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鞋正传

今日大雨,出门的时候便翻出来了一双差点被我忘记的拖鞋。突然发现这老家伙大概是我这辈子穿过的最具有传奇色彩的鞋子了。

一六年它大概在莆田出生(也有一说是在东莞),被我以四十块的高价从淘宝上买了回来。最初只是凉鞋,我改了改把它搞成了拖鞋,平时穿着它再配上T恤和大裤衩子,走起路来健步如飞,虎虎生风,真是好不潇洒。

我天生懒散,张小龙说好的软件用完即走,在我眼里好的鞋子也得套上就能走——千万不要再有任何多余的麻烦。这鞋虽然看起来其貌不扬,但胜在体贴人心,故而一整个学期我都是舒舒服服的穿着它,不管刮风还是下雨。

临到暑假,马上就要开始我的伟大探险了,此时它已经断了胶裂了底(莆田血统的鞋子多是这个毛病),多亏明德园的大婶妙手,才用一尺针线给予了它第二春。

出门前我还矫情了一句“未佩妥剑,出门便已是江湖”,结果还真让我说了个对,到贵州的时候那里刚下完大暴雨,到处都是江河湖海,到最后湿了我的布鞋,成就了我的拖鞋。

于是,整整一个夏天,我都穿着它,再也懒得去换。

川渝的天很热,我领着它去吃了老灶火锅,烟火缭绕,我与它俱醉;

藏南的天却很冷,我带着它在冰川上晃悠,白雪纷飞,我同它一块瑟瑟发抖;

在无人区的戈壁滩,我把头埋进沙子里体验鸵鸟的感觉,它在旁边一脸无奈;

后来到了吐鲁番,站在交河古城四十七度的烈日下,我们又好像融在了一块;

因为它,我在江西的山区里步履阑珊,生怕一不留神连人带车从山上滚下来;

不过也多亏了它,我才能泅过山洪在暴雨中喊着“何妨吟啸且徐行”继续前行。

在黔南的时候我拍了张照,那时候我的脚还很白,正值第二春的它也还挺新。

到东极岛的时候又给它拍了一张,我黑不溜秋,它尽显疲态。

这黑白与新老之间,只不过差着二十来天与两万来里而已。

回来的时候我没再穿它,因为那时候决定要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假装严肃与健康。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它就被我放进了鞋架然后在湿冷的冬天里开始慢慢生灰。

于是今天再穿上它的时候,就想写一篇推文表示一下我崇高的敬意。

这大概是我这一生中陪我走过最长路程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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