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传这个东西,尤其是涉及幼年、少年的传记。很大程度上是与心理史学的主张相一致,就是想通过挖掘传主早年的经历,为他今后的生活、行为找到一个良好的解释。反过来则是可以认为,传主推出自己的传记也是为自己现在的行为找到一个借口:看吧,我干的这些事也不是自己想干的,都是因为童年阴影。
至于落实到这本书《去他妈的戒律》上,则是作者弗朗索瓦·齐博的一个强有力的宣言:老子从小就叛逆,爱咋咋地。他的这种叛逆,从他选的书名《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原名)就能看得一清二楚。明明是一个冒犯人的书名,但还是用它,就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各种傻逼规矩的蔑视。而这种通过故意冒犯别人来表达自己内心主张的行为,不是中二是什么?在《去他的戒律》里面表达的淋漓尽致,从小就是不走寻常路的熊孩子啊。
二
作者觉得自己是天生的叛逆者,从一生下来就是。身体的孱弱,让他自己只能远离人群的骚动。而这种虚弱,却给了他自我膨胀的机会。
儿童是示弱之王,从这个角度说,我是王中之王,很会玩弄我的单薄虚弱和矮小多病。……我过分的多愁善感,构成我手中的王牌和主牌,而且很快测出其力量,恬不知耻的加以利用。
自传当然也与曝露息息相,也就免不了对童年琐事充分地暴露。这些童年经历都有一个特点,就是突出了作者的孤僻与焦虑。最后,他总结道:
最终将我击毙的,必然是万物的空虚。奖项我背后射击,为了我好,让我至少能哀求点什么。
整个童年期,我因别人的幸福而痛苦,如今我竟憎恨起我的童年来了,仿佛我的童年是不幸的,而……
至于他的少年时代,作者也承认:
他并不比我的幼年更完美。从中看得出有些未消化的哈偶安泽,觉得很受用的床上,对他人和否认的厌恶。
三
作者能有这样的早年生活,身边人的影响也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个人就是作者的父亲。父亲总是教我们永远不要与时俯仰,要我们保持本色,是我们每人成为独一无二的人物,就是说一个个难以归类的混世魔王和无能之辈。有这样的家庭教育,作者的成长被引导向什么地步,也是可以猜想的。结果论的说一句,父亲的教育是成功的,作者就是一个混世魔王的成功人士。
父亲的教育非常奇怪,比如,教孩子强迫躯体做困难的操练;让孩子尽量少吃少喝,为此还认同纳粹的入侵;为了强化记忆力,不用日历和钟表;掐断了热水,让精力不要松懈下来。从种种奇怪的教育方针来看,这样家庭走出的孩子,能正常才怪了呢。
四
作者怎么看自己呢?当然他很满意现在的境况。他在开篇就说出了对自己的认识:
我混沌出世,既与众相同又与众不同。我早在进襁褓之前就跟自己过不去,后来穿燕尾服,穿茜红色裤子,穿律师长袍,依然跟自己过不去。我既像天使又像魔鬼,竭尽所能充当傻蛋,不畏疾风,不怕酷暑沿河,尤能抗寒。从娘肚子起,我便体验希望与失望,体验徒劳的抗争,体验一般的失败和读一的失败。所谓独一,因为是我嘛。
能拥有这种中二到老,顺便还成功了的人生,真是美好啊。