉一头蓬乱的自来卷后,从理发店一直跑回了学校。大雪和雾霾把一切都遮盖住了,公交和出租全部停运,也许那晚他们又要在包厢里度过。
我摸索着向广场中央走去,走到喷泉旁边,灯光渐渐出现。我跑上天台,站在围墙边缘,鸟瞰白茫茫的世界。有一种奇怪的东西,从胸口盘旋到大脑,像谜一样压制着我的呼吸,直到有人拉响了提琴。
那是一首熟悉的曲子,简单的旋律割断了紧绷的绳索。我感觉到一种离别的忧伤,却又不知道是在同谁告别。
《背包》,李嘉来了,拿着提琴,你听过这首了吗?也在我的歌单里。
我很喜欢你,我说。
那时候,我希望雪能再大一点儿,大到看不清我跟李嘉的面容。
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是喜欢,李嘉说,有些人只是以为自己知道了。
那你知道吗?
她说,我不知道,也许现在知道,但以后又会不知道了。但这都不重要。
那什么才是重要的?
她沉默了一会儿。
十八号电教室放《泰坦尼克号》,八点钟,你来吧。我等你。
你去了吗?李米像突然醒过来一样问道。
我在去电教室的路上遇见了马超超,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脖子以下都包在衣服里,旁边跟着几个人。
他问我干嘛去,我说找个人。
我们要去找黄莹,小胖说,你不一起去吗?
我说黄莹我就不见了,我有更重要的事儿。
马超超走到我面前,替我整理了一下衣领。
你有什么重要的事儿?偷偷学纺织?
所有人都笑了。
那东西没什么好学的。马超超拍了拍我的肩,他很喜欢做这个动作。
我走到电教室的时候,电影已经开始了。
李嘉招呼我坐在她旁边,一边哭一边用我的袖子擦眼泪。她问我看懂了吗?我说杰克救了罗斯,她说这话太偏颇。
罗斯一次又一次走向了杰克。
爱是相互的,是一种勇气。
电影结束的时候,马超超从门口走了进来,眼睛里冒着杀气。
他们在找那个黄莹。我跟李嘉说。
他们在找我。她回答。
是黄莹。
我就是黄莹。她说。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雪下得很大,黄莹扶着我,问我疼不疼,我说不疼。
她说没想到你真动手。
我说是他们先动的手。
她说我看你先踢了马超超一脚。劲儿挺大。
我问她为什么不告诉我她就是黄莹,她说只有李嘉才能让我认识真正的她。她从没写过那些贴纸。
我的头被绷带紧紧缠着,走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有一种眩晕的错觉。大风迎面封堵着我的口鼻,疼痛还没消逝。
往左看,往左看,左边就要到了。我回过头,在身体左侧看见一团遥远的白光。要到了。我想。黄莹的声音渐渐变成一团一团模糊的白雾,跟大雪融为一体。
一片一片的红色在雪地里晕开,被风吹起,飘向远处,贴在了村委会的喜报栏。
我的照片就在中央,很多人围着我,但我却睡着了。绵延的矮山在我脚下展开。通往很远的地方,我以为那是我要走的路,一直往前跑去。
我最后一次见到黄莹,是在火车站。
我问她为什么要来。
她说人的一生很短暂。
你原来问的问题,我现在可以回答。
我说哪个问题?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泪水。
你觉得什么最重要?我又问了一遍。
永恒和现在,她说。
在那个我跟黄莹一起走回学校的雪夜里,我在迷蒙中努力地透过纱布分辨着周围的一草一木,我看见了很多人的明天,但关于我自己的,却始终被藏在沉沉的雪雾之后,怎么也看不清楚。直到世界在我眼前彻底消失。
但当我一个人坐在火车上的时候,又在一瞬间清晰地看见了关于未来的一切,一棵一棵的白杨,一个个面积不大的湖泊,成群的大雁还有低矮的茅房……,那是我生活的地方,我会回到那里去。成为大部分人中间的一个,没有面孔,没有名字,没人理会,也没有人记得。而黄莹的未来,不在这样的地方。
这是你的故事?李米问
我说不是。一个朋友的故事。
那为什么你总说“我”?
这样听起比较可信,我不开车的时候是也写故事。
编的?
我说是。
结局不好。建议你换一个。
远处响起一阵哀乐,但不久后又戛然而止。
你再想想,我去前边看看。
李米回来的时候焦躁地说,这婚结不成了,头车司机把吹唢呐的嘴打歪了。警察马上就到。
我们都没有心情再去考虑一个故事的结局。
我走下车,把车钥匙交给李米,冲到队伍的最前面。吹唢呐的壮汉,正在假装嚎哭。
李米跑过来拉住我衣服说,碰上硬茬了,你别冲动。
我拿开她的手,走到壮汉面前。问他们是不是少了吹唢呐的就不能办。
壮汉点了一下头。
头车司机的两个眼眶都黑了,那把唢呐像一个不祥之兆一样瘫在雪地里,震慑着所有人。
你会拉小提琴吗?
我不会。
我可以教你。
算了
你会其他的乐器吗?我们可以合奏。
这段对话忽然出现,像是等到了它的答案。
我走到雪地里,捡起了那把唢呐。
新娘在哀乐声中走出了楼道,穿过灵堂,坐上婚车。
你为什么要去吹唢呐?李米问。
我只是觉得自己被卡住了,应该疏通疏通。
婚礼结束以后,主管打来电话,要我到机场接他们回家。
我开着车,带着李米,穿过一条又一条隧道,最终在北街路口把她放下。因为她未来的老公一直在追问她的行迹。
你想到新的结局了吗,她说,我从前是一个编辑。如果有机会的话……
我没有真的去记她的手机号码。
到了机场,我把主管和老板的行李放在后备箱,跟老板汇报了今天的情况。
他说我做的不错,吹唢呐也是给客户分忧解难的一种办法,以后客户就会记住我,想着跟我们合作。而且摆灵堂的人,我也该接触接触。看起来更值得挖掘。
主管下车的时候拍了拍我的肩膀,她二十五岁,按道理该叫我一声哥。干得不错,她笑着说,眼睛像两扇张开的大门。
接下来的时间,我需要找到婚庆公司,把车还了,然后再打一个车,回到自己的家。
我在市区租了一个公寓,价格不高,没有热水器,但这些我都不在意,因为再过一年我就可以在郊区买房,那时候,我可能会去跟朋友介绍的相亲对象见面,吃吃饭,聊聊人生和未来,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当然我也会给他们重讲一个狗血的故事。
但如果我真的再见到李米,我会告诉她另一个版本的结局,其实那天的车站根本没有人来,故事里的人只是孤独地背着当年来到这里就背在身上的棉被,搭上前往家乡的火车,怀着一种怨恨和无奈,望着窗外越来越密集的杨树,准备着杜撰出一个故事,告诉某个在未来重新认识他的人,在几年前的一天,他的女朋友,跟一个打倒过他的男人,拥吻在一起,在下着细碎雨夹雪的冬夜,在路灯昏黄的灯光下,在人迹稀薄的鹅卵石小径上。
而那样的夜晚,那条小径,他必须经过,并且要一直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